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固定資產轉讓合同(4)
個人固定資產轉讓合同
4.滿足下列條件時,轉讓資產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條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評估基準日應滿足的所有條件完整得到滿足;及
(2)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本協議雙方經過評估師、會計師所進行的評估、審計,已就轉讓資產的價格及與轉讓資產相干的一切交易、安排以書面情勢達成一致意見。
5.甲、乙雙方確認,本條上款所述所有條件,均應在交割評估基準日(包含該日)后的30個工作日內滿足。
6.如本條第4款所述的所有條件在本條上款所述的期間內仍未能得到全部滿足時,則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權書面提出不收購流動資產。
7.在交割日當天,乙方應向乙方批準替代甲方償還的有關債務的債權人發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擔有關債務的通知書,甲方應確保上述債務的債權人自收到上述通知書后(包含該日)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如在上述期間內,債權人仍未能對通知書加以書面確認,對未能獲得確認的債務部分,乙方不承擔償還任務,直至甲方促使該部分債務的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而甲方應自行承擔自債權人收到通知書后的第十五個工作日(包含該日)至債權人對通知書加以確認之日(包含該日)的,該部分債務所產生的利息及一切費用。
8.甲、乙雙方一致批準,對相干期間甲方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應由_________累贅。
第九條 甲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甲方在此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設立和合法存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利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任務和責任;而本協議一經簽訂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束縛力。
2.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權及把持權,有權簽訂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干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協議所達成的資產轉讓完成后將享有作為轉讓資產的所有者應依法享有的一切權利并可依法轉讓、處分該等資產,并不會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國法律的規定而受到任何扣壓、抵押和累贅或其他第三者權利的限制。就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僅需獲得_________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批準,以及有關貸款銀行及有關擔保人的批準。
3.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中國外商獨資企業,其根據中國法律有權擁有并經營其目前正在擁有并經營的一切資產和業務。甲方已經分辨取得其設立及經營業務所需的一切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所有這些批準、批準、授權和允許均為有效和具有束縛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經營領域內,概無任何影響乙方利益的、違背中國法律、法規的事件產生。
4.甲方保證合法擁有其目前正在擁有并在本協議所述交割日之前持續擁有的全部轉讓資產。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對上述資產及權益的價值及運用、轉讓、處分這些資產及權益的能力產生任何不利影響的抵押、擔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證,截止本協議簽訂日,以及直至本協議所規定的交割日,制作、銷售或以其他方法經營的產品,沒有并將不會侵占任何專利、設計、版權、商標或類似的知識產權,并無任何人士提出與上述產品有重大關系的權利請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沒有正在進行的、以甲方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轉讓資產的任何部分為標的的,如作出對甲方不利的判決或裁定即可能單獨或綜合一起對轉讓資產狀態或業務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理程序。
7.與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經營的業務有重大關系的一切商標、專利、設計、版權或其他類似的工業產權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權由甲方合法享有而無需繳納任何費用(但為保持該等權利所需依法繳納的費用除外)。截止本協議簽訂日,該等權利并未受到侵占,也未以任何情勢允許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國法律和行業慣例應當保險的財產,在本協議簽訂日均已投保,且該等保單在本協議簽訂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證在交割日前不采用任何行動,亦不疏忽任何行動,使上述保單成為無效或可能成為無效并保證在交割日后,促使有關保單的保險人批準將保單之投保人、受益人變更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無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業條件的生產、經營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對轉讓資產的狀態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對其所應用的土地的應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補交任何稅費,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對土地的應用而需要乙方承擔或履行的任務或責任。
11.銀行及其他貸款或負債
(1)除已在經_________公司審計的有關企業_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中明確披露者外,甲方并無其他涉及轉讓資產的未償還貸款、或有負債及其他情勢的負債;
(2)甲方并無在本協議簽訂日前收到任何債權人書面通知,將強制性地處理任何部分的轉讓資產;
(3)除已向乙方作明確的書面披露者外,甲方并無設置任何影響其全部或部分業務或轉讓資產的抵押、保證、質押或其他方法的第三者權益,或其他可能導致前述事件產生的任何協議、安排或承諾;
(4)截至本協議簽訂日,并無任何人士就轉讓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聲稱將行使任何對轉讓資產的狀態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權利;亦無任何直接或間接與轉讓資產有關的爭議。
12.甲方沒有一旦披露便會影響到簽訂本協議或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原意被轉變的事實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廠房、機器、工具及其他設備均處于良好的運作及操作狀態,并經定期及適當保養及維修。
14.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干的知情人士對有關交割日前的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之商業或機密負有保密任務,不得對外流露或基于商業的目標應用上述機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將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法(包含但不限于本身經營、或透過合營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業的股份或其他權益)參與任何對乙方的業務實際或可能構成直接或間接競爭的業務或運動。
