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你還在對寫報告感到一籌莫展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物業管理調研報告,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
做好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是新形勢下一項重大社會管理工程,是關系千家萬戶的重大民生工程,是一項事關xxxx城市形象的重大環境工程。為推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健康、規范發展,近期,xxxx縣人大經工委與縣住建、房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深入我縣城區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公園1號、金色東華、格蘭苑、南橋郡、利民小區等10個住宅小區和磨子東街社區,通過實地察看、聽取情況介紹、走訪群眾等形式,對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等情況進行了調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現狀
(一)城區住宅小區的基本情況。
據縣房管部門統計,目前我縣已建成住宅小區28個,即將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區大小還有10多個,住房近10000套,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區的入住人口將超過6萬人,占到縣城區常住人口50%以上。從調查來看,我縣已建住宅小區主要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
1、住宅性質多樣。主要有以下六類: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設的福利房,土地屬劃拔,政府承建,分配居住,絕大多數已實行房改,如政府大院住宿區等。二是各單位為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由單位承建的職工住宅小區,土地多是劃拔,房屋定價出售或分配。如財政小區、國稅小區、地稅小區、明珠公寓等。三是開發商開發的住宅小區,土地出讓,市場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如紫苑、帝景家園、都市水鄉等。四是由村委在集體土地開發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設的住宅小區,即現在所稱的小產權房,一般規模也比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實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類保障性住房。六是目前仍由房管局負責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周子古鎮。
2、規模差別較大。在調查的10個小區和1個社區中,大的有紫苑、都市水鄉、帝景家園、公園1號等小區,住房均在1000套以上,中等的金色東華、南橋郡等小區,住房均在500套左右,小的如格蘭苑等小區住房在100套以內,有的僅十幾套住房。
3、建設標準不一。主體建筑方面,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以前建成的小區大多是預制板房,2008年以后所建小區大多為磚混結構、半框架結構、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等。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在紫苑進入xxxx以前,我縣除財政、國稅、地稅等單位自建小區條件相對較好,其他大多數小區只有主體住宅、沒有任何公用建筑,大多數配套設
施建設不齊,無綠地、無車位、無物業用房、無公廁等情況比較普遍。就目前而言,我縣縣城區所建成的小區,也只有紫苑等少數幾個小區能上檔次,其他大多數小區普遍存在容積率過大、綠地偏少、停車位嚴重不足等突出問題,還有極個別小區進出道路不暢、消防通道擁堵,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二)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現狀
1、物業企業發展情況。
從紫苑房產進入xxxx我縣才真正有住宅小區物管的概念,目前也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現有物管企業16家,其中二級資質1家,三級資質15家,從業人員近1000人。專業化管理的小區21個,面積達86萬平方米。2、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成立情況。目前,我縣住宅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有紫苑等8家,但真正有辦公場地并發揮了一定作用的只有紫苑1家,其余大多數都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沒有真正由業主代表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故大多數小區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還沒有步入正軌。
3、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情況。從走訪、座談的情況看,僅紫苑等極少數幾個小區服務較為規范,業主較為滿意;金色東華小區投入近500萬元安裝了較為完備的消防設施、監控設施、應急發電設施,業主反響較好。大多數物業服務只負責打掃衛生和看大門,沒有明確的服務標準,服務質量相對較差,服務制度落實不到位,好一點的小區也僅有保安服務和維修服務。有的小區因為亂搭亂建、衛生狀況差等原因,業主和物管嚴重對立,出現拒交物管費甚至要求物管企業離場的尷尬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小區物業管理經過十多年的發展,初步建立起了市場化、經營型的物業管理體制,對提升城市品位、優化群眾生活環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城市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是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新型服務產業,因發展時間不長,當前我縣物業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執行規劃不到位。
調查發現,在住宅小區的開發建設過程中,由于主管部門監管不力,施工過程中不能實時監管,竣工后不能嚴格按照規劃要求進行驗收,導致規劃設計被更改的現象十分普遍。一是業主購房時看到的規劃和實際交房時的規劃不一樣,小區內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售房時的承諾發生了變化,開發企業不兌現承諾,不履行合同,使業主權益遭受損失;二是開發企業不嚴格按照規劃要求施工,隨意擠占公共用地,見縫插針,把規劃的綠地、活動場所等配套設施用地擠了又擠,占了又占,甚至完全占用;三是規劃設計要求的配套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有的被偷工減料,造成質量差,檔次低,壽命短,有的缺項,有的被砍,帶來較多遺留問題,不僅嚴重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也為以后小區的物業管理、安全留下了隱患。(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我縣尚未出臺與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及《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相對應的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給物業管理工作帶來很多不便,在具體操作中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和制約性。主要表現在:一是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劃、設計、建設、驗收、移交沒有具體的要求和標準;二是專項維修資金難落實,公用部位維修難
等問題。三是物業管理公司的招投標不夠規范,誰開發、誰管理的格局還沒有打破,業主根本沒有選擇物業服務的機會和權力。四是業主委員會的組建程序不規范,造成業主和物管企業之間的各種矛盾因缺乏監督和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如一些正常履行繳費義務的業主因為得不到合理有效的服務而有意見,一些沒有繳費的業主則可以找出種種借口不盡義務。五是小區內經常發生的違章裝修、違規搭建等行為,也缺乏可操作的具有約束力的管理措施。對這些具體問題的處理和解決缺少切實可行的政策、法規依據。
(三)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從調查情況看,社區、物管人員、業主委員會成員以及業主代表,普遍對物業管理法規不知或知之甚少。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物業管理人員對物業管理職責權限不明確,對相關物業政策、法規領會不透,經營理念還沒有從“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履行義務,對待業主“生、冷、硬”,服務意識差,簡單地把物業管理理解成收費等,有的甚至只收費不服務,小區的衛生保潔、綠化養護、安全保衛不到位,造成衛生狀況差,秩序混亂,失竊案件時有發生;二是一些小區的業主不知道如何利用《物業管理條例》來維護自身的權利,遇到了問題無所適從,不是通過協商渠道和法律手段去解決,而是采用簡單的拒絕交費等辦法來激化矛盾。
(四)物管服務水平較低。調查發現,一些物管企業低薪聘請一些文化低、沒有接受過專門培訓的人員上崗。即便是企業對員工進行培訓,也還是停留在基本技能培訓的初級階段,還沒走向由勞動部門參與的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培訓與鑒定,致使物業服務工作不到位,不按規范操作。另外,從業人員流動性大、個人素質普遍較低,也影響了物業服務水平的提高。部分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對住戶反映的問題不能積極主動解決。有的小區住戶反映小區公共區域長期無人打掃衛生,服務工作遠不能滿足居民的實際需求。
三、建議
針對當前我縣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我縣城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高物業管理水平,提出以下建議意見:
(一)嚴格執行規劃,建好一批精品住宅小區。
小區的規模、檔次直接決定物管的工作難易。要站在建設精品城市、提升xxxx形象的高度,科學規劃并嚴格監管,重點抓好在建和待建住宅小區建設。要引進幾家有實力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幾個高檔次的精品樓盤小區。建議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規規定,根據我縣的實際,制定好切實可行的小區建設管理辦法和建設標準并嚴格組織實施。住宅小區規劃設計一定要明確物業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設施、車位數量、綠地面積等內容。工程建設要嚴把工期和質量關,組織驗收應將小區各類附屬工程(含地下管道隱蔽工程)列入驗收內容,杜絕未開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同時,要站在維護群眾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合理規劃并分步實施,穩妥推進已建小區特別是老舊小區配套設施改造和完善,逐步消除遺留問題,從根本上消除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二)加強監督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一要嚴格落實前期物業招投標制度,督促開發商依法在銷售房屋之前面向市場公開擇優選聘物業管理服務企業,制定臨時管理辦法并將之明示房屋買受人;二要嚴格落實物業承接查驗制度,房管部門和物管企業要全面參與小區竣工驗收,嚴格審查各項物業管理配套設施完成情況,凡未完成配
套設施建設的小區一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物管企業一律不得承接;三要嚴格落實物業企業備案制度,嚴格落實開發商向物業企業移交各類竣工圖紙等物業資料并報房管部門備案的制度;四要嚴格落實日常巡查制度,相關職能部門要與居委會相互配合,組織不定期巡查,對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級差、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企業予以通報批評,甚至取消其在本縣轄區內從事物業管理的資格,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五要嚴格落實矛盾糾紛調處制度,對業主和物管反映的問題以及業主和物管企業存在的矛盾糾紛,相關部門和社區應不推不躲,及時予以解決和調處。
(三)強化宣傳引導,探索一套良好的運行模式。要通過電視、網絡、會議、板報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宣傳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規,營造推進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的良好輿論和法制氛圍。特別是房管部門和各社區居委會要注重加強對居民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業主的物業管理法律意識和消費觀念,使他們充分認識到搞好物業管理不單是物業企業、政府、居委會的事情,而是需要全體業主和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們充分認識到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管理服務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據,懂得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權利,同時履行好應盡的義務。要指導和幫助物管企業開好業主代表大會,組建好業委會。要強化對政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物業管理企業、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教育培訓,促進行政管理人員、業委會成員依法履職,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業管理企業遵紀守法,規范管理,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服務,從而在我縣逐步建立起“政府主管、企業主體、業主自理、社區自治”“四位一體”的物管新模式。
(四)強化分類指導,打造一批物管示范小區。要廣泛征集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著手制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確規定前期和后期物業管理服務中的服務范疇、合同期限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規范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的行為,區別新舊住宅、高層與低層、服務項目、服務標準、確定相應的指導性服務收費標準,努力營造物業管理企業崇尚優質服務、業主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和諧氛圍,促進物業服務健康運行。結合我縣住宅小區的現狀及特點,選擇部分條件較好的小區,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的物業管理新機制,真正實現優質優價、多方共贏;針對老舊住宅小區規模小、較為分散,尤其是樓房陳舊、基礎設施差,物業管理難于起步的情況,逐個進行調研、分析,采取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多種方法,解決處理好物業管理用房缺乏、公用設施維修困難等問題,試點推行“破墻擴院”、“小區自治”等管理模式,改善小區環境,提升管理水平。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2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 市物業管理工作也是文明城市創建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安排,我們對**市物業管理工作進行了調研,具體調研情況如下:
一、物業管理的基本情況
總體看,我市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四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四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
(一)物業企業現狀
我市物業管理從 年前后開始起步,至今發展僅 年時間。據調查,截至 年底,在我市注冊的物業企業共有24家,其中三級資質企業10家,從業人員367余人。外地物業企業在我市開展服務的3家,從業人員約32人。
(二)物業發展現狀
目前,全市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4個,物業管理面積239。1萬平方米。
1、新建城市住宅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我市新建住宅小區主要指20xx年后開工建設的住宅小區,共有16個,房屋建筑面積143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1。2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其中有國際現代城住宅小區獲得**市物業管理示范(優秀)小區稱號。
2、 老小區的物業發展現狀。老小區主要是20xx年建成的住宅小區,共18個,房屋建筑面積96。1萬平方米,住宅套數有0。85萬余套,物業管理覆蓋率不足50%。
3、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情況。從20xx年開始歸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來,累計歸集資金1372。79萬余元。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現狀
截止20xx年底,全市住宅小區已成立業主委員會6個。在調研中發現, 90。5%的小區業主對物業狀況漠不關心,造成業主大會召開困難。61。9%的小區在業主入住幾年后仍沒有召開過業主大會,沒有組建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處于前期物業管理狀態。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50%的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62。5%的小區即使按規定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也未能起到應有作用。
(四)物業管理行政機制現狀
