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空間發展規劃立法
如果我們用容貌比喻一個城市的外在形象,那空間發展規劃就像這個城市的骨骼。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城市空間發展規劃立法,希望大家喜歡!
城市空間發展規劃立法
天津市第十五屆人大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了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11月18日,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又審議通過了《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是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過程中,天津創造的獨具地方特色的戰略規劃,是對城市發展方向、空間布局、城市功能等重大問題做出的戰略性展望和安排,是天津各項事業發展規劃制定的依據。對于這樣一部廣泛參與、科學論證、事關全局的戰略規劃,天津市人大會開創性地開展工作,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保證了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和布局的連續性。這也同時宣示,未經法律程序不得擅自改變這個規劃。
2012年9月11日,針對規劃實施一年來的實際,天津市十五屆人大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又審議了規劃和條例實施情況。實踐證明,在戰略規劃的指導下,天津的城鄉規劃編制體系日益健全,城鄉聯動協調發展不斷促進,宜居城市建設有序推進,城市品位和特色日益彰顯,規劃管理服務水平全面提升,有效促進了天津城市地位的提升和城市面貌的改變。
規劃出臺背景
說到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出臺的背景,還要從6年前說起。2006年7月,國務院批復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應該說,總體規劃為天津的城市騰飛插上了翅膀,同時也帶來了甜蜜的困擾。
濱海新區納入國家總體發展戰略以來,天津經濟社會發展發生了歷史性變化,發展速度遠遠超過了《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0年)》的預期,迫切需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進一步優化空間發展戰略布局,制定一個指導全市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空間發展戰略規劃。
如何應對和解決發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更好地把國家戰略貫徹落實好,是擺在天津市領導班子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自2008年5月起,天津、市政府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工作模式,開始編制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
天津市黨政領導對空間發展戰略規劃非常重視,要求規劃的編制要立足于體現天津的城市定位,立足于發揮天津的比較優勢,立足于適應時代發展的趨勢,樹立科學理念,弘揚科學精神,運用科學方法,充分展現天津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獨特的自然景觀和新世紀現代化氣息,不斷增強城市的吸引力、輻射力和競爭力。
這部規劃的突出地位在于,它是作為編制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各項事業發展規劃的依據,起著先導、主導和引導作用,是一部事關全局、事關長遠的戰略規劃。
經過一年的緊張編制,草案終于形成,并通過市級各大新聞媒體、網站、規劃展覽館展示等方式,公開向市民征求意見。市政府有關部門對3萬多名市民提出的2千多條意見進行了歸納整理,積極予以吸收采納。經修改形成的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先后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專家科學調研論證后再次向社會公示,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形成最終意見。
城市空間發展規劃引領未來
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以深化落實國務院確定的天津“國際港口城市、北方經濟中心和生態城市”的城市定位為目標,依托京津冀,服務環渤海,面向東北亞,用區域和國際視野,著眼天津未來長遠發展,著力優化空間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提出了“雙城雙港、相向拓展、一軸兩帶、南北生態”的總體戰略。依據這一總體戰略,進一步明確了濱海新區、中心城區和各區縣的功能定位與發展方向,調整完善空間結構和發展策略,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形成多點支撐、多元發展、多極增長的市域空間格局。
規劃突出了濱海新區的發展,強調“雙城雙港”的概念。“雙城”指的是中心城區和濱海新區核心區,“雙港”指的是天津港的北港區和南港區。規劃提出構建雙城雙港的相向發展格局,堅持合理分工,功能互補。既突出了濱海新區的戰略地位,又突出了加快老城區發展,使濱海新區和中心城區各有分工,通過老區支持新區、新區帶動老區,實現整體協調發展。
“一軸兩帶”指的是,天津沿京濱綜合發展軸和東部濱海發展帶、西部城鎮發展帶,拓展城市發展空間,促進與周邊省市及其他地區的協作與交流。“南北生態”是指,建設以“團泊洼水庫—北大港水庫”濕地為重點的南部生態體系,以薊縣山地和“七里海—大黃堡洼”濕地為重點的北部生態體系,形成南北生態屏障,完善城市生態體系。這二者的提出,既兼顧了城市與區域發展的關系,又突出了保護生態環境、建設生態城市的發展目標。
可以說,新的城市發展戰略既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又突出了天津的自身特點,為天津市勾勒出了一個科學、可持續發展的城市空間結構。
地方立法全面護航
2011年9月14日,這份備受矚目的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以報告的形式,靜靜地擺放在了天津市人大會議事廳每位會組成人員的桌面上。會議經過認真審議,最終全票通過,形成了批準《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的決議。
但是一個批準的決議是不是就具有足夠的約束力和保障性,就能確保這部集中體現了全市人民的意志和愿望、經過多方專家科學論證、事關天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戰略規劃長久實施,不被輕易更改?這無疑為關注這部規劃的人們留下了一些疑問。然而,問號很快變成了驚嘆號。
在決議提請會會議審議的同時,一項更具有深遠影響的地方性法規正在積極醞釀之中。為了嚴格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天津市人大會黨組和主任會議又進行了專題研究,責成法工委和城建環保辦公室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具體抓落實。9月5日,市人大城建環保委接到市政府提請市人大會審議的《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草案)》,城建環保委員會于9月9日召開了第十三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審議,并提出了修改意見。
審議認為,為確保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的權威性、嚴肅性和連續性,天津創造性地制定了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把經過專家學者論證和向人民公示征求意見的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十分必要和迫切。
條例草案明確了空間發展戰略規劃的定義、編制和批準程序,明確把空間發展戰略規劃作為編制其他各項規劃及建設管理活動的依據,確立了天津空間發展布局的總體戰略、策略、城市特色及風格,對切實保證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有效實施提供了法制保障。
于是,在9月14日的會會議上,不僅通過了決議,還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會組成人員審議發言之熱烈、情緒之高漲、信心之飽滿,令在場者為之動容。為了進一步做好條例草案的審議修改工作,市人大會法工委會同城建環保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市規劃局等有關部門,對會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對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提出了修改建議。
10月25日,法制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對草案進行了審議,辦公廳、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市人大會法工委、市政府法制辦、市規劃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了會議。會議認真研究了會會議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見,修改形成了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
11月17日上午,市人大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條例草案進行了二審。中午,法制委員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對《天津市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草案)》(二次審議稿)再次進行了審議,會議認真研究了會組成人員提出的意見,形成了條例草案建議表決稿。經過天津市人大會兩次審議修改后形成的條例草案建議表決稿,廣泛吸收了各方面意見,是成熟可行的,最終在本次會議上表決通過。
就這樣,一部具有重大意義的條例誕生了。天津編制空間發展戰略規劃開全國之先河,制定空間發展戰略規劃條例成為地方人大之首創,為全國探索出一條保障城市科學發展的法制化道路。
城市空間發展規劃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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