16.甲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乙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資產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17.甲方為有關土地應用權及房產所有權的實益擁有人及擁有有關物業妥當的及可在市場上出售的業權。有關物業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賃、允許權或其他累贅或任何第三方權利、條件、指令規矩或其他限制所影響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批準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錢補償,而將會或可能會對上述物業的價值或對有關企業應用、轉讓或出售上述資產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成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將持續有效。
第十條 乙方承諾、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承諾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外商獨資企業。
2.乙方有充分的權利進行本協議所述的資產轉讓,除需獲得其董事會對該資產轉讓的正式批準外,乙方已經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權。
3.乙方將按照國家法律及有關政策的精力與甲方共同妥當處理本協議所述產權轉讓過程中的任何未盡事宜。
4.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
第十一條 保密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的明文規定或請求外,未經他方事先書面批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流露。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
甲乙雙方批準,在本協議簽訂后,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有關企業的商標應用、勞務合作事宜,進行進一步的協商,并在交割日前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2.在交割日后,當產生針對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關企業或其附屬企業的經營運動,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預感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債務糾紛或權利爭議時,甲方批準采用措施予以解決,使轉讓資產或乙方免受喪失。若該等糾紛或爭議對轉讓資產或乙方造成任何喪失,則甲方批準作出賠償。
第十四條 生效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及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愛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國民法院提起訴訟。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庭裁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十六條 實用法律
本協議的訂立、效率、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管轄。
第十七條 協議權利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批準,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任務。各方的繼承者、經批準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束縛。
第十八條 稅項
甲、乙雙方一致批準,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應繳納的任何稅款或費用,均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把持、不可預感或即使預感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耽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任務。該事件包含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斗、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如產生不可抗力事件,遭遇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法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供給證明文件闡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二十條 附件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一條 文本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二十二條 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應采用書面情勢,并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傳或郵寄方法發出;通知如以專人送遞,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時為送達;如以傳真或電傳方法發送,發件人在收到答復代碼后視為送達;如以郵寄方法送達,以寄出日后兩個工作日為送達日期。
2.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需經雙方批準,并須簽訂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正應在雙方簽字之后報送相干審批機關批準或備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其根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權利或特權不應視為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放棄,且對該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部分行使不應妨礙未來對此等權利、權利或特權的行使。
4.本協議賦予甲方及乙方的約定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并不擬排除任何其他權利、權利或補救措施,而應是累加性的,并應補充現時或日后法律、法規、合同規定或其他規定賦予的其他各項權利、權利及補救措施。
5.甲、乙雙方彼此承諾,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協議下的責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時候于任何法律管轄區的任何訴訟、或任何法律管轄區對其進行查封或履行關于其在本協議規定下的責任之判決的豁免權;甲、乙雙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銷地放棄這種豁免權(如有者)。
6.甲、乙雙方批準,如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的規定,則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違約方賠償喪失。
7.如甲方在第九條所作出的聲明和保證與事實不符或其保證未能得到履行,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請求甲方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喪失。
8.甲、乙雙方將支付彼此就有關本協議的各自的費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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