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律顧問服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方為了建設法治政府的需要,更好的依法行政,防范行政法律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范圍如下:
(一)常規法律服務:
1、向政府提供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信息,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重大決策、行政執法行為提出法律意見,或者應政府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政府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糾紛;
4、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參加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民事訴訟,維護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政府機關的合法權益;
5、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申請強制執行;
6、應政府要求,對行政人員進行法律方面的業務培訓,協助政府進行法治宣傳;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常規法律服務。
(二)專項法律服務
1、應政府要求,就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法律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參與政府采購、招投標活動,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應政府要求,為政府招商引資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或接受政府委托,為政府招商引資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3、應政府要求,就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國有土地出讓、劃撥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4、接受政府委托,就_______________縣政府管轄范圍內發生的由影響的重大事件,以非政府官員的身份進行調查、協調,并向政府提出依法處理的法律咨詢意見;
5、應政府要求,就政府列入計劃的________項目出具法律意見,或接受政府委托,為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6、應政府要求,就政府林權制度改革,草場承包、出讓,水電資源、礦產資源開發等法律事項出具法律意見或者提供法律咨詢;
7、雙方協商確定的其他專項法律服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各部門(機構)所主管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非政府組織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的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第(一)、(二)項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5個工作內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工作人員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政府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的法律事務應當單獨建檔,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并對及時提供的資料及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起七個工作內將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1、2、3、6項非訴訟法律事務乙方不收取費用。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一)項中4、5項涉訴法律事務,標的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的,乙方不收取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的,按照《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規定,由雙方協商收費事宜。
對于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事項,雙方另行協商收費事宜。
本合同到期終止或者提前解除的,雙方應當結清有關費用。涉及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的結算,由該另行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約定。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預期30個自然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的。
上述1、2項因甲方的過錯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所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退還部分或者全部應經支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機構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的賠償范圍以保險機構賠償為限。不屬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或者超出保險機構理賠數額之外的部分,乙方以本合同的律師費為限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法律顧問費或者律師代理費,并支付延期支付所產生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司法機構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年。
合同期滿前____內,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和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傳真號碼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對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以郵戳載明的投郵視為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縣人民政府 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委派律師負責本專項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為法律顧問的人。
二、法律事務工作范圍:
1、甲方為乙方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發現權和其他科技成果權)提供法律方案。
2、在本方案中包括常用法律文書,相關制度,員工培訓計劃。
3、為甲方解答相關法律問題。
4、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5、接受甲方另行委托、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本專項法律事物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就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項 聘請事項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師作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 律師為甲方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助理協助辦理本合同項下委托事務。
2、乙方承諾以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聘期內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
3、乙方經甲方書面許可后可調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顧問(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1、為甲方的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據;
2、幫助甲方審查日常經營性合同;
3、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勞動合同、人事管理體系制度,解答甲方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所涉及的相關問題;
