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協議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么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安全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安全協議書1
甲方: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重慶市有關文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路線行駛,按照甲方規定的要求停放,并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
七、乙方的運輸車輛在甲方廠里不得違章作業。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后果由乙方負責,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必須作出賠償。
八、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為加強港口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鐵路公司與各作業區(集司、股司)之間的安全協作關系,充分挖掘運輸生產的潛力,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速鐵路車輛及港口貨物的周轉,確保鐵路行車及貨物運輸安全,提高貨運工作質量及運輸生產效率,經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鐵司)與一、三作業區、股司、集司(以下簡稱作業區)充分協商,共同簽訂并遵守本運輸安全協議。第一章 鐵司、作業區雙方共同遵守下列規定第一條 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調車作業標準》、《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港區《交通安全規則》等有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雙方職工必須愛護機車、鐵路車輛、鐵道線路、道岔、通信信號設備和港口裝卸機具等國家財產。
第三條 雙方職工必須遵守《湛江港習慣性違章行為處罰規定》有關港口安全規定的條款。
第四條 行人和機動車輛、機械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注意道口的警報信號及欄桿的關閉狀態,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沒有火車來往才能通過,嚴禁與火車搶道。
第五條 嚴禁行人爬車和鉆車底,嚴禁人員在火車卡底下或鋼軌上坐臥。
第六條 機動車輛、機械在道口上發生故障不能移動時,道口工及司機必須在現場看守和在鐵路來車方向設置防護信號(晝間為紅旗,夜間為紅燈,下同)并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通知鐵司調度,鐵司取送車輛不得過該道口。
第七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八條 貨碼及門機巴桿下不準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車通過門吊底前,門機必須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貨碼和巴桿在運行的火車上停留和越過,并執行以下協定:
1、鐵司機車進入碼頭線路作業前,鐵司車站值班調度負責將調車作業計劃提前三十分鐘左右通知作業區調度,由作業區調度負責通知門吊司機暫停裝卸作業,并將裝卸機具停放在鐵路限界外。
2、鐵司機車車輛進入門機作業現場前,應減速慢行并鳴笛警示,直至門吊停止作業為止。
3、如果門吊司機不聽指揮,在機車車輛通過門吊底下時仍強行作業,危及調車人員和機車車輛運行安全的,鐵司立即將情況通知作業區安全部門處理。第二章 鐵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第九條 機車進港取送作業前,鐵司必須派員對有關線路、道岔、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車站調度員,由車站調度通知作業區調度派人處理。
第十條 調動車輛推進運行時,調車人員應在車列前部了望,監視列車運行,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采取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在港區線路牽引或推進運行時,經過道口前應鳴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欄桿防護道口(當車輛進入股司石化部油庫區前必須掛好防火罩,并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二條 嚴禁在港區內溜放調車作業(港三區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長線除外)。
第十三條 港區內調車作業速度最高限制為:推進運行(車輛在前機車在后部推送)不超過15km/h;單機及牽引運行不超過20km/h。
第十四條 送車時應按作業區的第一次要求對準貨位。送好位的車輛不得堵塞道口(成組裝車需要除外)。
第十五條 原則上不準調動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的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調動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調車人員應事先通知作業區裝卸人員停止作業,撤離裝卸機械;
2、裝卸作業人員必須下車候工,不準隨車調動;
3、搗勾作業后應及時將裝卸未完了的車輛送回原裝卸車地點;
4、遇裝有貴重貨物的車輛,應由作業區派人隨車看守;
5、車輛偏載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車輛禁止調動。
第十六條 機車車輛不得越過防護信號,調車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撤除防護信號進行車輛連掛作業。
第十七條 非作業區卸車的重車,不準送入港區(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條裝運超限、超長、集重以及危險貨物,鐵司應會同鐵路貨運人員在裝車前進行檢查,共同商定裝運方案,裝車中進行業務指導,裝完車后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鐵司行車、貨運人員在作業區內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區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第三章 作業區應遵守下列規定第二十條 線路兩側及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要堆碼穩固。站臺上堆放的貨物距站臺邊緣不得少于1米;線路兩側堆放貨物距線路鋼軌頭部外側不得少于1.5米。
