產值和營業收入的區別有什么不同(2)
產值和營業收入的區別有什么不同
產值計算公式
表明企業是否增產增收的一個主要指標就是產值利潤率。計算公式如下:
產值利潤率(%)=利潤總額/工業總產值×100%
產值利潤率的提高或降低,決定于利潤總額和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利潤總額的增長速度快于工業總產值的增長速度(利潤總額增長速度與產值增長速度的比值大于1),則產值利潤率必然提高;利潤總額與工業總產值同步增長(兩者的速度比=1),則產值利潤率持平;利潤總額增長速度慢于產值增長速度(兩者的速度比小于1),則產值利潤率降低,說明增產未增收。由此可見,實現增產增收,就要保持產值利潤率指標的穩定和提高,既要抓生產,更要抓效益。
產值計算原則
計算工業總產值應遵循三條基本原則。
工業生產的原則
即凡是企業在報告期生產的經檢驗合格的產品,不管是否在報告期銷售,均應包括在內。反之亦然,凡不是本企業生產的產品,均不計入本企業的工業總產值中。
最終產品的原則
即凡是計入工業總產值的產品必須是本企業生產的經檢驗合格,不需再進行任何加工的最終產品。如果企業有中間產品(半成品)對外銷售,那么對外銷售的中間產品也應視為企業的最終產品。
工廠法原則
即工業總產值是以工業企業作為基本計算(核算)單位,即按企業的最終產品計算工業總產值。按這種方法計算的工業總產值,不允許同一產品價值在企業內部重復計算,但允許企業間的重復計算。
產值的內容
工業總產值包括本期生產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額價值三部分。
1、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是指企業本期生產,并在報告期內不再進行加工,經檢驗、包裝入庫的全部工業成品(半成品)價值合計,包括企業生產的自制設備及提供給本企業在建工程、其他非工業部門和生活福利部門等單位使用的成品價值。本期生產成品價值按自備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數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的產品實際銷售平均單價計算;會計核算中按成本價格轉帳的自制設備和自產自用的成品,按成本價格計算生產成品價值。生產成品價值中不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價值。
2、對外加工費收入:是指企業在報告期內完成的對外承接的工業品加工(包括用定貨者來料加工產品)的加工費收入和對外工業修理作業所取得的加工費收入。對外加工費收入按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的價格計算,可根據會計“產品銷售收入”科目的有關資料取得。
對于本企業對內非工業部門提供的加工修理、設備安裝的勞務收入,如果企業會計核算基礎比較好,能取得這部分資料,而且這部分價值所占比重較大,應包括在對外加工費收入中。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額價值:是指企業報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減期初的差額價值,本指標一般可從會計核算資料中取得。如果會計產品成本核算中不計算半成品、在制品的成本,則總產值中也不包括這部分價值,反之則包括。
是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生產的工業產品和提供工業性勞務活動的總價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