4、為甲方董事會、經營范圍、章程、分支機構設立等公司注冊登記信息變更所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訴訟、非訴、調解、仲裁活動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請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以及經甲方授權就重大事件對外出具律師函;
7、經甲方特別授權,簽署、送達或接收法律文書;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經營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辦理上述事項,除第6項外不另行收取律師費用。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4、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5、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6、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應對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7、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辦理具體法律事務時,要一事一檔、一案一卷,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及指派的顧問律師要定期聽取甲方意見,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辦理訴訟和仲裁案件時,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協議,簽發授權書;
4、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做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如系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應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內,乙方指派的負責甲方法律事務的顧問律師工作時間、地點和方式如下:
2、如遇重大法律事務、緊急情況發生和甲方認為必要時,法律顧問應當應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約定地點及時處理法律事務;
3、為及時實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雙方約定,除重大緊急事項外,甲方應提前1-2個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條 法律顧問費
雙方依據《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及雙方的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顧問費(含律師費)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收取顧問費(含律師費),已充分考慮了以下因素:(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顧問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乙方和顧問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2、收費方式、收費數額及支付時間
雙方確定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 。
合同期內第一年乙方對甲方現有企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全面審查和法律評估,就現有制度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向甲方報告,同時對甲方現有的格式合同進行審查及規范。
4、支付方式
甲方將上述法律顧問費支付至如下帳戶,且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單位名稱: 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帳號: 清算行號:
網上劃款清算號:
第七條 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1、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所發生的鑒定費、檢驗費、評估費、公證費、查檔費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憑有效票證與甲方結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據有效票據與甲方進行結算。
2、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應當先行向甲方預收,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十五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提出要求后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乙方指派的顧問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4
聘請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依法維護聘請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聘請單位經濟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聘請法律顧問事宜,商定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遵循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辦理甲方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業務開展以及涉外經濟交往中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建議,提供有關法律依據;
(二)參加甲方重大經濟合同的談判,審查、修改或者草擬甲方的經濟合同協議,以及訴訟、答辯、控告、聲明、申訴等法律事務文書;
(三)協助甲方依法正確處理重大經濟案件糾紛,擔任甲方代理人,參加有關經濟和權益糾紛的調解、仲裁或訴訟活動;
(四)在涉及甲方的訴訟中,接受甲方的委托、授權擔任甲方代理人參加訴訟活動,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甲方向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提高法制觀念;
(六)幫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強化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提出合理化建議。
四、法律顧問在甲方任職期間的工作方式可采用下述任何一種方式,甲方選擇(______)
(一)其工作時間不固定,采取靈活方式,甲方如有需要,隨時聯系;
(二)固定工作日制度。即每周在甲方坐班天,集中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五、法律顧問具體工作安排,按照甲方的業務范圍分輕、重、緩急,隨時商定。法律顧問在履行職責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辦公用品、交通工具及有關資料等。
六、甲方承擔所聘請法律顧問為其履行職責時支出的差旅費、補助費等有關費用,待遇視同甲方工作人員,并按規定直接由甲方予以報銷。
七、法律顧問應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遵守甲方內部制度,在業務中接觸到甲方商業機密時,必須嚴守機密。
八、乙方負責經常督促、檢查受聘律師的工作,保證工作質量。
九、如受聘人不認真履行協議約定義務,甲方有權向乙方反映意見,直至要求換人。
十、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或仲裁活動,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根據最新《____________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另行收取代理費,但可根據情況予以優惠。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商定,單方無權修改或終止。
十一、協議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需續聘,雙方再行商定。
十三、法律顧問全年聘金______元,聘金在本協議生效后三日內一次付清。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五、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章后即行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5