在《物業管理條例》及《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明確:(1)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是物業所在地的物業管理的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的物業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2)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依法對社區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對社區內物業管理活動進行指導監督,調解物業管理糾紛;(3)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物業管理進行監督,對物業管理與社區管理、社區服務的相互關系進行協調。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市房管局人手不足,對物業管理中的問題疲于應付;街道、社區居委會很難插手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對物業公司無法制約,物業公司通常對其不理不睬,對工作不配合甚至是阻擾街道、社區居委會的正常工作。按照《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中有關職能的劃分,物業管理涉及國土、住建、民政、城管、物價、公安、工商、供水、供電、質檢、通信、街道、社區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但各相關部門普遍存在重建設、輕管理的思想,沒有形成工作合力,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缺乏相關的應急機制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導致物業管理問題突出。
20xx年以來,我市針對物業管理工作先后出臺了《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 市住宅維修資金管理實施辦法》,市房管局也出臺了配套性文件《 市物業管理實施細則》《關于規范 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和市城區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的通知》《關于規范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為理順物業管理體制、規范物業管理行為、提高老住宅小區物管水平、發揮業主自治機構作用、加強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等打下了一定的基礎。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物業企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公司小、弱、散突出。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我市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平均每個物業管理小區建筑面積僅7萬平方米,物業公司管理面積也不足10萬平方米,由于管理項目較小,管理規模不大,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也難以進一步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物業服務行業。
2、物業企業服務意識不強。從調查的結果來看,物業企業主動上門服務率為32%,小區業主對物業服務人員的綜合滿意度為61%,這表明物業公司的服務意識不是很強。
3、物業管理企業的經營管理不規范。一是少數企業以犧牲業主資產的保值增值和小區環境為代價,產生的各種污染等負面影響直接侵害了業主的利益。二是少數物業企業從自身經濟利益出發,擅自在小區公共部位開展經營,全部收入歸企業方所有。三是少數物業企業存在惡性競爭,低價傾銷,壓低服務標準。
4、物業管理企業人員整體素質不高。一是物業管理企業員工缺乏客戶意識,服務態度不端正,服務用語不文明,對業主的正當要求不能及時滿足。二是物業管理企業缺乏專業人員。例如日常維修是物業管理一項很重要的工作,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使業主對物業企業的服務質量產生懷疑,甚至出現矛盾。
5、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低,嚴重制約了行業的健康發展。據調查,我市24家物業企業的34個項目,有31個項目虧損,幾個項目硬撐不下去了,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二是政府沒有建立物業服務調節機制和平衡機制。例如:同一職能機構管理著水電氣的價格與物業服務價格,卻沒有建立相應的平衡機制。當水電氣的價格不斷上升時,物業服務成本隨之增加卻沒有消化來源。同樣,其它成本費用價格上漲時,物業服務成本仍然沒有消化來源,導致了收入支出的剪刀叉現象,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的危機日益突出。三是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報酬低。調查表明,我區物業服務從業人員平均報酬僅1200元/月,低于社會平均工資,且沒有購買任何社會保險,勞資雙方潛在矛盾十分突出。
(二)物業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業主物業消費意識淡薄。較大一部分業主來自農村,對物業管理概念不深,對物業服務的配合度不高,接受不了這一新生社會產物。三是建設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五是由于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
2、建設工程遺留問題引發物業糾紛。
有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質量遺留問題。主要表現有:①盡管通過了竣工驗收,但向業主交房時仍存在共用設施設備不完備的情況,如管理區域內的環境、道路、景點等設施未完工,影響業主居住,房屋本體外墻滲漏等等。②由于前期物業服務現在大多仍為開發商屬下的物業公司承擔,因此多數業主認為開發商對建設質量的完善與有關承諾的兌現責任自然應由物業公司承擔,并往往以此作為衡量物業公司服務效果的重要指標。③開發中的工程質量遺留問題很難及時得到根本解決。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使用階段,業主接房后往往很難與開發商打交道,從而很容易轉嫁給物業公司,引發矛盾。
(2)開發商物業銷售中遺留下來的問題。主要有:①未安裝一戶一表(前期的老小區及集資房);②銷售廣告內容與實際交房時不一致;③擅自將小區公用部分(如屋頂、公共綠化地等)承諾給少數業主使用;④擅自改變公共設施用途、物管房用途、會所及車庫用途等。
(3)建管不分帶來的問題。我市開發企業下屬的物業公司的物業服務,往往被定位為促銷或售后服務,僅作為開發的附屬產品,一些物業公司與開發商一鍋吃飯,導致了部分物業公司失去了獨立生存的能力。
3、老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差,缺乏專項維修資金。我市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區配套建設水平低, 基礎設施設備差,娛樂休閑設施很少。目前許多住宅小區的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急需維修養護和改造;娛樂休閑設施也急需改善,而這些小區沒有專項維修資金,根本無力進行舊小區改造。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存在的問題。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收繳困難。主要集中為已辦理了房產證的業主,他們不愿意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這就造成了一幢房屋或一個小區只有部分業主歸集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2)開發企業挪用已歸集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般由開發企業統一收取,再交到財政局、房管局指定的專用帳戶上。開發企業不及時上交給房管局,造成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拖欠,很容易激發與業主間的矛盾,給后期物業管理帶來困難。
(三)小區業主委員會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過程中存在著瑕疵。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程序不規范,未通過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導致成立后,作用發揮普遍不理想。在實踐中,對業主委員會的監督缺乏有效的手段,使業主難以有組織地參加管理和表達對物業管理的看法。
2、組成業主委員會的人員結構不夠理想。委員們多是由退休的老年人組成,年齡結構老化,知識水平及專業素質普遍不是很高,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3、業主委員會的經費來源無法自行解決。業主委員會的資金來源可通過三種方法籌集:一是由小區全體業主分攤;二是通過經營小區公用部位的收益來獲取費用;三是通過贊助取得。但在實際的操作中,這三種資金來源渠道均有很大難度,幾乎就無法實行。由于沒有經費來源,業主委員會的日常工作都很難開展。
4、業主委員會沒有自己的辦公用房或辦公場所。據調查,我區80%的小區沒有業委會用房。如果租房作為辦公用房,不僅費用高,而且業主委員會的工作也不方便。
5、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召開的困難大。時間、地點均不好確定,與會業主很難達到2/3以上,業主參與意識不強,就連書面征求意見也有難度,導致很多重大事項無法決定。
(四)物業管理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1、物業管理法律法規不健全。首先,物業管理立法滯后。除了2007年10月1日實施的《物權法》有關章節規定和2003年9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及地方性相關配套法規外,一直沒有國家級行業法規可以遵循。其次,物業管理法律關系各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不清。具體表現在:法律責任不清楚;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經濟關系不明確;作為經濟合同一方主體的業主委員會是否具備訴訟資格等等。
2、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市看,缺乏一個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如:大多數小區業主將車庫用于住房或經營,接通水、氣等,存在安全隱患,居民反映強烈。而水、氣主管部門認為只要用戶申請,符合安裝條件,就可以辦理使用手續,但作為房屋主管部門的房管局卻無法干預。
3、物業服務缺乏市場競爭機制。我市物業服務市場還沒有真正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多
數物業企業并不是通過招投標進入物業市場的,造成了許多物業企業缺乏競爭意識和責任意識。據調查,我市專業物業公司只占37。5%,開發商下屬企業占54。1%,外聘服務企業占12。5%。多數物業企業與開發商是相互依賴的關系。
三、完善物業管理的建議和措施。
(一)加強我市物業企業服務質量的建議和措施。
1、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二)加快我市物業行業發展的建議和措施。
1、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營業稅免收,所得稅減半征收;對農轉非40、50人員參照國有企業下崗40、50人員政策執行,鼓勵企業擴大農民工使用,增加就業崗位。
2、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深入宣傳《物業管理條例》和《 市物業管理實施辦法(暫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讓廣大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對小區環境的重要性,使物業企業進一步明確自己的工作性質,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圍內提供優質的物業服務,推動整個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三)完善小區業主委員會制度的建議和措施。
1、逐步推行業主誠信檔案的建立。對小區業主在水、電、氣物業管理等費用的交納、參加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等會議的出席率、自覺維護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等相關行為逐步建立電子信用檔案。
2、政府相關部門參與業主委員會的組建。首屆業主大會的召開和業主委員會組建,應在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的組織下,在房管、公安部門的指導監督下按程序進行,并將有關材料報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房管局備案登記,公安機關根據備案登記表刻發印章。 3、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
4、加強組織業主委員會成員的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總體素質。
(四)建立健全物業管理新機制的建議和措施。
1、建立健全物業管理行政新機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成立黨組織領導下,由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構成的三方聯動的社區服務工作新機制,實現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業主委員會成員、物業公司經理在社區居委會黨組任職,社區居委會干部義務擔任物業公司總監和業主委員會副主任。并在小區中設立社區便民服務部,由物業公司指派專人值班,負責接待處理業主投訴和日常生活事務,業主委員會定期值日,社區居委會配備專門的物管員,落實好相關的經費。共同幫助物業公司調解糾紛,協調矛盾,特別是解決公共服務、戶籍、計生、社保、民政、就業等涉及民生的問題。
民政、公安、計生、社保、人社、國土、住建、房管、工商、供水、供電、鄉鎮辦事處等部門的窗口單位與物業企業進行對接。在物業企業代業主辦理日常生活事務時,職能部門
應提供便民服務通道。業主自己辦理相關手續時,要求提供該小區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的證明。使業主們慢慢地認可物業公司、業主委員會這一級組織,漸漸地接受物業這一行業,逐步形成物業管理服務意識。同時,啟動職能部門領導問責機制,對履職不到位的進行問責,提高部門管理的主動性,逐步形成政企聯動的小區管理社區化機制。具體步驟上,可選擇城區建筑面積較大、入住率較高的小區作為試點,積累經驗,后期穩步推進。
2、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從房屋預售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采納,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物業企業前期介入所產生的費用可由開發建設企業承擔。建立物業招投標競爭機制。根據我市物業管理發展的需要啟動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
3、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另外,物業糾紛中的大部分由房屋質量和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不完善引起的,在小區規劃審批和竣工驗收時加強管理,在物業承接查驗和房屋交付使用方面實行備案制度,嚴格房屋質量和設施設備配套關,為物業管理奠定硬件基礎。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3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們在市人大常委會蔣國良副主任帶領下,對百官、曹娥兩個街道的社區物業管理情況開展調研,先后聽取了市建設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關于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匯報,專門聽取了提出社區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建議的人大代表意見,分別召開了由社區主任、業主委員主任、物業公司經理參加的六個座談會,全面了解了社區物業管理工作。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擺正位置,形成網絡
。隨著我市城市化進程不斷推進,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區快速擴張,現百官、曹娥兩街道,已組建社區26個,生活小區126個,社區常住戶數61148戶,戶籍人口91706人。同時,一大批農村和外來人員入住城區,常住人口已達178593人,且入住人員情況較為復雜,如何領導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區日益成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課題。社區管理工作已經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建立了市領導、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聯系結對社區制度,明確了社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市建設局,并在市建設局設立物業科,專門負責指導全市的社區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黨委、辦事處也十分重視社區物業管理工作,始終把其作為份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領導有分工,社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并注重社區基層建設,抓好社區組織體系和社區主任及小區業委會隊伍建設,為社區工作開展奠定了組織保障。2.加強指導,推進工作。社區是最基層的管理組織,百官、曹娥兩街道在抓好組織體系健全的基礎上,切實加強對社區工作的指導,著力推進社區物管工作。兩個街道積極理順各種關系,明確社區管轄責任,及時指導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對每個新接收的生活小區不踢球、不脫管、不空轉,真正做到凡在轄區內新開發樓盤竣工驗收移交一個,及時接收一個,管理組織健全一個,尤其十分重視配強業主委員會主任。兩個街道通過指導協調、監督管理、考評激勵,使各項任務在一線得以較好完成,矛盾在一線自我調停化解,問題在一線積極尋求解決,穩定工作在一線得到較好落實。
3.盡心盡責,積極奉獻。從調研情況看,每個社區居委會,平均擔負著10個生活住宅小區,約8千—2萬人的管理任務,管理單位量多而面廣,工作任務量大而艱巨,住宅人員素質參差而復雜,社區工作者人少而擔重,面對繁雜的工作和壓力,各社區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各負其責、樂于奉獻、熱心公益、盡責盡力。在工作中,遇到難事一馬當先,抓協調、抓聯絡、抓溝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縮、不回避、不計較,真正體現了千言萬語、千辛萬苦、千梯萬步。各業委會主任不計報酬、不圖名利、無私奉獻、腳踏實地、講究方法、自擔自治,積極擔起小區日常管理、協調、溝通、調解等繁重、雜碎、受氣的工作,在小區的維穩、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難問題
