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股權轉讓協議范本(2)
三方股權轉讓協議書范文3
甲方(讓方):
身份證號: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丙方(目標公司):
注冊號:
鑒于:
1、甲方與丙方于 2015年 月 日簽訂了《2014年****股權獎勵協議》,獲得了丙方獎勵的目標公司 0.02 %的股權。并又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簽訂了《2014年****股權獎勵協議》,獲得了丙方獎勵的目標公司 0.04 %的股權。
2、甲方就合法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3、甲方向乙方轉讓目標公司股權事宜經丙方認可,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份額、轉讓價款、支付方式
1.1 甲方自愿將其所持有的在目標公司_0.05_%股權以人民幣大寫: 元(¥: )的價款轉讓給乙方。
1.2 價款支付方式為: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1.3 甲方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賬戶號:
戶名:
銀行名:
上述股權轉讓價款應于本協議生效后 個工作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二條 股東身份的取得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和其所附的權利,自目標公司同意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日起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時獲得目標公司股東身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目標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行使股東權利并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2.2 自目標公司同意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日起,甲方喪失其轉讓股權部分在目標公司相應的股東權利,乙方將作為目標公司的新股東履行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工商變更登記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暫不進行工商變更登記,目標企業也不必為此修改公司章程,但目標企業承認乙方的股東地位。
第四條 權利義務的轉移
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后,乙方承認目標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依法承擔原甲方在目標公司中的相應權利、義務及責任,包括轉讓前目標公司債權債務。該轉讓股權應當包括甲方和乙方根據其股權,在現在和將來已享有的或將享有的所有權利,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權和分配利潤等權利。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5.1 甲方保證其合法擁有本協議項下所轉讓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并具有合法的資格和權利向乙方轉讓該股權;
5.2 甲方保證在轉讓的股權上無任何的留置、抵押、質押和其他第三人可能主張的權利。
5.3 乙方未經丙方同意,不得將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給他人。
第六條 保密義務
甲乙丙三方在本協議的談判、簽署、履行等過程中知悉的其他方的一切事項以及目標公司的相關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本協議的內容,三方均有保密義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方應及時取得目標公司同意轉讓的決議,并在本協議上加蓋目標公司公章,否則甲方應向乙方按日承擔轉讓價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有終止本協議的權力
7.2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如數繳付股權轉讓價款時,應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違約金按照應付款項的千分之三計算,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亦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7.3 若乙方未經丙方同意將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給他人,視為乙方違約,轉讓行為無效,同時應向丙方承擔轉讓價款20%的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目標公司注冊地或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事項
9.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9.2 本協議自甲乙丙三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及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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