服務需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供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雙方為實現共贏,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基本原則,根據《律師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自愿達成如下法律顧問協議共同信守。
第二條:甲方愿意聘請乙方為法律顧問:
法律顧問是指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乙方人員。根據甲方要求和指定,乙方委派賈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具體負責甲方的法律事務。法律顧問因特殊原因(如開庭、出差、因病等)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專業律師暫時代行職務。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和內容:
法律顧問服務的業務范圍可以分為一般服務和專項服務(企業改制、股票上市、公司收購、兼并、分立等)。本合同所指服務為一般法律服務。專項法律服務需另行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合同。
1.法律咨詢服務:對顧問單位有關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法律文書服務:為顧問單位草擬、審查、修改各類合同、協議、章程、聲明、備忘錄、索賠理賠書、意向書、委托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紀要等。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律師聲明、法律建議書等法律事務文書。協助顧問單位制定、修改內部的規章制度。
3.項目綜合法律服務:針對顧問單位較大的經濟貿易項目或其它重大項目,提供參與式、綜合性法律顧問服務。包括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談判,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書及項目所需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4.為顧問單位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協調勞資關系。
5.協助顧問單位管理經濟合同,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6.為顧問單位催討國內、外欠款。處理貿易糾紛。審核仲裁及訴訟資料,提供法律建議和依據。
7.知識產權服務:為顧問單位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商業秘密和專有經營權的保護提供法律建議,并協助顧問單位制訂保密制度和保密協議。
8.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9.法律培訓服務:根據顧問單位的需要,為提高顧問單位職員的法律意識,以座談會、講座等方式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10.根據顧問單位提供的財務資料,對公司債權進行分析,對不良資產提出相應的處理方案。
11.法律信息服務:不定期向顧問單位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法律信息,并提供有關規避風險的法律建議或相應的對策
12.服務內容擴展: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三條所涉及法律服務內容將適用于甲方投資設立的其它公司、下屬分支機構。
13.法律顧問原則上只是為甲方的法人行為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所屬員工需要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領導安排,可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第四條:服務方式
法律顧問工作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法律顧問應當本著求真務實、不斷創新的精神,以負責、嚴謹的態度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努力為甲方提供高質量、高水平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對甲方的要求:
甲方應指定本單位負責組織、安排、協調、配合乙方顧問律師的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
(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事項
1.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2.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4.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8
聘請方: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方與受聘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私人律師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_____聘請事項及期限
第一條受聘方接受聘請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聘請方的私人律師。
第二條聘請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私人律師的職責和工作范圍第三條私人律師的職責是:_____為聘請方就涉及商務有關法律事務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務,維護聘請方的合法權益。工作范圍如下:_____
(1)解答日常生活中涉及商務、個人財產權益、人身權益的有關法律咨詢,諸如債權債務、置業、消費、繼承、婚姻、勞動、名譽權、交通事故賠償、人身損害賠償等等;
(2)提供______小時多渠道咨詢服務(包括:_____電話、email、傳真),一般問題立即解答,疑難問題_____小時內解答;(
3)為聘請方從事各種經濟、民事活動提供規范化的合同文本格式;
(4)根據聘請方的需要提供最新法律法規信息;
(5)為聘請方提供全年免費律師見證服務;
(6)對涉及個人的有關法律文件進行起草、修改、審查或協助與第三方就涉及個人權益之問題進行談判;
(7)幫助聘請方策劃、分析判斷所涉及個人的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和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8)以委托律師的身份維護聘請方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知識產權(專利權、著作權)等個人合法權益;
(9)協助聘請方與有關部門交涉,通過媒體發表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方為了提高經營管理的規范化水平,減少法律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專門的法律服務;
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甲方聘請乙方為其提供企業法律顧問服務,乙方表示同意;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顧問小組擔任甲方的企業法律顧問。
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根據甲方具體項目情況,乙方可委派具有專長的其他律師承擔專項法律顧問服務業務。
二、法律顧問服務范圍
(一)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協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生產經營維持正常發展;
協助企業申辦有關的業務經營許可證書、執照;
應甲方要求對有關業務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出具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為甲方草擬、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書和經濟合同,參與重要合同談判;
參與策劃企業資金的籌集與運作;
為甲方投資、資產重組、企業改制、產權界定等相關業務提供法律咨詢、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參與制訂投、融資計劃;
對甲方的合作方進行資信調查;
為甲方招標、投標項目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對企業經營活動中的每一環節,包括決策、管理、實施進行全程跟蹤,就可能發生的影響經營業績的沖突、糾紛提出法律意見和解決方案;
提供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和商業信息;
為甲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創辦進行法律制度設計,并對相關法律文件進行審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見;
為甲方辦理商標、發明、外觀設計、實用新型等知識產權的注冊申請、續展等有關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出具法律意見;
應甲方的要求,協助參與重大項目談判,審查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并適時提供法律論證意見;