1.組織保障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是市對社區、小區的重視程度與農村基層建設相比存在差距,雖有市領導和部門聯系結對,但沒有全覆蓋,工作尚欠到位,聯而不緊、聯而不實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設局作為社區物管的主管部門,對社區物管工作力量較為薄弱,僅有一個科室,一個科長,導致在聯系、指導、開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夠,無法滿足對社區、小區正常工作的指導、監管、服務等需要。三是一個社區約8千—2萬常住人口,管轄面廣,但社區工作者極少,絕大多數社區僅6—8人,且社區工作人員的年齡、文化與現行社區工作也不相適應,“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所有工作都壓到幾個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務重、壓力強可見一斑。同時,社區工作正常的辦公經費、維穩經費得不到保障;社區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區主任到一些聯系結對部門求助經費臉難看、兌現難;社區碰到難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級有關部門,繞道走、踢皮球、推諉扯皮等情況也一定程度存在。2.制度規章有待進一步完善。現行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是20xx年6月市政府頒布的,《xx市住宅物業保修金管理辦法》、《xx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是20xx年4月施行的。這些細則辦法已不能適應迅速崛起的社區、小區的管理工作。特別是物業管理部門的職責,企業職能,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關系、權利、義務與責任,前期物業管理要求、服務,物業費使用,維修等方面的規定有待加緊修訂完善。
3.監督管理有待進一步強化。由于開發的樓盤交付把關不嚴、監督不力,導致事后暴露了一系列問題。如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經營用房不到位,或面積小,或區位差;消防設施不出水,監控設備不實用,公共服務功能不完善;有的開發商口頭承諾好,實際兌現差;公用房、電梯維護,房屋保修,管網維修等責任主體不明確,保修經費不落實等等,發生問題,開發商和物業公司就推諉扯皮,不能得到有效處置,引發小區業主強烈不滿、矛盾激發。現全市已有客用電梯2611部,且絕大多數為小區高層電梯,已出現過電梯下跌傷人事件,但其保養、檢測、維修經費無處著落,將成為今后社區不安全的隱患。
4.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業主只要服務,不要義務,對物業管理人員無理吵鬧、辱罵、刁難、動粗。違建亂搭、車輛亂停、雞鴨亂養、狗犬橫行等問題較為嚴重。從調研普遍反映,出現上述現象的,大多數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企業老板,他們行為傲氣、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業公司掛靠經營,管理人員不同程度存在素質不高,缺乏專業知識培訓,管理人員職責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務不到位,違建亂搭制止不力,偷盜現象時有發生,引起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的對立情緒。
5.物業收費有待進一步規范。近年來,樓盤開發類型較多、情況復雜,有敞開式開發樓盤、城中村改造樓盤、公開出讓建造樓盤,有別墅、獨排、聯排、疊排、多層、高層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關房較多,而物業收費標準較為混亂,物業公司的物業費收、支透明度不夠,空關房全額收費等,引起業主不滿和反感。業主以物業公司服務不到位等為借口,拒繳物業費現象較為普遍。
三、建議意見
1.要加強領導,強化保障
。由于小區居住人員來自各行各業、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遷改造安置住宅區和較早開發的開放式小區,情況更為復雜、各種問題頻出、工作難度很大。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社區、小區和諧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強化社區建設,維護小區穩定已成當務之急,需要像重視農村基層工作那樣重視社區基層建設,切實加強領導,強化要素保障。要專門建立一個社區管理工作協調機構,有市領導分管,有關部門參與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社區管理建設、指導、處理、協調、考核等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工作機構,配強精干業務人員,認真擔起小區物管工作的監督、指導。掛鉤聯系社區的市級領導和部門要定期開展調研,指導工作,真正做到貼身社區、直面問題、主動攬事、協調問題、解決困難。要重視社區管理專職人員力量的加強和選配,強化考核評比;要研究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切實重視和關心業主委員會主任,給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與考核激勵。根據目前物業公司經營困難的實際,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在公共用電、用水,稅收、垃圾搬運等方面予以優惠扶持。2.健全機制,規范管理。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建立完善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工作機制,切實規范社區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市政府要加緊調研,出臺加強社區管理建設工作的意見,進一步重視社區基層建設,明確工作任務和建設目標,切實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強化管理、考核激勵,確保隊伍穩定。要調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區物業管理實施細則,住宅區物業保修資金、住宅區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尤其是對住宅小區電梯檢測、維修保養資金的落實,要明確規定。有關部門要加緊研究出臺住宅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和物業收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不同住宅區和不同類型房屋的物管費收費標準,物業費收支、減免要做到公開、透明,尤其對空關房的物管費收費標準建議減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聯絡機制。市級層面要建立健全部門、街道、社區工作聯絡聯系制度,對于難點、焦點、重點問題進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置落實。街道層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區、業委會工作聯絡機制,深入小區、了解實情、直面問題、協調處置,確保小區穩定。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要建立所轄警員小區聯絡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區,為居民排憂解難,指導小區安全防范、矛盾化解、信息采集、重點人員管控等工作。要充分發揮業委會組織橋梁作用,建議有關部門牽頭,著手組建市物業行業協會,為物管工作開展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維護合法權益、協調利益沖突。三要強化物管監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視對業委會組織的考核評比,出臺和完善激勵政策,明確工作要求。市級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交付使用樓盤移交物業公司時的監管工作,不走過場。街道和社區要加強對住宅小區的精細化管理,建立小區信息平臺,全面推進小區網格化管理服務信息化,對小區每戶住戶基本情況實現信息動態化管理。要加強物業企業的規范管理,針對物業公司從業人員素質偏低,收費服務不對等、服務不規范、管理措施不落實、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有關部門和業主委員會要嚴把物業進入關,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并加強對物業企業的動態管理,把企業的資質、登記和年檢與平時監管有機結合,切實規范物業公司的經營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質。針對目前住宅區物業管理薄弱,物管人員素質偏低,小區業主素質高低不一等實際情況,加強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迫在眉睫。為此,市政府及相關部門、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區人員的素質教育提上議事日程。市文明辦和街道要牽好頭,結合實際、有的放矢,有計劃地開展形式多樣,以樹正氣、重美德、講和諧、鄰互助等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做到月月有活動、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管理公司人員的監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區成為真正的“園林小區、衛生小區、文明小區、和諧小區”。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4
20xx年4月到8月,我局在市、區政府部門領導下,積極與住建、環保、城管執法、工商質檢、公安消防和各街道辦事處、物業服務企業、社區居委會、業主代表等相關單位聯系人,對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深入到20多個不同特點的物業小區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分別召開了8次物業服務企業代表座談會、10次業主委員座談會。
一、基本情況
物業管理工作起步較晚,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主要以三種模式推行:(1)近幾年開發修建的商品房、綜合樓基本推行了專業化物業管理模式,占30%;(2)單位修建的辦公室、辦公綜合樓和職工集資建房等實行自建自管物業服務,占20%;(3)20xx年前修建的商品房,拆遷還房以及相對零散的單幢樓房實行自由式物業管理模式,由社區和業主自主聘請民工看大門、打掃清潔衛生,占20%;(4)其余小區和老舊住宅無物業服務和管理,占30%。
二、工作開展情況
一是加強了制度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先后制定了《前期物業和保障性住房物業企業服務收費標準》、《物業企業招投標制度》、《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維修資金收繳使用辦法》等制度。通過具體制度的建立和落實,基本保障了物業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是推行了“菜單式”物業收費服務模式。制定了《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將物業服務內容劃分6個等級、6個小項,服務企業按對應物業收費菜單中的等級服務項目、服務標準進行服務和收費,基本做到了業主期望的“質價相符”。
三是抓了樣板示范工程。出臺了《物業管理示范小區標準》,對創建示范項目活動進行指導,截至目前,共推行50多個各類管理模式的示范小區。
四是積極開展了物業宣傳培訓工作。采取多種形式向業主和社會宣傳物業知識,增強業主的物業自治意識,努力贏得社會方方面面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過辦班請專家講課培訓,提升物業從業人員的素質,提高物業從業人員的物業服務能力。
三、存在的問題
(一)歷史遺留問題多,老舊小區治理改造難度大。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擴張和快速發展,以居住環境優美、物業服務規范為特征的現代化住宅小區保持高速增長趨勢。而興建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甚至更早的住宅區,小區的規劃方案比較簡單,內部結構及住宅功能相對落后。隨著城市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硬件設施的先天不足就逐步凸現出來。路不平、燈不亮、下水不暢、雨污合流、無化糞池、無停車位、管理缺失、環境衛生差、治安形勢復雜等情況。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問題已呈集中爆發態勢,給人民群眾生活帶來極大不便,由此引發的社會矛盾層出不窮。例如,東岳廟街新華小區、北門市場觀音井小區、草壩街將軍公寓等小區基礎設施配套落后,管網嚴重堵塞,污水橫流,臭氣熏天。
(二)物業管理體制不健全,監管工作合力不夠。
目前,物業管理制度體系還很不完善,物業管理活動涉及到的多個部門,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行政管理和物業服務關系還沒有完全理順;市、區、街道、社區之間沒有建立起系統協調的物業管理體制,相關職能部門沒有建立起物業管理聯動機制,如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物業企業協會等目前尚未建立或成立。
(三)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匱乏、編制不足。
目前,部門物業管理專業人才匱乏,其從業人員大多來自“轉制、轉崗、轉業”人員,缺乏專業理論素養和足夠的管理經驗;編制嚴重不足,工作任務重,難以有效地對物業服務企業進行專業指導和監管。區房管局物業管理科室人員4人,僅1人有編,其余3人均為臨聘人員,對1200多個物業小區的管理指導工作顯得力不從心,杯水車薪。95%的街道辦事處、社區無物業管理科室和專職管理人員。物業企業管理人員多為城市下崗再就業人員和農村剩余勞動力,整體素質偏低,普遍缺乏物業管理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有相當一部分從業人員沒有經過物業管理培訓,職業道德、專業技能、應急能力及相關法律知識等都難以適應物業管理專業崗位的要求。雖然物業行業主管部門近年來下大力氣加強了物業管理專業人員的培訓與指導工作,但是仍然跟不上物業管理行業迅速發展的需要。
(四)物業企業市場競爭不足,整體服務水平低。
物業企業缺乏必要的市場競爭,這樣,物業服務企業的整體服務水平也必然較低。特別是相當一部分物業公司是住宅小區原開發企業的子公司,與原開發企業存在依附關系,不是真正獨立的企業法人。甚至有的物業管理人員的工資在原開發企業開支,形式上獨立,實際上不獨立,缺乏對物業發展的長遠打算。有的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態度和質量差,而且還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和共同設施設備的用途,引起業主的不滿。同時,“建管不分”的體制造成一個樓盤一家物業,無法形成規模,企業盈利能力較差,使物業公司缺乏提高服務質量的動力,影響了物業管理產業的健康發展。
(五)業主委員會組建難,運作不規范。
業主普遍缺乏必要的物業管理知識,自治意識不強,不愿參與物業管理;即使有業主委員會,其成員組成復雜、人員良莠不齊,缺乏“有能力、有名望、善協調”的組織者。全區實施物業管理的居民小區中,只有46個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不足物業服務小區的5%。
從運行情況看,70%的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既沒與物業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也沒制定業主公約和議事規程,監管措施乏力;20%的業主委員會缺乏社區、物業主管部門必要的指導和支持,工作進展緩慢;20%的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沒有發揮業主的橋梁紐帶作用,距真正意義上的自治管理相距甚遠。
四、對策與建議
(一)列入民生重點,徹底治理推進。
建議組織力量對物業管理服務問題,進行全面普查,整理歸類。借鑒相鄰城市物業管理的成功做法和根據實際特點進行創新結合起來,制定物業管理綜合治理方案,認真落實。
(二)有序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
老舊小區主要位于江南老城,建議把老舊小區分片劃區,按實際情況劃為四類,按照改造難度由易到難來劃分。一類作為試點,可選三到五個,例如草壩街的改造就非常成功。二類為比較容易改造的小區,對我區創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影響大的先實施。三類為改造困難相對較大的小區。四類小區主要是一些改造難度大的小區,如那些單棟且住戶少、房屋很破舊且基礎配套設施極度落后的建筑。
(三)建立有效的監管調處機制。
一要繼續加強房屋竣工驗收和物業承接驗收,確保物業服務設施設備保質保量,不出現各種隱患。二要盡快出臺物業管理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明確物業服務企業,業主、社區、政府管理部門之間的責任。三要完善規劃、公安、物價、消防、城管、供水、供電、通信網絡等部門組成的協調機構,建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制度,促進其提高服務水平。四要實施街道社區網絡化管理,管理員專人專職,要包片包區,并加大協調物業管理工作力度。
(四)培育物業服務市場。
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規范物業服務流程、服務等級和收費標準。要建立企業信用、年審、評比制度,促進物業企業提升服務水平。二要支持、幫助物業企業吸納優秀人才,拓寬服務領域,開展有償家政服務,電子商務配送等業務,滿足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三要建立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物業企業相互學習交流,向一流企業看齊,企業間形成比、學、趕、幫、超氛圍。支持、協助物業企業學習外地先進經驗,提升我區總體服務水平。四要實行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建立企業、物業公司雙向選擇,公平競爭的機制。要將物業企業的信用情況作為招投標、業主大會選聘、小區評優的依據。
(五)多方參與,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
制定出臺業主委員會管理辦法。辦事處及社區要大力推進業主委員會建設,選出真正能夠代表業主利益,熱心公益事業、公道正派、敢于負責、有一定工作水平的人員主持、參與業主委員會工作。發揮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之間的橋梁紐帶作用,建立雙方相互溝通、相互理解的良好關系;學習借鑒外地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好的經驗,完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辦法,簡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健全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委員的工作職責,建立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業主委員會要向業主做好宣傳、解釋、協調工作,發揮自律作用,團結引導業主遵守“業主公約”和各項管理制度,按合同約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自覺支持物業管理工作。
附:服飾企業生產管理情況調研報告
一、調研概況
1.調研目的。通過對成衣整套生產流程的體驗,對國內服裝企業的現有運作流程有一個了解和認識,總結生產管理特色,提出改進建議。2.調研企業。泗陽某服飾有限公司。3.時間安排。一周的時間,具體時間安排如下:服裝生產前的準備工作,如服裝接單之后的制板技術及制作工藝分析,對面輔料及里料的認定,制作相應色卡,制版,樣衣制作等,三天時間;裁剪,及縫制環節,兩天時間;后道車間(小后道、綜合后道),存儲,打包出倉,約兩天時間。
二、企業概況
該服飾有限公司位于江蘇省泗陽縣經濟開發區,配備了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電腦平縫機、雙針機、鎖扣機、粘合機等設備3967臺(套),是國內規模較大的具有現代化工藝水準的羽絨服生產基地,為集團公司提供配套服務。
三、企業生產管理的基本架構