第二十一條 夜間調車取送作業時,作業區應保證作業線有足夠的照明;機車車輛運行經過門吊、橋吊底之前,門吊、橋吊應主動停止作業避讓機車車輛。
第二十二條 裝載機、吊機在鐵路線路旁轉堆、疊堆等作業時,禁止侵入鐵路限界。因作業需要必須侵入鐵路限界時,應事先通知鐵司貨運值班員和車站調度。鐵司取送車經過該線路前,應減速慢行并鳴笛警示,港區機械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至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三條 搬運超長、超重貨物或移動港區大型設備跨越鐵路道口,應事先通知鐵司安全部門采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道口工應在機車車輛到達前下放道口欄桿,避免機動車和行人搶越道口。道口設備故障時,應派人負責道口安全防護。
第二十五條 道口鋪板不得超過軌面25mm。道口輪緣槽,股道內鋪板的輪緣槽應經常清理并符合鐵路要求(寬70~100mm,深45~60mm),防止機車車輛運行時脫軌掉道。
第二十六條 在股道上和股道兩旁作業的人員,在火車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服從調車人員、貨運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妨礙行車安全的作業,人員和機具必須迅速撤離至鋼軌頭部外側2米以外。
第二十七條 除因貨位關系,鐵司有計劃壓警沖標送車外,車輛應停于警沖標內方,距盡頭線車擋須保留15米安全距離(裝有緩沖設備的盡頭線除外)。作業區因裝卸車需要,推動車輛距盡頭線車擋不足15米時,作業完了應將車輛推回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送到裝卸地點后,原則上不準再推動。遇特殊情況,作業區需人力或機械移動車輛時,須在鐵司人員指導下進行,并遵守以下規定:
1、移動的車輛,手閘必須良好,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制動,對手閘失靈的車輛不得手推調車。
2、移動車輛時,應撬棍撬動,禁止用機械沖撞起動。
3、制動車輛時,應按規定使用手制動機或止輪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塊及其它雜物制動車輛。
4、人力移動車輛時,速度不準超過3km/h。
5、暴風雨(七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禁止推動車輛。
6、僅允許在本線內移動,且不得超過警沖標。三區k8、k9延長線(15#、16#場)裝車,禁止往調車場方向推車。
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品的車輛,禁止推動。
8、裝載圓木、竹桿、電桿等容易滾動貨物的平板車和低邊車作業未完了前,不準推動車輛;裝載超出車邊及敞車卸車未卸至車邊以下時,不準推動車輛。
9、禁止兩組車在同一線路上相對方向移動。
10、移動成組車輛時,必須連掛在一起。人工移動時,重車不得超過兩輛,空車不得超過四輛;重空車混在一起時,兩輛空車折合一輛重車計算。機械拉車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條 裝車時,必須按車輛標重均衡裝載貨物,不得超載、偏載,裝車不得超過劃線高度,散貨裝車后應進行平車。
第三十條 卸車后,卸車工人應將卸空后的車輛清掃干凈,車門、車窗,端側板關閉妥當,并按規定用鐵線加固好。有蓬布時,應將蓬布折疊整齊,送回指定地點。
第三十一條 裝卸作業完畢后,作業人員應將剩余貨物及裝卸機具撤離至鋼軌外側1.5米以外;油罐車裝卸完了,須抽出油管,收回活動樓梯,關好閥門、罐蓋,撤除防護信號。作業區裝好的散裝貨物,經鐵司貨運員驗收后,不得擅自加裝。
第三十二條 機車車輛在港區線路上受到損壞或丟失配件的,應將該設備停留在原作業場所,作業區應及時通知鐵司有關作業人員到場鑒定,雙方分析明確責任,責任方承擔費用。如作業區隱瞞不報,鐵司(或鐵路)檢查發現后將故障車輛送原地處理,并由作業 區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十三條 下述與鐵司線路、信號及有關設備的施工安全問題,作業區須向鐵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施工,鐵司派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1、在線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或擴寬、整修原道口時;
2、在線路上空橫跨線路拉電線、電纜時;
3、在線路路基下埋設管道、修建涵洞時;
4、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5米內)建固定建筑物時;
5、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2米內)搭建臨時建筑物時;
6、須占用鐵路線路堆放貨物、停留機具設備時;
7、往線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床板結時;
8、在線路附近開挖地基影響通信信號電纜時;
9、在鐵路曲線地段種植花樹木影響鐵路信號顯示和了望時;
10、線路旁站臺(月臺)下沉或外漲,侵入線路限界需要整修時;
11、線路兩側排水溝堵塞,需要開挖清理時。
第三十四條 各種雜物、垃圾禁止倒進線路內。處理超重車卸下的貨物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線路正常維修和安全運輸。第四章 組織領導及實施第三十五條 為了更好地檢查、監督執行本協議,鐵司和作業區各方領導半年召開一次協調會議,雙方檢查協議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協議存在的問題。請局安全處領導主持會議。
第三十六條 鐵司和作業區安全部門每季召開一次安全聯勞會,總結聯勞工作,交換意見,協商解決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雙方輪流主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協議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事故苗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雙方組織分析,制定防范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有關條文的解釋及操作,由雙方安全部門負責。發生本協議外的安全問題,導致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請局安全處予以協調。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于XX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行。