協助企業整合專業經驗和人際資源,提供可操作的資源整合方案;
擬訂、審查勞動合同,辦理涉及人力資源、勞動合同、勞動爭議、職工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方面的法律事務;
根據授權辦理甲方內部、外部的非訴訟法律事務,包括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發表律師聲明、出具法律意見書;
擬定企業經營服務場所警示標識的內容;
為企業經營服務場所的安全保衛工作提供法律建議;
及時協助處理企業與消費者的糾紛;
對企業管理層、高級員工以及其具體工作可能涉及某種法律問題的員工進行公司法、民法典、勞動法、產品質量法、工商、稅務法規等法律培訓,每年至少______次,平時及時解答與工作及利益相關的法律咨詢,并結合個案,講解法律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應甲方的要求,組織關于甲方發展、運作等方面的專題研討會;
及時協助處理企業經營服務場所失竊、致人損害等突發事件;
建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系統;
建立甲方的法律檔案、業務檔案,防止公司合法權益因疏忽而受損失;
對甲方所涉的各類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并予以協調,進行和解、參與調解,必要時代理參加訴訟或仲裁;
為甲方提供其他常規法律顧問服務。
(二)稅務專項法律顧問(簡稱“稅務顧問”)服務
為甲方提供稅務咨詢服務;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和注銷稅務登記;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除增值稅專用發票外的發票領購手續;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納稅申報或扣繳稅款報告;
指導、協助或代為辦理繳納稅款和申請退稅;
指導、協助或代為制作涉稅文書;
指導、協助或代為審查納稅情況;
指導、協助建賬建制和辦理賬務;
代為稅務聽證、稅務行政復議、稅務國家賠償;
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稅務培訓,普及稅務知識;
為甲方進行納稅籌劃;
為甲方提供其他稅務顧問服務。
(三)財務會計專項法律顧問(簡稱“財務顧問”)服務
指導、協助甲方建賬建制;
指導、協助甲方進行會計核算;
指導、協助甲方編制各類會計報表;
對甲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等各類債權的催收提供會計和法律建議,必要時為甲方向債務人簽發律師函,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對甲方的應付賬款等各類債務的清償提供咨詢,并指導、協助進行會計和法律處理;
對甲方的應收票據、應付票據等各種票據提供法律和會計服務,指導或代為掛失、進行公示催告、代為參與訴訟或仲裁,以解決各種票據糾紛,保護甲方的各種票據權利;
為甲方所涉訴訟等各種或有事項提供法律和會計處理意見,必要時代為辦理;
結合甲方實際情況開展財務會計培訓,普及財務會計知識;
為甲方提供其他財務顧問服務。
三、法律顧問費用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上述法律顧問費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法律顧問專項服務應當另行收取費用,可以在乙方常規服務收費的基礎上給予特定優惠。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后,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四、工作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條的法律顧問費中:
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辦案中必需的費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預先為乙方報銷______元,多退少補。
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審計、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于收集資料的費用,由乙方事先從甲方預支,事后實報實銷,多退少補。
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法律顧問不應追求奢侈享受,而應注意節約,合理安排實際辦案費用的開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五、聘請年限
本合同為定期合同,每期一年,第一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每期屆滿后七日內,若雙方均未書面提出變更或終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條款自動續展一期,其后每期類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顧問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不坐班,有事隨時聯系、及時協商;
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其余時間不坐班;
在甲方正常全職坐班。
七、甲方權利義務
如實陳述與委托事項有關的生產經營和業務往來情況;
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及時、真實、詳盡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1)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2)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3)按照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他費用;
指定_________為其代表,負責與乙方聯系,轉達甲方的指
示和要求,提供或接收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代表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但一年內不得更換二人次以上;
對其需要乙方審查修改的合同等文本,應向乙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乙方;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地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不得向乙方和律師提出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的要求。
八、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1)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3)乙方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工作時間、地點及時辦理甲方委托的各項事宜,確保服務質量,若確遇特殊情況,應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決措施。
審查修改甲方提交的合同等文本后,應向甲方提供電子版本,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甲方;
(1)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2)嚴守在受托提供各項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生產經營等方面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絕不利用和對外泄露,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可以指派業務助理人員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應取得甲方書面認可。
(1)乙方律師有權查閱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乙方律師有權全面了解甲方有關業務情況。
(3)乙方律師有權列席甲方相關會議。
(4)乙方律師有權獲得履行法律服務職責所必需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的安排。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乙方及其指派的顧問律師,有權拒絕聘方要求為其違法行為及違背事實、違背律師職業道德等的事項提供服務,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個人的非法干預。
受聘律師因故不能履行企業法律顧問職責時,乙方應當與甲方協商,另行指派律師接替。
法律顧問的報酬,由乙方統一收取,指派律師不得直接從甲方收取任何報酬。
顧問律師應當建立為甲方服務的工作日記,原則上做到一次一記,一事一記。
