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權與典當的區別
典權與典當的區別
有的學者認為,一般說來,典權是指典賣,典當是指當。為了使用上的對應,本文也采用典權和典當的概念,并對兩者做出比較。典權與典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應該加以區別。
典權與典當的區別是什么
(1)性質不同。典當是一種質權,屬于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對標的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標的物的價款優先受償;而典權是一種用益物權,典權人對標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2)標的物不同。典當的標的物為動產,不能為不動產;而典權的標的物只能是不動產,不能是動產。
(3)內容不同。在典當關系中,當鋪只占有標的物,不享有對標的物的使用、收益的權利;未經出當人同意,當鋪不得隨便使用、出租當物或者設定抵押;出當人回贖當物時,應該支付利息;出當人如果到期不能回贖時,當鋪不能直接取得對當物的所有權,而只能將當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當物的價款清償債務和清償利息;因過失造成當物毀損滅失時,當鋪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在典權關系中,典權人不僅占有標的物,而且對標的物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典權人除只向出典人支付典價外,不再支付其他費用;典權人有權以典物轉典、出租、設定抵押權;出典人在典期屆滿后,有權交還典價,回贖典物,并且不支付利息;典權人在出典人于典期屆滿后或者經過法定期間不回贖典物時,可取得對典物的所有權;在典權存續期間,因典權人的過失,致使典物全部或者部分滅失時,典權人只在接受的典價范圍內承擔責任,而不是承擔全部責任。
典權與典當的相同點
典當在法律上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占有,把它作為債權的擔保的一種質權。在典當關系中,經特許而從事典當營業、接受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動產用以擔保的債權人,為當鋪;向當鋪提供動產用以擔保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當人;被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給當鋪用以擔保的標的物,為當物。典權和典當都以轉移標的物的占有為成立條件。
典當與典權的區別
典當是指設定動產質權,即指出典人將其所有的合法物品交付特定的承典機構以獲取典當金,于約定的期限內返還典當金及利息而贖回典當物的行為。在典當關系中,主體分別為出典人和承典人。出典人為個人或某個社會組織,承典人則只能是專事典當業的特定機構。典當以出典人向承典人交付典當物為成立要件。典當雙方按照法律的規定,約定典價、期限及贖回辦法,并按照約定各自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
典當合同作為一種獨立的經濟合同,與典權關系頗為密切。典權是支付典價占有他人不動產而使用收益的限制物權。其中,支付典價的一方為典權人或承典人,另一方為出典人,不動產為典物?,F在所稱典當,與舊日的典權,已有了質的區分,不再是同義語。首先,從權利性質上看,傳統民法一般認為,典權屬用益物權,即典權人支付典價,占有出典人的不動產而加以使有和收益的權利。據此定義,典權要素有三:1、支付典價;2、占有不動產;3、使用和收益。這是典權的基本法律特征,典當的特征有些是與典權相似的,如支付典價,占有財物。但兩者的標的物類型完全不同,典權標的物限于不動產,即土地、房產等,而典當的出質物只能是動產。在對標的物的占有方式和占有目的上,兩者也大相徑庭。典權之占有,是為了加以使用和收益,如耕作土地以獲得收成,占有房屋供其居住或通過出租獲取租金。而現今的典當機構對典當物并無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其占有權僅能作為付出典價后獲得返還的擔保,因此,在物權性質上,兩者均屬限制性物權,但典權屬于用益物權,典當屬質押擔保,應屬擔保物權的范疇。對劃分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的標準多有爭議,筆者認為,應在于標的物的用途。凡以物的使用價值為標的為用益物權,相反,以物的交換價值為標的,而確保債權實現的,則為擔保物權。此外,典權者,除典價外,并無利息,而典當關系中的承典人在收回典當金的同時,還有權獲得利息。由此亦可見二者的區別。盡管典權之內容也可認為具有某種擔保的因素,但究其實質,畢竟只能將它歸于用益物權一類,與典當所屬的擔保物權應為不同性質的權利。
其次,從主體上看,在典權關系中,對承典人的資格沒有法律上的限制,可以是任何有民事能力的公民或法人,而典當關系中的承典人一般只能是特定的社會組織即典當機構。
再次,在權利內容上,典權關系中的承典人,對占有物除自己使用外,還有權將其出租、轉典或抵押,典當機構則僅負有妥善保管承典物的義務,無權將典物加以使用、出租或向第三人設定債務擔保。至于標的物損壞或滅失的后果,在典權關系中,若系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承典人的典權與出典人的回贖權便同歸于消滅或部分喪失,而在典當關系中,承典人對出典人的回贖請求無權拒絕,應按成立典當時對標的物的估價向出典人賠償損失。
另外,標的物的回贖期限長短不同。典權制度中對典物的回贖期限較長,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8條規定:“典契未載明期限,經過30年未贖的,原則上應視為絕賣。”典當期限即借款期限則較短,一般是幾個月不等,逾期不能償還借款本息的,出質物則為死當。
猜你喜歡
2.什么是他項權
3.股權典當借款合同
4.股權典當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