運輸安全協議書2
委托人: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
住所:_____
承運人:_____(簡稱乙方)
住所:_____
為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義務,根據國家及地方制定的有關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等運輸方面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針對乙方承運甲方危險貨物之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簽訂本安全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責任/義務
1.甲方應當委托具有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企業承運。
2.甲方在委托運輸業務時要明確委托運輸的貨物是普通貨物還是危險貨物,危險貨物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包裝并在外包裝設置標志,并向乙方說明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
3.甲方委托運輸危險貨物時,還應當提交所委托運輸危險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給乙方,由乙方承運人員當面簽收,作為甲方已向乙方告知所承運危險貨物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的憑證。
4.甲方應當對委托運輸的危險貨物種類、數量和承運人的相關信息予以記錄,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5.乙方實施承運裝貨時,甲方要查驗乙方承運危險貨物車輛的《道路運輸證》、車輛駕駛員及押運人員的從業資質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人員證》。甲方在查驗過程中如發現有不符合點,甲方有權拒絕給該承運車輛裝貨,并通知乙方再次派遣符合危險貨物運輸的車輛。
6.甲方不得在委托運輸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不得將危險貨物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甲方在裝載貨物時不準同車裝載有抵觸性質的貨物,不準裝載破損、泄漏的貨物。裝載貨物的重量在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范圍內,不得超載。乙方有權監督且必須當場確認,如發現甲方違規可拒載。
7.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的,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事故通知后,應積極配合乙方展開應急救援工作,并向相關政府部門報告。
8.若委托運輸貨物涉及出口的,由甲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出口通關及檢驗檢疫手續,乙方應予以必要協助。
二.乙方的責任/義務
1.乙方應取得相應的運輸資質證書,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等;并應建立在企業法人(主要負責人)領導下的全員安全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員工進行長期有針對性的培訓教育,熟悉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
2.乙方應按職業衛生法規要求,為其員工提供合適的工作環境,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確保身體健康,精力充足。
3.乙方所有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押運、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車輛上必須另外配備押運人員,駕駛人員與押運人員要隨身攜帶從業資格證,并保證所運輸的危險貨物處于押運人員的監控之下。駕駛人員或者押運人員還應當按照《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JT617)的要求,隨車攜帶《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
4.乙方派遣負責運輸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向甲方工作人員索要、簽收所承運危險貨物的安全技術說明書等資料,并認真閱讀,熟悉甲方承運貨物的理化特性、防護、應急措施等知識。
5.乙方車輛、人員進入甲方場所,應遵守甲方各種安全管理制度,聽從甲方指揮,服從甲方安排。
6.乙方在承運甲方危險貨物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等。
7.乙方接到甲方運輸委托/通知后,應為甲方提供證照齊全且有效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輸車輛車況良好,車容整潔。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技術等級要達到行業標準《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車廂底板平坦完好,鐵質底板裝運易燃、易爆貨物時采取襯墊防護措施;排氣管裝有有效的隔熱和熄滅火星的裝置;電路系統有切斷總電源和隔離電火花的裝置;車輛明顯處懸掛有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三角燈牌子;根據所裝貨物的性質,配有相應的消防器材和捆扎、防水、防散等應急處理器材和安全防護設備。
8.乙方在甲方裝載貨物時,乙方要檢查甲方所裝載的貨物有無泄漏、標簽有無脫落。裝載貨物的重量是否在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范圍內,不得超載。不準同車混載有抵觸性質的貨物和讓無關人員搭車;不準將危險貨物與普通貨物混裝運輸。
9.在運輸過程中,未經公安機關批準,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運輸中遠離火種,不準在有明火地點或人多地段停車,停車時要有人看管。遵守運輸途經當地政府監管有關法規等規定,服從當地政府部門指揮。
10.乙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險貨物脫落、揚散、丟失以及燃燒、爆炸、泄露等。