該企業是生產基地,在生產模式上屬于訂單加工模式,是由下訂單并提供樣衣、原材料樣本以及服裝生產工藝單,按照客戶的指令組織生產,為集團公司提供配套服務。右圖為服裝生產管理的系統。下面為該企業的生產過程:生產通知單。由客戶發來生產通知單,根據提供的樣衣進行分析,得出制作成本,與客戶協商達成一致,投入生產之中。分析技術工藝及設計。分析服裝款式的技術工藝,制作難點,對面料、輔料、里料的確定,研制出相應的色卡,以便服裝生產過程準確進行。通過色卡,確定款式服裝的服飾材料之后,通過打板,制作出單件的服裝成衣,由技術部確定裁剪要求、用料結構、縫制工藝要求及步驟等。經過排料劃樣投入生產。裁剪。裁剪是服裝生產的第一道工序,是把面料、里料及其他材料按排料、劃樣要求剪切成衣片,還包括鋪料、排料、算料、套裁,驗片、編號及捆扎等。在額定的縫制車間生產之前完成剪裁的工作。縫制。它是按不同的款式要求,通過合理的縫合,把各衣片組合成服裝的第一個工藝處理過程。縫制車間以小組為單位,一個小組36人,1個組長,1個副組長,30個縫位,4個輔助工。后道車間。分為小后道和綜合后道車間。小后道的主要任務是服裝產品檢驗,人數上4個人一張臺板,3個人流動檢查,1個總檢,以及承擔服裝縫制工序之后的紐扣縫制等。成衣品質控制。成衣品質控制是使產品質量在整個加工過程中得到保證的一項十分必要的措施,貫穿于整個生產過程及后期的后道、及出廠之前的倉儲管理之中。成品倉儲。制作好的服裝成衣按規定的要求打包裝箱,根據銷售計劃運往地點或返回總公司物流中心等待分配。
四、管理特色
在縫制車間會有品質部的巡檢,對于出現的問題及時修正,在小后道車間則是成衣的檢驗,配以流動檢查和總檢,在整燙,打包。裝箱之后,仍會有質檢部進行抽檢,在出倉發貨之前保證服裝質量。
五、調研建議
(一)展望未來成衣發展趨勢
1.市場全球化。當今全球化的發展趨勢也給服裝企業帶來新的機遇,與此同時,很多國外服裝企業必定計劃在亞洲開展業務,很多外國企業必定在東南亞建立服裝制造工廠,對我國服裝業也帶來挑戰。2.全面質量管理(TQM)。許多服裝企業正在將全面質量管理方法應用到服裝生產、經營中。按照這一方法,整個組織從最高管理者到一般員工都要參與,不斷探求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的方法,以能夠有效的縮短運轉周期、降低成本和提高生產效率等。3.新技術應用與創新。技術進步促進大量新產品和新工藝的出現。無疑計算機已經并將繼續對企業組織產生最大的影響。在新材料、新方法和新設備方面的技術進步也極大地影響著運作。產品工藝上的技術變化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組織的產品質量及競爭力。4.流程再造。流程再造是指一切重來,對企業現有流程進行分析,找出問題所在,從而設計出新的企業流程。流程再造的核心是使現有企業流程得到重大改善。5.ERP與供應鏈管理。ERP的核心管理思想就是實現對供應鏈的有效控制。所謂供應鏈是指產品生產和流通中涉及的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商、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組成的一個供需網絡。供應鏈管理從一個全新的高度對物流、資金流、信息流進行有效管理,是一種對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制造企業、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等組成的系統進行的管理。這也是目前許多企業正在積極努力的目標。6.準時化生產(JIT)與精益生產(LP)。準時化生產方式是一種有效利用各種資源、降低成本的準則。其含義是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生產必要數量和完美質量的產品和零部件,以杜絕超量生產,消除無效勞動和浪費,達到用最少的投入實現最大產出的目的。精益生產方式是指運用多種現代管理方法和手段,以社會需要為依據,以充分發揮人的積極性為根本,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企業資源,最大限度地為企業謀取經濟效益的生產方式。強調的是質量、柔性、縮短時間和協同工作。準時化生產是精益生產方式的核心。
(二)建議
面對市場全球化的現狀,服裝企業在發展上應面對全球化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在發展的潮流中,走出適合自己的道路。在管理上,為更加有利于提高產品效率及運轉周期等,要動員管理者到一般員工都參與的一體化參與方式。基于產品和工藝上的技術變化對于企業組織的產品質量及其競爭力影響很大,對于產品技術上的創新,要及時的體現在產品生產中,要對原材料供應商、生產制造企業、批發商、零售商以及最終消費者等組成的供應鏈管理進行系統管理。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5
物業管理是今年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的三個突破之一。物業管理是一個成長的過程,也是迎接挑戰、自我加壓、探索新課題的過程。
一、目前我鎮物業管理試點工作開展情況
上半年,鎮城管辦在七個城區社區各選一處居民小區做為物業管理試點,打破社區原有的小區負責制的管理模式,重點在臟亂差的無人管小區開展物業管理。上半年工作重點是選定試點,解決遺留問題,成立業主委員會。城市七個社區的試點具體情況為:
1、社區:社區選擇三星花園小區做為試點。三星花園位于東城區閆家壩地段,共有居民近一百戶。該小區前期開發遺留問題很多,圍墻未建好,沒有物業管理用房,長期無人管,垃圾成堆,草坪損毀,很多業主對在此居住失去了信心,打算賣掉房子。對于物業管理,多數人擁護,但缺乏信心。經過初步測算,要在該小區建立物業管理,尚需七萬元解決遺留問題。社區在小區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會,向各家各戶發放了物業管理倡議書,征求有關意見。下一步準備成立業主委員會。
二、社區:社區去年最先推行物業管理,并成功地在糧食局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建立了業主規約,協助小區實行了物業自治管理。今年,社區將綜合批發城作為物業管理重點整治單位。綜合批發城有業主近三百戶,建成十多年來,沒有物業管理,遺留問題多,一直是縣城城市管理、衛生創建的死角難點。經走訪,綜合批發城要實施物業管理需解決四大遺留問題:清掏化糞池、拆除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筑、恢復大門及門崗、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總測算費用近五十萬元。經過半年多的協調,目前成立了小區業主委員會,簡單疏通了下水道,基本拆除了消防通道上的違章建筑,向開發商爭取了兩間門面作為物業管理用房,已由致遠物業公司拿出了初步管理方案,并正在協商解決大門及門崗的問題。7月30日晚,鎮政府組織在綜合批發城小區召開全體業主會議,正式宣布小區管理移交縣致遠物業管理公司,該小區走上規范化管理軌道。
三、觀山社區:試點一:佳美公司宿舍區。因佳美公司(原一建公司)改制時已將其宿舍區(建筑公寓)移交社區,并和鎮政府簽定協議,不再承擔建筑公寓內的衛生創建等任務,請求取消建筑公寓做為其創建包干責任區。建筑公寓有居民六十多戶,以前社區在小區內實施過物業管理,后因少數業主私搭亂建而中止,成為無人管小區,后來小區衛生包干到佳美公司,但缺乏長效管理。現在社區已召集業主代表開會,下發選票,籌備成立業主委員會,下一步再確定物業管理方案。試點二:原天鵝賓館院落。此事由農辦牽頭,鎮城管辦協助,在現場走訪了業主。針對院內的環境問題,我鎮拿出了初步改造方案。因院內主體繁多,改造資金龐大,我們已向縣政府反映,準備召開相關責任主體的協調會,解決環境問題后再議物業管理事宜。
四、老西門社區:老西門社區做為老城區,無人管小區最多,縣長熱線投訴最多,創建任務最難,實施物業管理的難度也最大。社區先后在百貨庭院、電影庭院、土產庭院、醬園廠庭院、商業新村、橋頭花園等地開會走訪,征求業主意見,了解物業管理現狀,最終確定在電影庭院、醬園廠庭院和土產庭院實施物業管理。目前準備籌集資金解決電影庭院的物業管理用房和大門的問題。
五、渫陽社區:試點一:農資大市場。農資大市場一期工程建成多年,二期工程尚未售完。建成以來市場物業一直由市管中心(宏天物業)管理,但建設方和業主對物業管理強烈不滿,準備重新聘用物業服務企業。經社區推薦,建設方多方了解后,擬定由致遠物業公司接管。從五月份開始,致遠物業開始走訪業主,制定了初步管理方案,得到了建設方的認可。八月份,縣房管局準備采取邀標的方式,重新聘用物業公司。試點二:旺佳園。旺佳園共有業主75戶,一部分是原勞動服務公司職工,另一部分是新開發樓房入住戶。由于新遷戶入住前交納了兩年物業管理費,兩年期滿后,物業公司退出,現在小區沒有物業管理,而且由于以前管理不規范,公共部分占用嚴重,業主強烈要求實施物業管理。目前,社區已在小區內召開了業主委員會籌備小組會議,張貼了有關宣傳法規,投票選舉了業主委員會,下一步準備擬定物業管理方案并召開業主大會。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6
目前,我市很多小區業主與物業企業之間的沖突日趨嚴峻,群眾與企業的呼聲更加增多,翠竹北區等小區收繳率從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業一、二、三村的收繳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這樣的新小區的收繳率也不到50%;近幾年來,我市不斷發生物業企業撤離小區的現象,如荷花池公寓、廣景山莊、蘆墅廣景苑等小區。
分析物業管理沖突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幾個因素:
1、法律法規不完善。一方面缺乏與物權法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我市又無立法權;另一方面,我市規范性文件的建設工作,在肯定程度上滯后于小區物業管理和停車新的進展需求,致使實際工作中消失有法難行、無法可依的現象。
2、管理體制不順暢。一是政府社會管理沒有延長到終端,一些政策法規在小區中消失梗阻、斷層現象,亂開店、亂停車、盜竊等影響居住環境質量問題未能得到遏制;二是基層黨支部及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三者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共建和諧小區的機制沒有建立,居委會名義上是自治組織,現實上是從事黨政工作,但在處理業主與物業沖突中“名不正、言不順”,解決基層沖突的一線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對其缺乏考核激勵制度,社會管理的樂觀性不足,特殊是社區居委會和物業企業在協調解決與上級政府部門相關的詳細事務上,顯得無能為力。
3、市場主體不對稱。業主個體直接面對物業企業或開發商必定處于明顯弱勢,而我市目前業委會尚未普遍建立。業主自治意識不強,據調查,62%的業主對業主委員會不清晰、不參加。對業委會的設立、監督以及主要人員的權利和義務沒有形成統一有效的規范。業主委員會的自治力量、內控力量、團隊精神和依法維權水平不高,業委會成員服務全體業主的動力不足,年紀輕、力量強的現職人員更不愿加入業委會。另一方面,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很低,實力不強,規模不大,素養不高,管理人員、高學歷層次、技術職稱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國水平,物業管理行業的誠信度和公信力不強。
4、市場環境不和諧。某些新聞輿論的導向有偏差,部分群眾對物業管理行業存有偏見,“享受免費午餐”的習慣在相當范圍內存在,物業的“傭人”地位和勞動成果得不到應有的敬重,少數離退休干部、現職領導、司法人員和老師等機關公職人員,帶頭欠繳物業費,產生了肯定的負面影響。
5、市場制度不健全。物業企業進入市場的門檻過低,市場的進退制度不規范,對業主和物業企業制約有效的社會誠信系統未能建立。追討惡意欠費的司法程序過長,成本過高,企業難以維權。對開發企業的責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眾反映劇烈的房屋質量差,隨便更改規劃設計,公用配套設施數量不到位、技術標準不達標等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一些小區建管不分掩蓋著前期遺留問題,或轉嫁給后進入的物業企業,開發項目前期的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有待全面推動。業主與開發商、物業企業的糾紛在基層和司法訴訟層面上得不到高效解決。物業管理菜單式的分項消費制度未能建立,業主不能明白消費、透亮監督。很多物業企業把出租公共共用設施和停車管理費作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計擴大路面停車,帳目不清,隱瞞收益。
6、政府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監管物業管理產業上,一些政府部門存在著職能錯位、缺位和越位現象,扶持物業管理這一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政策沒有形成,對小區內違規違章現象執法不力,把某一些義務和負擔轉嫁給企業,對物業管理費和停車費的價格調控水平還不夠高,一些部門的工作協調不到位。特殊是基層行政組織事務多、經費少,就搞違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區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設施,以補充管理經費不足。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7
隨著房地產行業的迅猛發展,物業管理行業應運而生,成為新興行業。物業公司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房地產公司設立的物業公司,法人代表與房地產公司相同,這類物業公司致力營造良好的樓盤形象,為房地產公司樹立品牌,物業管理較為規范,工作人員及投入較多,每個樓盤開盤后逐步納入物業管理,并為房地產公司管理樓盤售后的的后期事宜。另一類物業公司非房地產公司設立,而是為管理某些樓盤或單位物業而成立的物業公司,其管理物業規模大小不一,多則幾千戶,少則幾百戶。
一、物業公司的收入及征收特點
(一)規模較大的物業公司的收入及代收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收入租金收入經營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公用設施收入清理生活垃圾收入物業大修收入中介收入廣告收入其他收入及代收水費電費燃氣費房租維修基金暖氣報裝費排污費寬帶入網費有線電視入網費等。一些規模較小的物業公司只有以上項目中的幾種收入。
(二)物業管理行業企業收費及收入現狀。
1、物業收費面對的是廣大業主,個性千差萬別,收取難度不一,部分業主因房屋質量問題物業服務質量問題業主已入伙但未實際入住等因素拒交物業費。造成部分物業費收入不能到位。
2、部分物業公司物業費收取未能按照物價部門批準標準收取,在實際收取中采用低于批準的物業費標準收取物業費,再綜合入伙率入住率物業費收取率幾種因素,造成理論上的計算與收取到位的收入存在較大差異。大部分的物業費征收率在30%———80%之間。部分物業公司存在微利經營艱難經營狀態,少數物業公司需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補貼收入才能略有贏利。
二、物業管理行業企業在涉稅上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一)收入不真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種方式:
1、部分收入不入賬。業戶在繳納物業費或租金時,未能索取發票,部分物業公司將這部分收入隱匿不入賬,造成少計收入。
2、收入不確認,記入其他應付款等科目。部分物業公司在取得物業管理費收入或租金收入時,暫掛預收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以收入不能確認為由,不計入收入,造成預收款其他應付款科目余額較大,收入長期得不到確認,收入與其物業管理規模不相符。少數物業公司以住戶裝修保證金抵業主應繳的物業管理費時,不作收入處理。
3、減免收入。減免收入的情形有:一次性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少收兩個月或幾個月;對新入伙戶一年收半年;為房地產公司介紹他人買房,減免當年物業管理費等方式,相應減少了公司應收物業管理費收入。形成應計收入而未計的情況。
4、應收取的物管費以“工資費用”的形式減少收入,少數物業公司在收取單位物業管理費時,未按規定開具發票,而是以工資日常發生的費用等方式,向對方取得該部分物業管理費,不入賬或不作收入處理,從而少計收入。
5、補貼收入記往來賬。少數物業公司對于房地產公司物業管理補貼收入,不作收入處理,長期掛其他應付款,以暫借款的名目,少計收入。
(二)納稅申報不規范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變化形成會計準則與稅法差異,造成營業稅當期計稅依據不準確。就一次性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或房屋租賃收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6號)中第五條“關于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和商譽時,向對方收取的預收性質的價款包括預收款預付款預存款預存費用預收定金等,其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按照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以該項預收性質的價款被確認收入的時間為準。也就是說發生在20xx年的上述業務可以按照財稅[20xx]16號文件規定執行。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或者租賃業勞務,采用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了收付實現制的特點而不完全屬于權責發生制的性質,在會計處理與稅法存在差異的情況下,應按稅法規定辦理。物業公司應在收到款項時一次性申報營業稅,而不需考慮所屬期。部分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等款項時,采用預收款方式,一次收取半年或一年的物管費等,根據所屬期按月分攤結轉收入,按結轉收入申報營業稅,而不是一次性全額申報,按月分攤方式既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機關也很難把握,難以核對,會造成申報和稅務管理的混亂,同時滯延了應納稅款。
2、代收費用扣除不規范。國稅發[1998]21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的‘代理’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征營業稅。”部分物業管理公司向其他公司收取的手續費基金集資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不作為計稅依據申報繳納營業稅。隨著社會的發展,代收費用中的暖氣報裝費排污費寬帶入網費有線電視入網費等代收費用政策上未明確是否要繳納營業稅。代收的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等費用長期掛其他應付款,歷年結轉,既反映不出代收的手續費,也反映不出其余額中有多少是代收費用,長期掛賬幾年的其他應付款未結轉收入申報稅款。
3、跨年度租金收入企業所得稅問題的政策因素。《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與第十九條第二款二者容易產生歧義,但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對租金收入的處理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次收取跨年度租金收入應一次結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79號)關于租金收入確認問題規定,企業提供固定資產包裝物或者其他有形資產使用權取得的租金收入,應按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承租人應付租金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規定的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按照以上規定,筆者認為,企業的跨年度租金收入在20xx年1月1日前可按年度分攤結轉,20xx年度20xx年度則應全部結轉,20xx年1月1日后則可一次結轉或按年分攤結轉。在實際工作中,一次結轉還是按年結轉這兩種觀點一直存在,大部分企業的表現形式為按年分攤結轉,主管稅務管理部門予以默認,實際操作上兩種情況都存在。
(三)發票使用不規范。部分物業公司在收取個人業主物業管理費時使用自制收據收取物業管理費,而在收取單位物業費或出租給單位使用的門面時才使用稅務發票,從而造成未按規定向業主開具發票。一方面是業主索取稅務發票的意識不強,按入伙時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或租賃合同的約定付了物業管理費或租金后,索取稅務發票的意識不強,合法權益未能體現;另一方面,物業公司開具發票的意識不夠,收取款項時未向業主開具稅務發票,或出于某種目的,向個人業主收取款項不開具稅務發票。部分物業公司申報營業稅等稅款后,未領購相對應的發票,造成應開具而未開具發票可以領購又未領購發票的現象。
(四)賬務不健全或不建賬。部分規模較小的物業公司人員少,收入成本核算簡單,設立簡易賬或不建賬,不能全面反映收入成本費用等情況,稅務機關不能掌握其真實的收入費用等情況。