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補足約定數額;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十、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為了甲方管理的科學性、合法性,提高甲方依法管理的水平,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委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責任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的日常法律事務。甲方若遇到專業法律事務或甲方認為宜由責任律師以外的律師辦理的事務,由乙方指派其他律師辦理或與責任律師共同辦理。
二、乙方承諾所派責任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優質法律服務
1.就甲方在生產經營、行政管理等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和有關法律依據,使甲方依法辦事,保證其決策的合法性;
2.草擬、審查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所涉及合同、協議書、決定、章程等法律文書及其他法律事務文書;
3.協助甲方建立、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提供企業所需的法律信息,解答企業提出的法律咨詢;
4.協助甲方開展對員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活動;
5.指導甲方單位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
6.對甲方重大經營項目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7.辦理甲方委托的其他需責任律師直接面對第三人的法律事務;
8.參與甲方的改制、合并、分立,分支機構的設立、清算等法律工作事務;
9.代理甲方參與各類經濟糾紛的調解;
10.處理甲方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如發生復雜的法律事務(如資產重組、收購兼并、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訴訟、仲裁等預計投入工作超過________小時的專項法律事務)時,甲方應當向乙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支付乙方律師費,乙方則按同類收費標準給予優惠。
四、服務方式
1.乙方實行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法律服務制度,根據甲方需要,乙方隨時提供法律服務,若甲方需乙方定期提供服務,雙方另行協商;
2.乙方接受委托后,建立法律顧問服務檔案,記錄服務情況,甲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章程、資產負債表等資料復印件。
五、根據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如下費用
1.法律顧問費每年________萬元,第一年顧問費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付清,以后每年于一年屆滿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支付;
2.辦案費用(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期間的食宿、交通、通訊、資料、文字處理、工商查檔等費用)應當事先向甲方提交預算清單,按“實報實銷”原則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顧問費,反對甲方向責任律師支付合同以外的費用(辦案費用除外)。
七、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支付顧問費的,經乙方催告________日內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承擔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八、本合同經雙方有效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雙方不得無故要求解除合同。
九、如甲方認為需刊登聘請常年法律顧問啟示的,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
十、雙方在本合同中需特別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乙方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期限屆滿后如需續聘,雙方協商后合同另訂。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1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定梵-隆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律師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1、就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出意見;
2、草擬審查法律事務文書;
3、代理參加訴訟、調解、仲裁及協助執行;
4、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對乙方的要求:
1、法律顧問對合同審核等事項提供的意見,以法律意見書、律師意見書、律師建議書等書面形式,由經辦執業律師署名并加蓋律師事務所印章;
2、法律顧問在每年年終后的一月十五日前提交一次法律顧問年工作總結,并對甲方的經營、管理提出意見或建議;
3、法律顧問應支持公司內部網站法務論壇專欄,提供最新法律、法規、典型案例等研究成果進行交流學習;
4、法律顧問可根據公司的實際需要,全力配合對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專項培訓。
(四)雙方議定,本合同有效期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勞動報酬:前四個月為人民幣(下同)4000元/月;第五個月至第八個月為3000元/月;第九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為20xx元/月。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個星期內支付。
(五)乙方代理甲方參與項目談判、訴訟、仲裁、非訴訟調解,以及辦理律師見證,均應另行訂立委托合同,代理費在《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暫定)》基礎上減半收取費用。
(六)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甲方(蓋章簽字):____乙方(蓋章簽字):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XX
住所地:XXXXXXX住所地:XXXXXX
電話:___________XXXXXXXX電話:___________XXXXXXX
郵編:XXXXXXXXX郵編:XXXXXX
簽約時間:XXXXXXXX簽約時間:XXXX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甲方(以下或稱“企業”)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甲方指派____________(先生/女士)配合法律顧問工作。乙方律師應盡職盡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范圍如下:
(一)對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經營決策提出法律意見,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二)參與起草、修改、審核企業的重要規章制度;
(三)修改、審查企業合同;
(四)日常法律事務的咨詢;
(五)處理企業勞動法律事務;
(六)配合企業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七)提供與企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法律信息,就管理過程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
(八)對企業內部的法律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
三、服務方式:
(一)根據甲方要求,乙方以電話及當面咨詢、傳真、信函往來等方式為乙方處理法律事務;
(二)律師上門服務,了解有關情況,解決現存問題;
(三)根據甲方需要,定期進行法制宣傳、培訓工作;
(四)與甲方負責人定期會見,交流情況,解決問題;
(五)受企業委托參與訴訟、仲裁、行政處理等事務。
四、乙方律師代理甲方處理以下事務,乙方按優惠標準向甲方收取服務費。屆時雙方另行簽訂服務合同,確定權利義務。
(一)參與企業的分立、合并、破產、解散、投融資、擔保、租賃、產權轉讓、招投標及改制、重組、公司上市等重大專項經濟活動,處理其中的法律事務;
(二)受企業的委托,參加企業的訴訟、仲裁(含勞動仲裁)、行政復議和聽證等活動;
(三)辦理企業的商標、專利、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事務;
(四)辦理企業工商登記、變更、清算、注銷等事務;
(五)其他重大專項法律事務。
上述事務及案件中特別疑難或涉外的,根據乙方收費標準可以加倍或三倍收費。遇此情形,雙方協商并在簽訂服務合同時予以確認。
五、甲方應如實提供情況和材料,配合乙方律師工作。
六、乙方律師為甲方工作期間的差旅費(包含乙方為甲方處理免費法律事務時的費用)等實際支出費用由甲方負擔,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食宿費、查詢費、文印費等。