11.乙方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燃燒、爆炸、污染、中毒或被盜、丟失、流散、泄露等事故時,駕駛人員、押運人員應當立即根據應急預案和《道路運輸危險貨物安全卡》的要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并向事故發生地的公安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及甲方報告。
12.乙方運至終點時,遵守終點管轄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聽從指揮,服從安排。
13.乙方承擔的安全責任范圍區間:_____甲方貨物裝上乙方運輸工具開始,至按照甲方指示運至終點停靠穩妥貨物卸離運輸工具邊沿為止。如按照運輸合同(協議或雙方確認單),乙方負責裝貨、卸貨工作的,則裝貨、卸貨整個過程的安全責任也由乙方承擔。
1)在乙方責任范圍內,如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毀損等事件,乙方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該貨物的含稅市場價、因甲方未能按時交付貨物而產生的違約賠償責任等)。如乙方(承運方)能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甲方、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可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在乙方責任范圍內,如乙方對乙方自身人員,或第三者、公眾及環境等造成傷害的,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三、本安全協議適用于鐵路運輸方式。如采用鐵路運輸時,乙方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則》等法律法規。
四、本安全協議適用于水路運輸方式。如采用水路運輸時,乙方還應遵守《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
五、本安全協議適用于航空運輸方式。如采用航空運輸時,乙方還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法》、《中國民用航空貨物國際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
六、本安全協議適用于聯合運輸方式。如采用聯運方式時,乙方還應遵守各種運輸方式的有關法律法規。
七、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安全協議及履行本安全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如發生本安全協議與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不一致時,以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為準。
2.本安全協議為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協議的一部分,具同等效力,與運輸合同/協議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3.本安全協議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后與運輸合同/協議同時生效。
4.本安全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或掃描件簽字蓋章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公司(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
乙方: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運輸安全協議書3
甲方:乙方:
甲方與乙方經過簽定《運輸合同》,確定由乙方承擔甲方產品的運輸工作。考慮到甲方產品的獨特性質以及乙方的車輛和人員具體情況,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等相關法規,雙方就產品的起吊、捆扎、遮住及其運輸中涉及的安全問題達到下列安全協議:
一、甲方產品的包裝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乙方指派到甲方現場人員和車輛需具備相應的合法資質和標準。
二、乙方指派的車輛和人員進到甲方廠區和生產區域時,要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并對甲方的監管表明服從。乙方指派人員不可帶小孩或其他無關人員進到甲方廠區和生產區域,也不得攜帶風險或爆炸物品。
三、為保證產品裝貨的合理性和過程的安全,甲方現場操作人員與乙方指派人員將根據以下方式開展合作:
1、乙方派出的運送車輛應按照甲方現場人員指示進到甲方廠房開展裝車。
2、當車輛停好后,乙方指派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做好貨品裝貨準備,準備完成后及時聯系甲方現場人員共同進行裝貨。
3、產品的起吊由甲方現場人員操作,在起吊過程中,乙方指派的人員承擔指揮,并協助甲方操作人員完成起吊和擺放工作,乙方人員需確定產品擺放的準確性;彼此需提前溝通好起吊指揮及合作方法,以防止誤操作;乙方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起重設備。
4、在彼此合作中,若因乙方指揮的語言或手勢不當導致的誤操作引發事故,由乙方指揮人員承擔;若因甲方操作人員的失誤導致誤操作引發事故,則由甲方操作人員承擔。
5、完成產品起吊并妥當放置在車輛后,雙方的合作工作即告完畢。產品的綁扎和遮住會由乙方指派人員依照《運輸合同》要求進行。
四、通常情況下,產品在車輛上的捆扎和遮住必須在車輛駛離廠房、停好后進行;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需經甲方操作人員同意,可以在廠房內開展。
五、乙方指派人員需在產品捆扎、遮住環節中落實安全措施,特別要保護好個人安全,同時不得對甲方現場人員、設備及其它產品造成任何損害。
六、乙方應對指派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并依法履行有關的勞動安全措施。
七、若在起吊環節中,雙方現場人員發生事故,將按照國家法規或甲方管理制度進行調查處理。因甲方的人員或設備原因導致乙方的人員或設備負傷或受損的,甲方應依法負責任;因乙方的人員或車輛原因導致甲方人員、設備和產品負傷或受損的,乙方應依法承擔;因乙方人員或車輛原因導致其本身人員負傷或受損的,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在乙方人員、車輛離去甲方廠區后的全部安全隱患,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如彼此現場人員在工作上遭到損害,各自需承擔自己人員的救治及后續處理,不可因此影響對方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如責任劃分及賠償問題,彼此根據政府機構或一同調查的結果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如乙方指派的人員在甲方現場負傷需送醫院救治,甲方有責任及時聯系醫院派急救車,并同時通知乙方。