(五)稅務管理部門收入難核實。采用自制收據收取的應稅收入是否全部入賬核算方面同時也就相應地存在問題,稅務部門在核實物業公司管理情況時,可能調查到物業公司管理了多少幢多少套,但入住業戶多少則較難掌握,已入伙業主也有長期不在的情況,已入住的業戶物業管理費也存在征收率的問題,并不能100%到位。物業面積入住率征收率物業收費標準與實際收費標準的差異,物業公司取得收入未全部入賬等情況,造成稅務機關核實收入難。
三、管理措施
(一)宣傳與輔導。一方面稅務機關要加強對物業公司行業政策的宣傳與業務培訓,加強涉稅輔導,向企業財會人員宣傳行業最新政策,提升財會人員對政策的正確理解,準確及時確定收入,誠信納稅,提高企業對稅收的遵從度。另一方面要通過多途徑向業主宣傳,提高業主索取發票意識,把索取發票當作一種常態,形成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一種習慣。
(二)規范使用發票,強化“以票控稅”。1物業公司使用稅控機向業主開具機打發票,但大部份物業費需管理人員上門征收,適用于自行繳納物業費率較高的單位,并且允許該部分企業領用定額發票,方便物業公司因業主未自行繳納而需上門收取物業費。2領取定額發票,但業務量較大的企業領用發票的數量較大,使用也不是很方便,適用于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3領用裁剪式發票或允許企業自行印制專業發票,稅務機關加強控管。4建立發票違規舉報制度,打擊發票違章行為,規范發票開具和使用,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三)日常管理。建立物業管理明細臺賬,企業每半年報送一次納入物業管理的樓盤房屋門面相應的入住使用及收取物業管理費情況,主管稅務機關在審核后可建立相關動態臺賬,后期的每期數據應呈遞增狀態,如發現異常,及時跟蹤管理。稅務機關應加強稅源調查,實地調查詳細了解企業物業管理項目,各小區物業面積,入住情況門面出租情況,物業費收費標準其他經營項目等情況,與企業自報資料進行比對,分析畢業論文異常,加強巡管。
(四)規范納稅申報及賬務管理。規范企業的納稅申報,企業應及時確入收入,明確應稅收入應稅代收費用對應的應納稅種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及時準確申報納稅。引導企業規范建賬,規范各科目收入費用成本的確認,如各項收入發生的費用各種代收費用的收取與支付的核算等。對無建賬能力的規模較小的企業,根據物業面積,收費標準入住率等各項指標核定應納稅額。加強評估管理,對零申報戶異常申報戶,與掌握的企業相關情況進行比對,及時評估,糾正企業不規范行為。
(五)部門協作。與房管工商公安房地產開發公司加強協作,了解掌握樓盤開盤出售情況物業公司登記及進入小區情況物業收費標準情況門面出租情況業主入住情況,及時跟進管理。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8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規范的物業管理是和諧社會建設總體戰略中的重要內容。為進一步規范我區物業管理,近期,我區物價部門組織人員對城區物業服務進行調研,在引導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念,引導物業服務企業依法經營、公平競爭、合理收費,如何進一步規范物業行業管理等方面出不懈的努力。
一、基本情況
我區物業管理行業起步較晚,正是朝陽產業,通過近十年的發展,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進度緩慢,還存在市場化運行機制未健全、開發商影響、專業性的人才匱乏等問題。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有以下三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步階段。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較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不完善。據統計,目前,吉安市中心城區共有物業管理小區38家,物業管理企業30個,管理房屋230萬平方米。城區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80%,新建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本區注冊一級資質物業服務公司尚無,注冊二級資質較多。所有小區均未成立小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水平很難得到一個質的提升。目前我區多層住宅物業管理費用的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0.3—0.5元,高層住宅為每平方米0.7—0.9元。盡管如此,我市物業行業收費平均收費水平仍低于80%。物業管理費標準不高,收繳率低,個別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矛盾因缺乏溝通渠道而無法解決,成為制約我市物業管理行業發展的主要因素。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物業服務公司規模較小。我區隨著房地產業的迅速發展,近幾年來物業公司數量急劇增加。但從總體看,發展參差不齊。由于企業管理規模過小,綜合實力差,專業化水平低,造成物業服務社會資源浪費,效率低、效益差。如果形成規模效應,則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市場化運作機制尚未健全。物業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場準入機制。物業服務企業生存環境存在缺陷,經營困難。一是我區為中心城區,由于鄰近縣居民到我區投資購房置業者較多,有的購買多套住房不急于入住等因素導致空房率高,小區入住率不高,由于規定未裝修入住按50%交納物業服務費,不交納電梯運行費,而這部分人員未入住,并未減少物管企業的服務成本,再加上已入住業主交費意識薄弱,應交的物業費也收不上來,據統計,收取物業管理費達到90%以上,已經是非常不錯的狀態了。導致許多小區由于收費率低處于微利狀態,甚至產生虧損,造成物業管理企業難以為繼。二是由于我區物業行業還處于起步階段,許多業主對物業收費都表示不理解,業主繳費意識薄弱,造成物業服務收費率低,有的企業因難以全額收取物業管理費,只有被迫撤離所服務的樓盤。
3、物業服務費收取難。主要表現在:一是一些服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服務質量差,服務不到位,導致住戶有意見而拒絕繳費。二是住戶無力繳費。如安置房、經濟適用房,業主很多是低保戶,以生活水平低為由拒交物管費。三是工程遺留問題隨著物業交接,將問題轉嫁給物業服務企業,成為住戶不繳費的借口。四是由于業主自身的原因,如業主內部糾紛、業主出租房屋等原因致使繳費不及時等。五是由于業主物業繳費意識薄弱。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隱性服務被忽視。不少業主認為,交了那么多的物業管理費,不就是有幾個保安和幾個清潔工嗎?這錢花得太冤枉。于是少交甚至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現象時有發生。雖然物業管理公司提供了很多服務,但由于服務本身是隱性的,業主沒有因此得到很直觀的利益,所以業主很難感受到物業管理公司的工作。六是有的業主僅比較其物業收費標準,而未比較物業服務質量,業主對收取物業服務費表示抗拒。特別是對停車收費及車庫及儲藏間、雜物間交物業費表示不理解。二次供水、電梯使用費分攤收取矛盾大。由于各種因素有些業主覺得分攤不合理而拒繳水、電費。七是不少小區的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收費不透明、不合理,亂收費、高收費,因而拒絕交費,此類問題很有普遍性。八是業主認為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與收費質價不符。在實際物業管理工作中,也確實存在物業管理公司服務不到位、服務態度不好、維修不及時、收費不規范等情況。這樣,造成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對物業管理企業產生意見,因而拒交物業管理費。九是當物價部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物價上漲水平和業主服務水平提高等情況,對物業收費標準作出調整后,部分業主不愿按提高后的標準交費。由于物業費收入收不到位,不少物業公司收支難以平衡,入不敷出,從而降低服務標準,對小區設備維護、清潔、綠化投入等工作打折扣,造成惡性循環,引起住戶不滿,陷入了物業公司抱怨收不足費而無法服務,業主抱怨服務低劣而不愿交費的怪圈。據全國價格舉報電話受理投訴統計,近三年來,業主投訴物業管理企業收費項目和標準不透明、違反規定亂收費,一直位居各類價格舉報問題的前三位。
4、物業管理體制不完善。物業管理涉及到規劃、建筑等多個部門,有時各種矛盾會交織在一起。從全區看,缺乏一個強力部門有效的協調各方,造成行政管理和物業管理關系難以理順,多頭管理問題久拖不絕;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職責不清;街道、社區的綜合協調作用尚未充分發揮;房屋管理由房產部門負責,但房屋性質改變卻由建管辦監管,責任主體不明確,行政監管力度不大。
5、物業管理缺乏監管。我區所
有小區均未成立業主委員會,有些業主往往不清楚自己可享受那些服務內容、有哪些服務標準,應交多少費用,如何監管物業管理企業等,這些問題使得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少服務、服務不到位現象時有發生,體現不出“質價相符、優質優價”的物業收費原則,對此業主意見,對物業管理的有償服務產生疑問,影響小區的正常管理運作。
6、業主的消費觀念有待改變。部分業主物業服務的消費觀念沒有完全樹立起來。一是買房人對物業管理的認識需要一個過程。二是我們國家誠信價值體系尚在初級階段。遇到問題,業主不是積極通過司法、行政手段解決,而是選擇隨意拖欠或者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方式進行,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合同的嚴肅性,而且造成了住宅消費的誠信危機。三是一部分人存在從眾和僥幸心里,看到小區內有業主不交物業費,認為自己交了反而吃虧,所以也效仿著拒絕或者拖欠物業費。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最終利益受到損害的還是業主本身。物業費主要用于居住小區房屋公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等服務性開支。部分業主不繳費,等于免費享受公共服務,這對繳費的業主是不公平的。長此發展,不繳費的業主可能會越來越多,最終導致物業管理無法正常進行,房屋及設施將會失修失養,小區的保安、保潔、綠化將無人問津。
三、對加強完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意見和建議
1、走強強聯合之路。創造條件,積極鼓勵物業公司兼并、合并,走強強聯合之路,做大做強物業公司,做響物業公司品牌;鼓勵有實力的社會實體興辦物業公司,對從事老小區物業服務的企業,在政策上給予扶持和優惠。
2、完善物業管理的市場準入機制。努力引入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機制,明確規定物業公司的資質。加強物業管理市場整頓,對不符合要求和規定的物業公司、物業管理人員,堅決吊銷執照,注銷上崗資格證書,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要深入社區,加強日常巡查,對維修不及時、服務不到位、收費不規范的行為予以嚴肅查處,直至降低或取消其物業管理企業的資質。要繼續加強物業管理企業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強化檢查考核、資質審定、從業人員業務培訓等工作措施,促進我區物業管理行業的服務水平不斷提高,提高我區的物業管理水平。
3、建立前期物業管理監管機制。建立物業管理提前介入機制。從工程項目規劃立項開始,物業管理應同步介入對房屋的功能、布局、管網建設等提出專業的合理性建議供開發建設企業采納,為后期物業打下堅實的基礎。建立物業服務收費報審機制,應在售房前,向物價部門申報核定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規定在向物價部門申報前期物業收費標準后方可售房,以減少不必要的矛盾。在物業管理企業在引導業主理性維權的同時,緊密聯系房地產開發商,不斷完善物業功能,確保物業建設質量和配套設施設備的齊全及有效維修養護。
4、完善細化收費標準。建議盡快研究制定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費指導價格體系,細化《江西省物業管理條例》各收費檔次對應物業企業應達到的具體標準,明確高層住宅另行收取的電梯運行費是否包含電梯維修、年檢費,電梯費用各樓層間的分攤比例問題,明確私家車庫、儲藏間是否要交物業服務費等問題,建議二次供水由供水公司統一管理,由供水公司向業主收取二次供水費。要建立市場化的收費機制,使物業管理服務向市場化、專業化方向發展,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目前售后房物業收費矛盾凸現,商品房矛盾相對平穩的特點,采取分類指導辦法,做到公開合理、質價相符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實行同一收費標準。
5、應制定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按有關條例規定:當確需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時候,由業主委員會提出,經2/3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方可申請使用房屋公共維修基金。但實際上,如果修繕部位只涉及到少數業主的利益,那么就很難獲得小區2/3的業主通過,給實際使用造成了困難。另外物業公司預算的維修費用沒有專業機構對其作鑒定和監督其使用,容易讓房屋公共維修基金造成不法利用。隨著大量房屋開始進入維修期,當房屋需維修,當年收取的大修基金如何提取使用的問題。目前,我區的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從未提取過。
6、簡化催繳物業費法律程序。當業主惡意拒交物業費時,現行辦法是由物業企業起訴業主,這樣將耗費物業企業大量的人力、財力,通過法律途徑追討的物業費都不足以支付訴訟等相關費用。建議明確物業企業催繳物業費更為簡單措施或程序。
7、妥善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市環衛部門向業主收取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為3元/戶、月,由物業企業代收。該部門所做的工作僅是從轉運站將生活垃圾運走,且不提供垃圾筒,現物業小區內道路衛生、垃圾外運至垃圾轉運站都由物業企業承擔,市環衛處每月向物業企業收取3元/月、戶的垃圾處理費。由于市環衛處并未提供相應服務,只做了其中一部分,故物業企業物業企業不應承擔3元/月、戶的垃圾處理費。
8、加大宣傳力度引導人們正確的物業消費觀念。物業管理公司本身要注意加強物業管理水平,提高自身的服務質量。規范管理,提高服務水平,加大業主對物業管理的正面宣傳和引導,讓業主樹立正確的“物業服務消費觀”,有效避免收費難的問題。讓業主了解物業管理工作的內容,提高物業管理的商品意識。讓業主感受實質上是一種服務型的商品交換。物業管理公司需要引導業主的思想觀念要由物業管理的無償提供向有償型的商品提供方面轉化。
9、加大對物業行業的監管力度。推進物業行業社會化、市場化進程,凈化地域性物業行業競爭環境。健全本市物業政策法律法規,形成完整、系統體系。
10、進一步提高物業企業管理水平。一是物業企業應當在嚴格執行《物權法》,爭取政府的支持的同時,提高經營能力,加強與業主、業委會的溝通交流,達成共識。二是不斷提高服務質量,不斷創新服務項目。將每一項服務工作的程序都規范化,編制成具體的《操作手冊》,成為員工的行動指南。三是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服務團隊。物業服務企業在對員工進行專業技能培訓的同時更應該注重個人素質方面的培訓。四是物業服務公司實行收費考核,建立內部激勵機制。
11、建立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探索建立物業管理糾紛調處新機制。將業主自治機構的管理納入社區管理范圍。業主委員會應當自覺接受社區居委會領導,參加社區居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同時,邀請社區居委會參加業委會的活動,對業主與業主之間,業委會與業主之間,業主、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之間出現的各種矛盾和糾紛,社區居委會應當主動出面協調處理,街道辦事處應當予以協助。建議將物業矛盾糾紛納入司法調解,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調解制度,化解居民糾紛和及時處理侵害居民合法權益的事件。
12、恢復物業小區服務收費年審制度。取消江西省發改委贛計商價字(20xx)975號《關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問題的補充意見》第三條:“今后凡是涉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再辦理收費許可證和不再實行收費年審制度,與之相關的罰則自行取消”。恢復物業服務收費許可證換發和收費年審制度,以便價格部門履行監管,加大失信懲誡力度。
13、盡快修改、細化物業管理有關規定。《江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和《吉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已經不能適應當前經濟增長、社會進步和物業管理發展的客觀要求,修改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成為迫切需求,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共同推動新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盡快出臺。新出臺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應能充分考慮其可操作性、科學性、合理性和有效指導性,兼顧市場雙方的利益,并在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定價方式、收費方式等方面進行細化,進一步明確物業服務成本構成和服務內容,定價方式上吸收其他城市的經驗,實行菜單式計費方式,讓業主明明白白消費,物業企業清清楚楚服務。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9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新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質的重要載體,是創建文明城市和衛生城市的重要考核依據,在改善居住環境、促進社會和諧、提高城市品位、提升居民幸福指數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根據“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要求,圍繞為民服務解難題目標,近期市政府研究室與市物業事務中心,組成聯合調研組,先后走訪了大江觀邸、家園、頤景園等小區(圖1),組織市、區物業事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物業公司代表、業主代表召開3次座談,并形成調研報告。
一、主要成效
近年來,我市以“規范物業管理,構建和諧社區”為目標,加大物業管理工作力度,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行業規模快速發展。隨著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建設不斷推進,全市城區面積、人口快速增長,物業管理市場從無到有、從不規范到逐步有序發展,物業服務行業規模逐漸壯大,物業數量、服務水平、從業人員、服務覆蓋面快速健康發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物業服務企業320多家,從業人員5萬多人,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項目1200多個,服務面積6800多萬平方米,物業管理項目覆蓋率78.3%,居全省前列。
(二)服務效能日趨加強。近年來,物業管理行業推進公司化運作、品牌化管理,物業服務逐漸提升,物業品質不斷增強,物業管理發展取得長足進步,成為增進居民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力量。一是開展“服務質量主題年”活動,有計劃有步驟地實施星級項目創建,樹立行業標桿。截至目前,全市共申報創建省級五星、四星物業項目20個。二是抓好典型示范,大力開展“城鄉統籌·幸福”創新社會治理系列行動,積極推進無物業管理小區業主自治,一批老舊小區舊貌換新顏。三是加強培訓規范,全面推行“三公開”制度,督促物業企業公開服務價格、標準和內容。在全市組織開展全方位、專業化的物業管理培訓,目前已培訓1000多名物業服務企業中層管理人員。
