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節假日單位給不給工資
國家每年都規定了不少的法定節假日,并且法定節假日的時間上班族都是放假的,但還有很多上班族都不清楚放假單位會不會給工資,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法定節假日是否有工資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法定節假日單位要給工資
法定休假日應該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1994]289號),勞動者在下列休假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應依法支付工資:
法定休假日,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者休假的時間,包括法定節日(及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其他節假日)以及法定帶薪年休假、探親假、生育、節育、工傷、職業病等。婚喪假,是指勞動者本人結婚以及其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享受的假期。
法定節假日工資的計算
1、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其中:
(1)法定節假日日常工資:
是指依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規定。員工在國家法定節假日,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假日中,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
是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即企業如在法定節假日,如五一節,安排員工加班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于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資。 綜上,按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企業應付工資為:法定節假日綜合工資=應付法定節日工資+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按通俗的說法,即不低于“四倍工資”。
法定節假日的放假辦法
(1949年12月23日政務院發布 根據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7年12月14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第一條 為統一全國年節及紀念日的假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節,放假1天(陽歷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條 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及紀念日:
(一)婦女節(3月8日),婦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節(5月4日),14周歲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兒童節(6月1日),不滿14周歲的少年兒童放假1天;
(四)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8月1日),現役軍人放假半天。
第四條 少數民族習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慣,規定放假日期。
第五條 二七紀念日、五卅紀念日、七七抗戰紀念日、九三抗戰勝利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教師節、護士節、記者節、植樹節等其他節日、紀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條 全體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則不補假。
第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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