十、若乙方因安全事故處理不當或多次發生安全隱患未能及時有效解決,甲方有權單方消除《運輸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保存三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彼此蓋章簽名之日起起效,與雙方簽署的《運輸合同》具有相同的約束力和時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4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為確保吳家山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吳家山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吳家山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場。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15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負責運輸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運輸正常,并根據吳家山貨場礦石儲存量,及時通知乙方拉運。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的使用正常,根據甲方通知隨時拉運貨物,
四、安全責任:因礦山道路陡峭狹窄,為保證乙方人身、道路及車輛運輸安全,在拉運礦石過程中,乙方應控制每車拉運礦石數量在國家限載范圍之內,不得超載拉運。乙方要保證運輸車輛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汽車。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吳家山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吳家山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吳家山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xx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5
甲方:乙方:
為加強土方運輸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土方貨運經營合同(以下稱土方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有關道路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為20xx年元月1日至20xx年月日止。
二、甲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監管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建全安全規章制度,為乙方及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三、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與雇傭的從業人員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
四、乙方擬雇傭駕駛員,要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將其帶到甲方安全管理監督部門,并提交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并將以上證件備份留存于甲方處。
乙方審查辦理前款事務時,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一經查實,應承擔為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甲方應對乙方擬雇傭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擬駕乙方的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要求的進行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和培訓,并進行考試或考核。對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簽發擬同意乙方雇傭上車意見書。
甲方辦理前款形式審查時,非因乙方的過錯,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讓擬雇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將駕駛員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并經其簽字確認真實且與原件無誤的復印件,甲方對其的考試或考核合格證,甲方簽發的擬同意乙方雇傭上車意見書,乙方與駕駛員簽訂的雇傭協議書,提交甲方存入乙方運輸經營車輛檔案。
乙方讓擬雇駕駛員上車駕駛之前,必須與擬雇駕駛員先簽訂書面雇傭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確定雙方之間的雇傭關系。
乙方不得雇傭甲方簽發擬同意乙方雇傭以外的人員上車駕駛,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七、乙方必須讓其雇傭的駕駛員、管理人員,按時參加甲方定期為乙方、乙方的駕駛員、管理人員免費提供的安全運輸知識、制度、操作規程、操作技能等的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
如乙方或其雇傭的駕駛人員不參加甲方免費提供的安全教育等,乙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八、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罰款的,有權根據乙方或乙方駕駛人員的過錯程度向乙方和乙方的車輛駕駛人追償全部或部分罰款(或損失)。
1、乙方未經甲方簽發擬同意雇傭駕駛意見,聘用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人員駕駛其運輸經營合同項下車輛的;
2、因乙方雇傭的駕駛人員未按時參加甲方提供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的;