(三)行業監管力度加大。近年來,物業管理部門逐漸從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轉變,監管體系基本成型,監管框架逐漸完善,為物業行業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一是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了全面推進物業管理工作、物業服務重大矛盾糾紛預防處置等實施意見和方案,讓物業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機構改革后,各區成立物業事務中心,統籌區域內物業工作,充實了人員力量。三是建立物業糾紛調處聯席會議制度,搭建業主、物業與各管理部門的良性互動平臺,今年物業管理投訴處理立馬率和群眾滿意率均為100%。四是出臺城區物業服務收費實施意見,對20個項目進行物業收費價格核定,讓業主真正得實惠。例如,對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物業服務費僅收70%。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人們的關注點逐漸從“住有所居”的剛性需求提升到“住有宜居”的品質追求,物業管理逐漸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呈現“廣、雜、深”的特點。“廣”是指物業管理涉及面廣,與全市居民都密切相關。據市長熱線辦統計,物業管理受理投訴從年的1093件增加至年20xx件,年上半年達1407件,投訴數量逐年成倍增長,成為市民投訴的集中領域(圖2)。“雜”是指物業管理與環境臟、違章搭建、電梯故障等居民日常生活瑣事密切相關(圖3)。“深”是指物業管理表面看是行業問題,深層次是基層社會治理問題。深入分析物業管理問題及產生原因,主要體現在社會主體、政府治理、市場調節等方面。
(一)社會主體角色錯位。物業管理涉及業主、業委會、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商等多元社會主體的共治和博弈,利益訴求錯綜復雜、難以統一,“人人為我”的利己觀念大行其道,“我為人人”的良好風尚尚未成勢。部分開發商,只管賣房不管售后,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損害業主利益,大打“甩手牌”。在開發項目之初,以成立項目公司的形式進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交付后,將公司注銷,導致購房戶無法依法維權,比如海德堡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通過壓低施工價格、偷工減料、層層轉包等方式壓縮建設成本,導致不能按期交房和房屋質量問題,比如城建檀香山、奧園廣場、京鷹華府等項目。在出現問題后,有的開發商與后期物業公司互相推諉,物業維修資金申請程序繁瑣、業主意見難以統一,使得質量問題無法立馬解決,矛盾糾紛愈演愈烈。在銷售過程中,有的開發商為盡快售出車位、回籠資金,違規將車庫出售給小區外人員,或以只售不租、提高停車費等方式,迫使業主購買車位,造成小區停車難、停車貴。比如,頤景園等小區。有的開發商前期物業用較低物業費和較高服務品質吸引住戶入住,銷售結束后物業服務質量顯著下滑。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奉行盈利為中心的經營理念,而不是以服務業主為中心。在承接物業項目前,為了承接開發商物業項目,對建設質量問題“睜只眼閉只眼”,未嚴格進行承接查驗。有的以低于成本價格招投標,進行惡性競爭。在承接物業項目后,為了保住利潤,降低服務質量,壓縮人員成本,服務項目少、標準低。有的以“摞挑子不干”來脅迫業主追加費用,甚至直接“棄盤”。有的與業主爭利,收費不規范、占用公用區域、侵占共用營收、違規催繳物業費等。比如,家園小區等項目。部分業委會成員,奉獻意識、責任意識較弱,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有的把業委會當做“法外之地”,牟取不正當利益,甚至與開發商、物業形成利益同盟,損害業主合法權益。比如,侵吞隱瞞廣告費、臨時停車費等公共營收,長期不公開收支賬目,公款私用,提高物業費、停車費標準,等等。部分業主,主人翁意識不強,對公共決策、業主自治漠不關心。年,全市共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328個,約占小區總數的23%。有的業主公共道德缺失,以鄰為壑、損人利已,“各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甚至違規裝修、搭建、停車、破壞公物。有的業主特別是“三供一業”職工習慣行政管房、福利管房,缺乏物業繳費意識,搭便車時有發生。
(二)行政監管缺位。國務院于年和年分別取消物業企業資質管理制度和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零門檻”入行引發企業數量激增,增加了行業規模,但事中事后監管沒有跟上。究其原因,主要是:法規建設滯后。近年來,城市居民人口較快增長,物業管理發生了很多新變化。但《市物業管理辦法》于年2月30日開始施行,距今已有8年之久。《湖南省物業管理條例》于年1月1日開始實施,我市尚未因地制宜出臺實施細則和配套辦法。管理體制不順。物業監督管理權主要集中在市級物業管理部門,區物業管理部門監管手段匱乏。住建、規劃、城管執法等部門聯合執法時,執法環節難以有效銜接,出現了“形聯實不聯”的現象。考核機制缺失,未對區物業管理部門、各部門進行考核有效獎懲。矛盾調處機制不健全。當前,物業管理矛盾糾紛調處主要依靠市區物業管理部門,街道、社區缺乏必要的物業管理機構、人員和執法手段,屬地責任難落實,矛盾無法有效化解在基層。目前,僅有石峰區在每個街道辦事處配備了1名正式物業管理專干。支持力度不夠。我市財政對物業管理投入較低,重建設、輕管理,對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缺乏一體化認識。政府對物業服務行業發展關注度偏低,對物業服務企業扶持政策較少。
(三)市場調節失位。市場主體不成熟,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尚未建立。主要原因是:共有部位產權不明晰。小區業主共有部分權屬處于模糊狀態,不動產登記部門也難對共有部分進行全面產權登記。部分物業公司從開發商手中承接并管理物業小區,通過出租車位和架空層、經營配套設施和電梯廣告等謀取利益,拋開業主進行單方面商業化運作。誠信體系有待完善。行業信用評價體系缺失,信用信息平臺的建設滯后,尚未形成“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的信用環境,導致行業魚龍混雜、劣幣驅逐良幣,降低了物業行業整體服務質量。價格調節機制失靈。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尚未監測并定期發布物業服務項目成本信息和計價規則,業主在協商物業服務費用時沒有參考依據。物業管理費低而停車費過高,導致物業服務陷入低質劣價惡性循環,嚴重損傷了業主的獲得感、滿足感和幸福感。
三、對策建議
(一)建章立制,構建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通過加大法規修訂、監督考核、財政投入等工作力度,推動物業管理權力下放、監管重心下移,構建市、區、街道、社區四級物業監管責任體系。一是完善法規政策。結合實際,盡快制定適應我市發展新要求、內容更完善、操作性更強的物業管理條例,進一步對市區物業管理部門、職能部門、社區、街道等單位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進一步對小區車位出租、綠地保護、物業服務收費等共性問題作出詳盡規定,讓物業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為區物業管理部門賦能。進一步梳理物業行業監管事項,逐步將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職業經理人管理、前期物業招投標管理、新建承接現場查驗管理、物業企業日常動態監管等市級監管事項下放到各區,增強基層物業管理監管能力。三是提升社區街道物業管理能力。充分發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在物業管理中的基礎作用,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配備物業管理專干、設立物業服務管理工作站等方式,落實轄區內物業管理屬地責任,把物業管理中的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四是強化部門協調聯動。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要求,進一步明確各類管理執法事項的主管部門、業務流程、咨詢投訴方式等,落實“管理進小區、執法進小區”。五是加大監督考核力度。將小區建設管理納入城市綜合治理體系,推進平安建設、小區文明創建、小區環境整治等社會綜合治理工作,建立考核辦法及細則,培育更多的示范小區、文明小區。將物業監管工作納入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辦事處、小區居委會工作目標考核范圍,進一步調動部門、街鎮、社區的工作積極性。六是加大物業管理投入。按照事權與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市、縣(市)區財政每年配套安排專項物業管理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并建立常態增長機制,用于行業產業發展、老舊小區提質改造、社區(村)物業監管、物業服務企業獎勵、業委會培訓、智慧物業建設和物業管理行業誠信建設等工作。
(二)創新方式,構建誠信規范、公平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既要堅持用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又要通過建設信用評價、信息公開、產權明晰、價格調節等機制,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彌補市場失靈。一是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提高準入門檻。制定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研究制定信用法規、配套政策和標準,完善信用評價、紅黑名單、聯合獎懲等配套制度,推動物業服務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大企業失信懲戒力度,將評定結果與物業項目評優和招投標等結合使用,促使物業服務企業重視信用、善用信用、誠信經營,實現公平競爭、優勝劣汰。二是建設統一信息平臺,促進信息公開。依托“智慧”建設,加強物業管理信息化、一體化平臺建設,從根本上解決監管難、處理難、評價難等難點、痛點。按照“先易后難”的方式,分步上線業主繳費、投票表決、滿意度評測、問題反映、可視化監管等功能。三是嚴格執行承接查驗制度,推動關口前移。為防范開放商在前期建設中存在遺留問題,全面實施前期物業承接現場查驗制度,依法處罰未經現場查驗擅自交付的行為。對已經存在建設問題的老舊小區,責任部門要集中會診,敢于擔當,切實把房屋滲漏、配套不齊、領證難等遺留問題解決到位。四是完善價格調節機制,防止惡性競爭。綜合考慮行業平均成本、物價變動等因素,實施分級定價,每兩年調整物業服務收費基準價和浮動幅度,盡快形成“以質論價、質價相符、合同約定”的收費體系。進一步完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對停車收費分類劃檔,出臺最高限價政策,切實決停車難、停車貴問題。
(三)共建共享,構建政府搭臺、居民自治的基層治理體系。將物業管理作為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主要突破口,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實現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一是培育自治能力和組織,讓業主的事業主辦。加強輿論引導,依托新聞媒體、新媒體,加大對業主自治、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廣大業主公共責任意識、小區管理意識和民主監督意識。加強業委會建設,由街道(鄉鎮)、社區(村)依法依規組織好業主大會的產生,全面推進住宅小區業委會成立、改選、換屆工作,優先選舉中共黨員、“兩代表一委員”、民主黨派等人士為業委會成員。規范業委會行為,積極開展業委會組建和運行方面業務培訓,提高業委會成員的思想素質和專業水平。加強業委會監督,各小區應當成立業主監督委員會,加強財務監管和審計,每季度公示經費收支,換屆時進行第三方審計,主動接受業主監督質詢。二是明晰共有物業產權,讓業主權益得到保障。進一步明確共有物業的范圍、管理方式,全面實施產權登記。共有物業的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必須存入共有資金賬戶,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根據物業服務的內容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服務費,從源頭上減少物業糾紛。比如,以車位車庫產權界定為例,計入業主公攤面積的車位車庫產權應屬全體業主所有,人防工程改造車庫按照“誰投資誰受益”明確使用和收益權利,開發商無權出售。建議上級立法機構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對車位車庫的產權界定,制定確權的主體、依據及程序,確定車位、車庫最終產權歸屬規則。三是暢通應急維修渠道,讓業主急事特辦快辦。進一步簡化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批條件和程序,探索建立緊急使用“綠色通道”和“緊急救助基金”,由社區(村)、業委會及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組織搶修。比如,探索推行電梯運行保險、電梯安全責任險,建立電梯故障“快處快修”機制。四是完善問題調處機制,讓業主糾紛依法化解。建立高效的物業管理投訴受理和快速處理調解制度,注重依法解決物業糾紛,通過開通司法審判綠色通道、設立物業管理巡回法庭、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方式,促進業主自治調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互動。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0
隨著我國住房市場和體制的不斷改革,物業管理進入快速發展時期,它作為一個新興行業受到了人們的廣泛關注。物業管理即受物業所有人的委托,依據物業管理委托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筑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并向物業所有人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是房地產業在消費領域的延伸,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安居樂業。市場對物業管理從業人員的需求越來越大,但于此同時物業企業與業主之間產生了各種矛盾,此次調查的目的正是尋找解決矛盾的途徑,了解物業管理的現狀,使我們更好的把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踐中來,縮短理論與實踐的距離。
梧桐花園小區簡介
梧桐花園位于梧桐花園位于西夏區同心北路,交通非常便利,學區完善,周邊綜合商場,公交,醫院,銀行,郵政所等生活周邊設施齊全,小區布局合理。
調查所得信息:
此次調查以問卷為主,訪問為輔,采取訪問和實地調查相結合的方法,對該小區進行了初步的調查研究。此次的問卷主要針對物管公司的工作和服務而展開。
根據業主反映,客服中心的管理人員普遍存在服務意識偏低的問題。我們共調查了5位住戶,其中有的兩名業主反映,物管公司職員與業主的交流及溝通非常少,這就導致了物業管理公司在進行工作時片面性。在實際走訪中發現,該物業管理公司只設有兩名客服人員,并且辦公室位置偏僻,一般居民很難與公司人員進行交流。據了解該小區裝有多個攝像頭,夜間也有值班人員輪流巡邏。但在走訪中發現不少住戶對安管中心的工作表示了一定的不滿。對住戶的抱怨進行大概總結后發現安管問題主要集中在小區的巡視力度較差,沒有在小區內形成24小時有效巡邏機制,在對小區外來人員的登記和管理上工作存在局限,交接班沒有明確的記錄,安全護衛人員巡查白天巡邏次數不夠。在實際調查中據業主反映,該小區內曾經多次出現物品被盜現象。保安只是在保安室中值班,沒有一個合理規范的制度。
保潔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保潔員的待遇較差,并且沒有專門的辦公室和休息室。經過調查,大部分的業主對小區的環境衛生保潔方面認為服務到位,工作效率及質量較好,但是有一些業主也對此表示不滿。此外該小區的業主普遍認為小區在綠化方面太單一,樹木種植單調,流經小區內的一條河流污染嚴重,散發出的陣陣臭味嚴重影響了河道兩邊居民的日常生活。
根據問卷調查反映,居民對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存在較多不滿。主要是由于物業管理公司在接管小區后,與居民群眾的交流沒有到位。致使業主對該管理公司的第一印象不好,使得他們的工作在日后的管理中難以進行。并且物業在工作中沒有及時處理業主反映的問題,從而招致了許多不滿。比如其中一位住戶反映,某一樓道中的燈壞了他通知物業后,一直遲遲沒有人來維修,過了將近一個月才將這一問題解決。其次,物業公司在管理費的收支上不透明,業主在對用在管理及社區建設中的資金存在疑慮。這就會引發業主對物管公司不信任,致使日后的管理及小區建設難以發展。最后,由于公司還處在發展階段,公司業務人員素質偏低,整個小區的物業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與完善。當然,在這次調查中,我們發現小區內綠化及道路的布置較為合理,沒有發現車輛亂停亂放問題,小區內的衛生環境良好,但部分設施也缺少人性化設置。因此,整個社區的建設仍處在進一步發展當中。
總結以上各方面不足為幫助該小區創建和諧社區提出了以下改進意見:
1。調整工作機制,確保社區工作正常有序的開展,社區開展應該與街道部門考核掛鉤,不斷加強和完善社區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加強合力推進社區建設的責任意識。對于小區發展經費不足問題,應該設立“政府→行業→個人”三點結合,即政府進行補貼,物企和業主或業主委員會共同分擔的模式。
2。強化小區服務功能,保證居民需求得到充分實現。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社區服務網絡體系,建立小區服務中心,建設各類老年服務設施,緩解老年人休閑娛樂,健身場所不足問題。調動廣大群眾幫助小區優撫對象,殘疾人及特困群體緩解生活困難,支持和鼓勵小區居民成立形式多樣的文體組織、科普組織和為老人提供生活服務的組織。其次應建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方便小區居民的基本醫療服務需求。最后,多開展以人為本的服務活動,同時物企要發揮好與群眾溝通的橋梁作用。
3。積極開展社區文化活動。日積月累從而由量變到質變 ,整體上提供小區的人文環境。物業公司應該充分發揮領導作用,結合不同群體的需求,深入開展各類特色文化活動及傳統文化活動,在滿足需求中努力提升小區的文化品位,拓深文化內涵。 建立小區圖書和閱覽室面向老人和兒童,豐富社區文化活動。 開展小區法制宣傳教育和咨詢服務活動。加強小區
宣傳建設,向小區居民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開發公益性崗位、國內外時政新聞、物業管理費收支等情況。
4。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物業公司要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深入學習先進的管理理念。對不同的情況采取不同的解決方法,對于不同的不門使用不同的管理手段。
我深知,在課堂上僅局限于學習理論知識而沒有和實踐相結合的話,只能是“紙上談兵”。通過這次的調查,切實加強了我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能力,為今后的學習打下了堅實的基礎,盡管調查分析報告中存在很多不足,但收獲不小。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1