七、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之前兩個月之內如果任何一方均沒有明確提出不再續簽合同,則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關系自動順延到下一個年度,依次類推。
八、顧問費每年____________元,簽訂合同時支付。
九、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固定收費;辦理其他法律事務需收費的,可協商按有關標準優惠收費,不實行計時收費。如果有特殊案件需計時收費的,雙方另行簽訂合同,確認計費方法。
十、乙方建立法律顧問工作回訪制度,年終由甲方對乙方律師的工作予以評議。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合作律師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及一般代理人
乙方根據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提供日常法務類咨詢服務,承接訴訟官司
一般代理服務人:聯系電話:
全程跟進乙方的服務需求,并解答相關日常法務類咨詢服務。
第二條服務場所
1.乙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發生交通事故地點。
2.甲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乙方合作律師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甲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乙方合作律師到該現場為甲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乙方合作律師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甲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乙方合作律師向甲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合作律師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乙方合作律師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甲方之要求,乙方合作律師承擔甲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服務內容不包括乙方為甲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6.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代買車輛保險,乙方遵循價格適中原則代購買。出險時可以全權委托乙方代理協商,作為被告出庭(僅限交通事故,其他案件收費見本合同第六條其他事項)。
7.甲方家庭全體成員個人如發生交通事故,第一時間撥打代理人電話,告知是否到現場并咨詢相關事宜,如無人傷時應當撥打122或者自行協商解決,如有人傷時應當撥打122和120,并告知代理人是否到現場或者自行解決。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年的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元人民幣。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現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或者出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乙方已收取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合同,將按服務費的5倍賠償給甲方。
第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_蒙陰縣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其他事項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代理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甲方應與乙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乙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乙方應按_7_折給予優惠,如在乙方服務機構購買車險的,則乙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_5_折優惠。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4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的黃華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謹慎的法律服務。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繼續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履行常年法律顧問應盡的義務,并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如下內容但不限于該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一般性的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了解債務人及業務相對人的資信和履約能力提供服務。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對其參股、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控提供服務。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服務方式及保證:
1.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有關服務情況,每年年終和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當向甲方提供書面情況報告。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的律師在本協議有效期間,保證不再給甲方訴訟、仲裁相對人提供法律服務。但該訴訟、仲裁相對人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與乙方已經簽訂有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的,則應另行議定。
四、甲方配合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一名具有法律專業知識人員負責與乙方律師聯系。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如因甲方提供相關資料虛假或者不充分,雖經乙方律師應盡謹慎義務而仍未能避免出現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的事務時,甲方應無償向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等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萬元,付款時間為:__付款方式為:__
2、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不再收費。
3、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另行收費,但應給予相應優惠:
1)為甲方收購、兼并等資本運營行為提供服務。
2)重大項目的商事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轉股權、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活動。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該部門工作人員的差旅費。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市區赴外地的差旅費。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受甲方委托經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項,需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涉及甲方實體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特別授權后方可實施。
八、雙方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經營管理情況,相關資料(含電腦信息資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業秘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律師除經甲方書面授權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務期間,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方案,專業論證方案以及提供的專有服務方式均為乙方商業秘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透露給任何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甲方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深圳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滿后可以續簽。