物業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會建設矛盾集中體現的領域,加強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成為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為此,今年3月至6月,我們聯合開展了加強石景山區物業管理的調研,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區物業管理現狀,反映群眾所關心的物業管理實際問題,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和區域形象的提升。此次調研聽取了區建委關于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基本情況的介紹,實地走訪了部分居委會和物業管理公司,召開了由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物業公司、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等單位參加的不同層次的座談會,發放了近千份居民調查問卷,搜集了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基本情況
據調查,我區共有各類物業建筑面積20xx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積約1200萬平方米。2萬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區105個,其中,上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區46個(包括各類家屬院,不包括軍產),占44%;
九十年代后,按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綜合開發建設而成的小區59個,占56%。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79個,占居住小區的75%;
成立業主大會的小區11個,占實行物業管理小區的14%。全區共有物業管理企業68家,其中在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在外區注冊的24家,從業人員6000余人。目前實行物業管理的小區內多種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遷房,還有康居房及單位直管樓等。
總體看,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物業管理市場處于發育初級階段。目前仍然沒有實行物業管理的居住小區占25%;
抽樣調查問卷顯示,未收取物業費的小區占33%。同時,近年來我區部分實施物業管理的小區獲獎,物業管理覆蓋率呈上升趨勢。二是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偏低。統計數據顯示,與北京市整體水平相比,我區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物業管理企業數量少、規模比較小,資質等級偏低等;
物業管理企業從業人員素質普遍偏低。三是物業管理行業監管體制基本建立,20xx年8月以來,成立了專門的工作機構,加強了對物業管理企業的監督檢查,開展了物業管理規范化活動,積極探索社區物業管理自治方式,開展物業管理試點工作,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進程,進一步加強了我區物業管理行業政府監管的工作力度。
二、我區物業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我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積極推進通過公開招投標選聘前期物業管理企業,著力搭建社區自治的新型組織平臺,物業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也總結了一些寶貴經驗,但由于體制、觀念、機制等因素的影響,我區物業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問題:
1.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開發商遺留問題嚴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區也不例外。問題主要包括變更規劃、配套設施不落實、房屋及附屬設備質量不合格等等。這些問題遺留到物業管理階段并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集中到物業公司身上,據調查問卷顯示,77%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物業公司沒有盡到管理責任,69%的受訪者認為居住小區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業管理公司定位不準確。我區現有物業管理企業規模小、資質等級低,物業管理服務水平偏低,經營管理理念陳舊,市場競爭力不強。我區登記注冊的44家物業管理企業中,按資質分類,一級資質僅有2家,二級資質也只有3家,三級資質39家,與全市整體水平比較相差太遠;
按照性質分,24家為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17家由單位后勤部門轉制而來,2家是直管公房房管所改制企業,這些物業公司受計劃經濟企業體制的影響比較深,有些企業甚至仍按照事業單位方式運作,以管理者自居,服務意識差;
有些企業低水平服務、高標準收費,甚至出現亂收費;
有些企業錯誤認為物業管理從業人員門檻低,缺少對員工的培訓和嚴格規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員素質普遍偏低;
有些企業不經業主同意,擅自經營物業共用部位,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
3.部分業主觀念陳舊且缺乏組織性。我區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對物業管理收費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價格享受較為全面的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普遍存在維權意識強烈而責任意識淡薄,經常出現業主權利濫用現象。據調查問卷顯示,只有1%的受訪者對《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辦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達37%;
71%的受訪者表示不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有關房產權利方面的規定。
業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現“誰都可以牽頭成立業主大會,但誰都無法真正成立業主大會”的無序局面,業主委員會的權威受到質疑。據調查問卷顯示,78%的受訪者所居住的社區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
當居住方面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更多人傾向于選擇通過居委會維權;
87%的受訪者認為業主委員會作用發揮不好,居委會作用發揮好。
4.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公共服務水平有待提高。物業與園林、環衛、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門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著職責劃分和相互配合的問題,有些是行政監管關系,有些是業務合作關系。目前,我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關系以及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居委會等相關部門的關系還未理順,責權利的劃分有待進一步明確,公共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此外,開發商、物業企業、業主以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銜接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本應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職責被人為地轉嫁到了物業公司,使物業公司客觀上既承擔一個企業的責任,又承擔著部分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能等等。
三、關于加強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石景山區地處城鄉結合部,物業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適合我區實際的物業管理模式。通過此次調研,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建議供有關部門參考:
1.推廣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在正式接管物業之前就參與物業管理小區的“規劃—設計—施工—安裝—銷售—管理”等過程。這樣有利于避免開發項目在設計、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現后期物業管理難以解決的問題,從源頭上減少開發商遺留問題對物業管理的隱患,有助于形成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及業主和諧相處,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建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從政策、資金、管理以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問題入手深入研究,加強引導,推進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前期介入工作。
2.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作用。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的作用,在為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交流平臺,促進行業自律,推動公平競爭,協調利益沖突,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作用。協會應著力開展以下幾方面的工作:摸清行業基本狀況,研究行業發展理論;
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反映企業合理訴求,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開展各種形式活動,形成行業的凝聚力;
正確引導輿論宣傳,樹立行業良好形象;
加強從業人員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形成在職繼續教育的長效機制。
3.推動各方思想觀念轉變。在對開發商誠信考核中,要增加其開發小區物業管理好壞的考評,使其注重樹立品牌意識,做好建管銜接;
行業主管部門要改變姿態,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體手段主動宣傳物業管理的必要性,積極推行我區一些社區典型做法,如七星園小區,引導廣大業主維好權、用好權、盡好責;
物業管理公司應拋棄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對業主的情感投入,與業主建立良性互動,用更好的服務取得業主理解和配合,同時要像首鋼物業公司一樣積極向外尋求發展機會,過度期采取兩種體制并存的運做模式。政府有關部門和社區組織應組織成立物業調解協調機構,繼續完善社區黨委、居委會、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企業四方自治組織的聯動議事平臺,理順物業管理體系,建立基層管理長效機制,推動業主大會組建工作。
4.探索我區物業分類管理模式。我區物業管理有特殊性,應針對居住小區的特點探索不同的物業管理模式。對于一些老舊小區來說,由于觀念限制和硬件條件的制約,讓居民出錢引入物業公司很難行得通。對這類長期以來欠賬較多的老舊小區,政府有關部門及產權單位應加強資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規范的物業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員會、房管所的作用,或發動群眾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組織,力求用比較低的成本解決物業管理的基本需要問題。對于新建商品房小區,政府應加強引導和約束,引入市場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為企業創造更好的公平競爭環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競爭力的物業管理企業品牌,為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5.大力提高居民區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我區物業管理中,要將鄉規民約納入法治體系,通過規劃居民區建設的內容,完善鄉規民約,提高居民的權利義務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民主管理的責任。建議選擇部分小區先行試點,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剖析居民區中缺乏公德的表現,針對性地建立鄉規民約,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級文明戶、文明樓等品牌項目,堅決反對在居民區生活中地極端個人主義等自私自利現象,大力提升小區的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水準。
6.提高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物業公司應結合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創造自己品牌,要通過提高員工知識技能的培訓,運用先進的管理手段,在企業內部應崗位明確,職責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績效考核體系,降低企業管理成本,同時應充分利用自動化設施,加大管理智能化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實施各項管理服務。要從日常檢查、客戶交流、業主滿意度調查、管理費收繳、相關信息反饋等方面了解物業服務是否滿足業主的需求,從而制定相應的措施,有條件的企業應積極建立ISO9001標準體系,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7.完善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現行有關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的規章制度,但缺乏與法規相配套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如:業主委員會運作;
物業管理招投標;
住宅維修基金管理;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設置使用;
業主委員會的法人地位及其職責、權力和義務;
明確物業管理企業、業主管理委員會、居委會三者之間的關系等,致使近期物業糾紛案件數量增多,并形成群訪,區法院200 年就受理物業糾紛522件。建議積極通過人大、政協等呼吁相關部門制定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法規文件,使其更具體、更具有操作性,使之真正能夠規范和指導市場運作。
隨著物業管理水平的不斷完善,隨著物業管理機制的不斷創新,隨著廣大業主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隨著政府對物業管理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相信我區物業管理企業必將顯示出其強大的生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出現新的整潔、美觀、安寧、舒適的宜居小區。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2
一、我區物業管理工作現狀
(一)住宅小區基本情況。全區住宅小區共有398個(昭山、高新小區61個),其中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158個,由業主自治的43個,單位自管的22個,區、鄉鎮街、社(村)代管的175個。
(二)全區物業管理工作狀況。我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主要由市房產局物業管理科進行統一監管、區物管辦協助管理、街(鄉)物管辦具體承擔指導、協調、監督的職責。某年5月,我區成立了物業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在城管執法局下設物業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2名,制定了《岳塘區規范物業管理工作實施方案及考核辦法》、《關于印發岳塘區開展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居民自治以及住宅小區星級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細則的通知》、《岳塘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規范了各街(鄉)、社(村)的物業管理日常巡查及協調處理工作,涌現了一批星級小區。各街(鄉)成立物管辦(與城管辦合署辦公),均配備一名物管專干。寶塔街道成立了專門的物管辦和物業糾紛調處中心,各社(村)明確了專職人員負責小區物業管理工作。
二、物業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規、政策不完善引發的系列問題。一是缺乏物業管理聯動機制。物業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與區、街(鄉)、社(村)工作緊密相連,同時涉及規劃、國土、建設、房產、城管、環保、物價、供電、供水、消防、公安、工商、電信等多個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各職能部門的監管機制不完善,存在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特別是前期物業,區、街(鄉)、社(村)未參與,造成監管缺失,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二是考核機制不健全,物業管理領導小組職能未充分發揮。我市未建立長效的物業管理考核體系,市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作用未充分發揮,對物業管理工作的推動缺乏獎懲辦法,不利于調動物業管理工作的積極性,對基層提出的物業管理疑、難、急等問題,解決乏力。三是維修基金管理方面。一方面啟用難。我區新開發的居民小區在辦理產權證時,房屋維修基金統一交存到市房產局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要動用維修基金需“兩個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后報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等多個部門進行審批,由于審批程序繁瑣,使用條件難達到,使用起來難度較大,物業公司、業主都不滿意。另外管理不到位。近幾年發現有少數物業公司采取不正當手段套取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四是基層工作壓力大。政府對物業管理工作的人員、編制、經費未作明確規定,出現了人員少、經費缺、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等問題。按照屬地管理職能,區、街(鄉)、社(村)三級承擔的小區矛盾糾紛調解,對物業公司、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服務、指導、監管等任務每年都在大幅攀升,現有人員配備難以應對。
(二)小區規劃建設遺留問題多。一是由于規劃、建設、房產等職能部門、物業公司驗收把關不嚴,形成遺留問題。房屋建筑質量差,部分配套項目缺項甩項,房屋格局和小區環境與銷售合同條款有差異,公攤面積的劃分和附屬用房的產權確定以及經營收益分配等方面存在諸多遺留問題,業主與開發商、建設單位矛盾突出,物業公司難以協調。二是老舊小區、安置房小區存在管理難。老舊小區一般都是單位建的福利房,小區整體規劃設計相對滯后,道路狹窄。而安置小區在規劃建設之初也存在著工程造價低、配套設施不齊等問題,致使兩類小區的財物偷盜頻發、小區安全隱患多、違章建筑多、衛生環境差,無論是小區自治還是社(村)協調聘請物業公司,都難以滿足業主需要。此外,目前老舊小區沒有交存房屋維修金,房屋及公共設施年久失修,政府經費投入有限,居民又負擔不起過高的維修費,給物業管理帶來很大困難。三是電梯設備維護維修、供水設施移交等問題。部分小區電梯質量存在安全隱患,長期維護維修不及時不到位,二次供水設施移交水務公司難。對此物業公司以屬開發商、建設單位責任為由推脫,引發業主不滿。四是住宅小區普遍存在停車難。
(三)物業公司在服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一是服務資質參差不齊,侵權行為時有發生。我區共有物業服務企業73家,其中一級資質的4家,二級資質的3家,三級資質的62家,外來的4家。有部分物業公司是前期物業,大部分小區建成后,開發建設單位不是通過招投標方式選擇前期物業公司,而是將物業管理交付給自己選聘的子公司或其二級機構,再次利用物業牟利,導致物業公司并非服務于廣大業主,而是服務于開發商和建設單位,物業公司處于強勢地位,業主處于弱勢地位,于是“主仆”位置顛倒,產生一系列的侵害業主權益的行為。二是物業管理費收取難,服務質量不高。從調研的小區看,業主以“房屋質量、物業服務不到位”等為由拒繳物業費,導致物業管理費收取率平均在50%到60%之間。部分物業公司往往以“業主繳納物業費不足”為由,單方中止部分服務。當物業公司收入低于成本或者利潤減少時,“足額繳納物業費”作為其完善服務的前置條件,必然會通過減員等辦法降低成本,服務質量下降,導致更多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意,從而不交物業費,形成物業公司服務質量越來越差,物業管理費收取越來越難這種惡性循環的怪圈。三是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行業人才匱乏。低收入、低工資的現狀無法吸納高素質人才進入物業公司,致使大量的4050人員、企業改制人員、自由職業人員進入到物業管理行業從事保安和保潔等服務工作,物業公司管理水平低,人員整體素質不高,缺乏服務和創新意識。
(四)業主委員會作用沒有發揮。一是業主委員會的主體地位不明。業主委員會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它與物業公司的地位不對等,不具備法人資格。業主委員會在維權過程中,始終非常艱難,暴露了業主委員會在制度設計時法律地位的缺失,很難達到《物業管理條例》在制度設計時的規范和要求。二是業主委員會組建困難。新開發建設的小區因開發周期長、入住率不高等原因,難以符合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加之開發商、建設單位拖延移交社會事務,難以實現業主自治。調查中發現大部分小區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意識不強,召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達不到規定的人數,給組建工作帶來困難。三是業主委員會運作不規范,缺乏監督機制。業主委員會工作規則不健全,職責不明確,缺乏有力的指導和規范,且房產部門對物業公司、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工作監督管理不強,對業主委員會存在亂作為的現象缺乏制約的依據和手段。四是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少數的業主委員會成員缺乏責任意識、法制意識、整體意識,沒有從全體業主利益角度考慮問題,功利心重,利用業主委員會謀取私利,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五是業主自我管理和維護意識缺失。表現在自治意識差,公德意識不強。只管自家門內的事,不關心涉及到全體業主公共利益的"門外事務。
三、關于加強全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物業管理,明確物業管理各方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物業管理總體水平,切實改善廣大業主居住環境,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秩序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湖南省實施《物業管理條例》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某]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住建部[某]165號文件《物業承接查驗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如何加強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一)完善頂層設計,建立健全法律法規,政府職能部門要當好“裁判員”
1、完善法律法規政策,加大宣傳力度。一是完善立法。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市里可以將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納入地方法規建設議程,明確業主委員會的法人身份和主體責任。將有違法搭建建筑物、損壞房屋承重結構、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未按業主大會決定補建或者續交專項維修資金、未按期繳納物業費等問題的業主相關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誠信平臺,加強輿論宣傳與監督,影響法人單位的投標、個人的錄用晉升、信貸等,推動物業管理良好環境的形成。二是健全工作機制。高度重視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建立物業公司準入制度,強化對物業公司的行政監管,理順市、區、街(鄉)、社(村)的職責職能、權利義務,建立健全“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分級負責、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三是細化規則。政府要督促市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盡快落實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湘潭市《關于加強市城區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房屋維修基金的使用交存管理細則,規范監管、簡化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合理調整維修基金的分攤比例,使維修基金真正發揮作用,充分調動業主委員會、業主參與自我管理的積極性。
2、嚴格依法依規把好規劃建設驗收、移交關。一是政府要出臺公開搖號選聘前期物業公司的規定。同時督促規劃、國土、住建、質監、房產等部門加強對小區開發過程中的監控管理,重點對設計、建設、竣工驗收、移交等行政許可具體內容的把關,進一步規范開發商、建設單位的行為,嚴格落實《湖南省實施辦法》,切實保證小區物業配套設施的同步到位,為后期物業管理創造良好條件。二是進一步強化新建住宅小區驗收交付工作,規劃、建設、房產部門在對住宅小區開發項目驗收時,區物業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及所在街(鄉)、社(村)物管辦負責人、物業公司、業主代表作為“第三方代表”共同參與,依據政府職能部門行政許可內容逐項開展檢查驗收。對開發建設不配套等遺留問題,責成開發商、建設單位在規定期限內,高質量完善、整改,方可驗收、移交,對拒不執行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從源頭上控制和減少開發商、建設單位將遺留問題轉嫁到物業公司,力推開發商與業主和諧相處,構建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快對老舊小區的改造步伐。老舊小區特別是改制企業移交管理的小區較多,居民收入低。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分配上予以傾斜,區牽頭,街(鄉)按轄區組織全面摸底,有計劃逐年對小區的基礎設施進行提質改造,對改造后的零散小區進行整合,將形成規模的小區由街(鄉)、社(村)牽頭組織成立業主自治委員會,招標引進正規物業公司進駐。
3、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加強和完善物業管理勢在必行,政府必須進一步充實物業管理部門人員力量,加強經費保障。一是學習上海的做法由政府購買服務。組建全區住宅小區管理事務所,采取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對全區小區的物業行政管理委托社會中介組織管理。二是嚴格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物業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物業公司的資質等級管理,構建多級次的服務標準體系,并充分發揮基層的監督指導作用,將區、街(鄉)、社(村)、業主的考核評分納入到物業主管部門對物業公司的資質考核工作中,每年進行一次考核審定,評分較低單位要嚴肅整治,執行退出制度。三是組織開展物業管理專項治理。整治服務質量差的物業公司。對以管理者自居,服務質量不高,服務意識差,只收費不服務,多收費少服務,收費不規范等現象進行專項整治。同時,引入具有評估、監測功能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對物業服務標準、物業公司資質等級、物業管理費分類收取的評估、監測等服務。通過第三方機構的介入和相關部門規范管理,保障物業收費、資質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等向社會的公開,增加透明度,促進物業管理市場的良性運作,使業主、物業公司受益,也使社會和諧穩定。
(二)規范市場運作,加強協調監督檢查,區、街(鄉)社(村)三級要當好“指導員”。
1、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明確區、街(鄉)、社(村)的相應工作職責,強化考核辦法,增加財力投入。各街(鄉)要加強物管辦的力量,配備專職工作人員,物管工作經費納入到區、鄉財政預算和街道的財政計劃。同時,把物業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將業主委員會成員、樓棟長、有小區管理經驗的志愿者或社會公益組織加入到小區管理隊伍。繼續開展對無物管小區環境衛生業主自治及住宅小區星級達標創建工作,并加強對申報、創建、評選結果的宣傳和運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逐步形成政府監管、行業自律、業主高度自治相結合的綜合管理格局。
2、積極構建物業管理與社(村)建設聯動機制。建立社(村)、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的聯席會議制度,搭建“三方”議事平臺,共同理順物業管理關系,建立基層物業管理長效機制。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組建物業糾紛調解機構。區、街(鄉)物管辦應結合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進一步督促物業公司落實好《物業管理條例》,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指導物業公司不斷適應業主的需求,拓展思路,向智慧型小區服務發展,營造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爭取業主的支持、理解,使物業公司真正成為小區業主的“服務員”。
3、加強對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指導。業主及業主委員會的自治和監管問題是物業管理行業面臨的主要矛盾之一,指導、監管好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是街(鄉)、社(村)物業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區相關部門要加大對《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宣傳貫徹力度,使物業管理部門、物業公司、小區業主、開發商、建設單位等都能了解物業管理法律法規,自覺履行職責。要增強業主自治意識、有償服務意識、依法維權意識,積極組建業主委員會,協助推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模范履行業主義務、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業主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對人口規模達到兩千人以上的小區可以成立居民委員會,完善居民委員會與業主委員會“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運行模式。指導業主委員會制訂議事規則、信息、財物公開、檔案管理等制度,切實發揮應有的作用,使業主委員會成為小區的“管理員”。
4、大力提高業主自治水平。物業管理處于發展時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無巨細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會矛盾糾紛得不到及時調整,就有可能陷入無法緩解的對立困境。因此,在物業管理中,通過規范小區自治的內容,完善小區公約,提高業主依法維權的意識,高度自治的意識,在正確行使民主權利的基礎上,承擔應盡的義務和責任。區、街(鄉)、社(村)有針對性地在小區開展“文明小區”、“文明樓棟”、“友好鄰居”、“星級文明戶”等評比活動,促進小區業主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形成和諧相處的良好氛圍。
物業管理調研報告 篇13
近年來,隨著我市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及創建文明城市進程的不斷加快,切實解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已成為我市各級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改善民生工作的主要工作內容之一。為保證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工作規范,較好實施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我公司對各小區內的廉租房進行了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市場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務
市場化廉租住房的管理服務是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一部分,而廉租住房管理服務又包括對廉租房的監管、物業服務、質量保障等。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是一種保障性住房供應制度。我市政府和相關單位通過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核減租金以及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的方式來減輕居民的住房壓力,因而也是一項惠民政策。
廉租住房管理、服務經驗及運作模式還在探索中。對于廉租住房社區的管理、服務模式,如果政府撒手不管,就難以提高該群體整體的居住質量,違背了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初衷;如果全部由政府來承擔,政府因其財力有限,肯定承受不了;如果全部由企業來承擔,幾乎沒有企業愿意接手,認為它幾乎是沒有盈利的。所以必須建立有效的市場化廉租房管理服務模式,將管理、服務與物業經營有機地結合起來,確保物管資金的平衡,既減輕政府的負擔,又達到保障最低收入人群居住質量的目的。
二、廉租住房管理中的問題
針對保障性住房前期投資量大,管理周期長、保障對象動態化的特點,市政府組建了石嘴山市正惠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有限公司,負責我市公共租賃(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取、維護和管理。同時為完善管理制度,市政府出臺了《石嘴山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實施辦法》,保障我市廉租住房管理機制合理有效的運行,在此辦法實施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諸多問題:
1、人員的特殊性
廉租房的準入條件有限,其居住群體是社會低收入家庭,如下崗人員、社會無業人員、老弱病殘人員相當普遍,涉毒、兩勞等重點人口較為集中,不穩定因素較多。與商品房管理服務相比之下,廉租房管理服務較不容易,因為在公民道德素質、維護環境秩序的自覺性有很大差別。相應的給廉租房的管理、服務增加了很多困難。
2、管理服務內容的特殊性
為了使廉租房住戶都能享受改革開放和社會發展的成果,政府保障部門作為業主單位,委托專門的物業服務企業或社會物業服務模式進行治安、綠化養護、衛生保潔、公共設施設備維修等公共服務,與單純的商業物業服務相比,廉租房更側重于后期管理與服務,實際上已經接近于一般意義上的社區服務管理。
3、租賃與管理相脫離。現我市(大武口區)廉租住房租賃、管理工作由正惠公司負責,包括租金的收取、簽訂租賃合同和住戶檔案的管理,以及配租后對廉租住房的監管工作。由于廉租住房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不在我公司工作范圍內,廉租住房涉及物業管理的問題,牽扯于幾個單位之間,極易造成無據可依、互相推諉的狀況,給廉租住房監管工作造成諸多障礙。例如居住過程中承租人對公共設施的損毀、騰退過程中鑒定房屋的完好程度等等。
4、目前,我公司所管理的廉租住房小區,承租人員較為復雜,部分住戶觀念沒有及時轉變,違規裝修、破壞綠化種植農副產品,小區內環境凌亂,樓道雜亂無章,公共設施損毀等現象屢見不鮮。廉租住房管理工作仍處于探索期,需要在工作中繼續整改與完善。
三、正惠公司實施市場化管理下廉租住房的前提、優勢
(一)實施前提
由于我市現有廉租住房均分布于各商品住宅小區內,管理維護工作不具備針對性開展的條件,且我公司正在探索廉租住房小區市場化管理,各方面經驗均有欠缺,故我公決定司實施市場化管理的對象暫定為:廉租住房建成套數占該小區總套數的70%以上,配套設施齊全的住宅小區。
(二)優勢
1、隊伍年輕,有創新意識。正惠公司自20xx年1月份人員到位以來,共計員工8名,均為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或工作經歷。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為近年來新生的民生工程項目之一,各方面工作的開展皆需要接受能力快、思維活躍的工作人員來實現動態化管理體制的更新與完善。而我公司正是具備了這樣的條件。
2、降低公司管理成本。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經濟條件是制約發展和管理的重要因素。現我市廉租住房物業統一由所在小區業主委托的物業公司管理,也就是說廉租房的管理工作在流程中實行單位分工化的管理模式,這樣既增加了人員成本,也在資金注入上造成斷層現象。如果由我正惠公
司實行廉租住房租賃、管理、維護一條線流程,實行收支互補,在成本上實行人員分管化,實現人工成本合理調度、資金成本上的合理壓縮。經初步測算,僅人員管理成本一項,每年可節約資金約6萬元左右。
3、能夠更好的對廉租住房實施動態管理。保障性住房的物業管理與普通商品住房的物業管理之間的矛盾根源是房屋的產權問題。而廉租住戶作為房屋的使用者,不論是自身利益所在,還是經濟條件的影響都會形成物業管理工作中的阻礙因素。作為產權人(政府)的委托管理者、出租與承租關系中的中間人,我公司在掌握承租人的家庭情況、自身條件等資料的同時,能針對性的實行對廉租住房物業的動態化管理,協調產權人與使用人之間的權屬利益,以促進物業管理工作平穩開展。只有安居才能樂業,讓城鎮中的住房弱勢群體住得好,不僅能使其安心地工作,還能增加他們的歸屬感與幸福感,增強他們參與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城鎮廉租住房制度是關注民生的一項重要制度,是有利于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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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