乙方:廣東蛇口律師事務所
法律顧問服務合同15
甲方: (縣/市/區司法局)
乙方: (社區/村)
丙方: (律師事務所)
為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根據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印發的《關于開展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一、聘用法律顧問
乙方聘請經甲方遴選、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本社區(村)法律顧問,聘用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社區(村)法律顧問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
二、服務范圍和方式
(一)服務范圍
社區(村)法律顧問的服務范圍如下:
1、制訂法律服務預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情況;
(2)制訂具體的法律服務方案。
2、協助乙方做好社區(村)自治管理,包括:
(1)幫助乙方起草、審核、修訂社區(村)自治組織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其他規章制度;
(2)為乙方或乙方轄區內業委會、居委會等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和協助;
(3)為乙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4)應乙方要求,幫助乙方起草、審查、修改民、商事經濟合同、接受委托參與項目談判等非訴訟活動及訴訟活動(此項服務另行協商收取法律服務費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優惠收費)
(5)協助乙方處理涉法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6)協助乙方及時穩妥處理轄區內發生的重大敏感和群體性案件(事件);
3、為乙方轄區內的群眾提供法律幫助,包括:
(1)解答群眾法律咨詢;
(2)幫助群眾審查民、商事經濟合同、并接受委托參與非訴訟活動及訴訟活動(此項服務需另行協商收取法律服務費用及依法辦理委托代理手續,丙方應酌情予以優惠收費);
(3)協助困難群眾申請法律援助,受乙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為乙方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群眾提供法律援助;
(4)為乙方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4、開展普法宣傳,包括:
(1)舉辦普法講座,通過“以案說法”、“以群眾身邊事講法”等方式向基層干部和群眾普及日常法律知識,增強基層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
(2)向乙方轄區群眾宣傳征地拆遷、土地權屬、婚姻家庭、上學就醫、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識;
(3)為乙方轄區內有需要的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服務,促進就業依法經營(此項服務另行依法辦理委托代理手續、協商收取法律服務費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優惠收費)。
5、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包括:
(1)主動與乙方的人民調解組織進行工作對接,參與矛盾排查和調處工作,協助化解重大復雜矛盾糾紛,引導當事人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
(2)協助乙方做好專業性和行業性調解工作,提高調解的質量和效率;
(3)協助乙方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為乙方的人民調解員提供法律專業知識培訓,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養;
(二)服務方式和要求
社區(村)法律顧問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務:
1、通過書面、口頭、電話、電郵、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現場為乙方提供熱情、文明、規范的法律顧問服務。
2、每個季度到乙方現場提供累計不少于8小時的法律顧問服務,具體的服務方式、服務時間、服務地點由乙、丙雙方協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為乙方提供2次普法培訓講座。講座要有講義提綱,并提交給縣(市)區司法局備案。講座時間不計入現場服務的8個小時范疇。
4、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轄區內群眾重大利益的事情,應及時到場或通過電話提出法律意見,并向縣(市)區司法局報告。
5、按照要求填寫工作日志和工作臺帳。
三、社區(村)法律顧問補貼
積極爭取落實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政策,對社區(村)法律顧問予以工作補貼。
四、各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和推進本轄區“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
2、對擔任備選法律顧問人員進行遴選;
3、組織社區(村)法律顧問工作檢查監督和評估考核。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積極為丙方及社區(村)法律顧問工作創造條件,幫助社區(村)內企業和居民認識和了解丙方及社區(村)法律顧問,熟悉丙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2、乙方應為丙方及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各項活動提供辦公室、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以及其他工作上的便利;
3、協助做好社區(村)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積極配合和協助社區(村)法律顧問收集群眾的法律問題和法律服務需求信息;
5、協助社區(村)法律顧問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和開展法制宣傳;
6、指定固定的人員負責與丙方及社區(村)法律顧問聯系。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及其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應遵守法律、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和行業規范;
2、丙方及其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應勤勉、盡職、盡責,在本合同約定的范圍內,為乙方提供服務;
3、丙方應監督、指導本所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開展法律咨詢、普法宣傳、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4、丙方應為本所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5、若丙方指派的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為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的,應及時與乙方協商,更換指派其他律師,并報所屬縣(市)區司法局備案;
6、丙方及所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對乙方及群眾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情況以及有關圖紙、談話記錄、錄音等將嚴格給予保密,非由法律規定或者乙方及群眾同意,不得泄露。
五、披露與提前通知
為使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區(村)法律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顧問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時,聘請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應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顧問,以便統籌安排工作和必要的準備時間。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提交縣(市)區司法局進行調解解決。
七、合同的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備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負責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