3、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在不影響車輛正常營運情況下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的;
4、因乙方或其駕駛人員,拒絕甲方對進出土場和路基車輛進行安全檢查的;
九、乙方雇傭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駕駛員強行接受安全再教育或解雇。
1、酒后駕駛道路運輸車輛的;
2、車輛在運輸土方時不覆蓋,履次發現有拋、灑、滴、漏現象的;
3、不按相關標志要求行駛的;
4、進入施工現場或土場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的。
十、甲方對乙方雇傭的駕駛員建立電子信息檔案,報與有關交通、公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實行信息互通共享,并將駕駛員違反本協議第九條的行為及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建入信息互通和共享機制。
十一、乙方應當將本協議中主要的有關駕駛員負有安全營運義務及應負責任,在乙方與所雇駕駛員的雇傭協議中明確約定。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約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蓋章或簽字或捺印生效。
十四、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或法定代表人簽字:乙方簽名或捺印:
運輸安全協議書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為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機械的安全管理,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管理制度,特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運輸車輛(駕駛員)安全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并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必須有國家強制規定的各種合格證明,在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運輸的情況下,方可承擔運輸任務。
2、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條例》,遵章駕駛。嚴禁無證駕駛、灑后開車、無令開車。運輸車輛必須且經過年度檢驗合格。
3、駕駛員不做違反安全規定的事。在運輸道路中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4、在項目部材料供應員的安排下,有計劃的拉運材料。禁止個人擅自做主拉運材料。
5、車輛在施工區域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在會車、彎道、險坡段不得超過3KM。
6、載重車輛嚴禁客貨混裝,禁止載人。施工區域內各種車輛駕馭室內不準超員,駕駛室外嚴禁載人。
7、進入施工現場的自卸汽車必須遵守以下規定:向低洼地區卸料時,后輪與坑邊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區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設紅燈;車箱末降落復位,禁止行車;禁止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離而翻車。
8、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施工員指揮,按規定或指定區劃卸料。
9、進入施工區域內的車輛必須服從現場安全員指揮和管理。每天行車前要主動向管理人員報告車輛狀況,填寫機動車日檢安全表
二、項目部安全要求:
10、不強行命令運輸車輛違反國家規定拉運材料。
11、在車輛達不到安全運輸條件時,不強行要求違章作業運輸。
12、不得強行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待御物的車輛,在御車地點達不到安全御車條件時強行御車。
13、不要求運輸車輛超載、超限裝運材料。
三、安全責任:
14、雙方拉運材料的交易地點在工地材料堆積場。運輸車輛在末進入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運輸車輛駕駛員自己承擔。
15、運輸車輛因機械達不到安全要求又隱瞞的,發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擔。
16、運輸車輛運輸過程中違反國家規定超載、超限運輸,所發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運輸車輛自己承擔。
17、進入工地現場御物時,駕駛員發現御物地點沒有安全條件,且可能發生事故,但項目部管理人員強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項目部承擔。
18、本合同書自簽字之日起至運輸任務完成時之內有效。
19、本責任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
責任人:
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_____
責任人:
時間: 年 月 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采購電腦、打印機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交接貨物時間:乙方向甲方采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提,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叁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合同簽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預付款,甲方貨物到貨完畢,乙方把剩余貨款付清給甲方后,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七、糾紛處理方式: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合同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安全協議書8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為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提高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 (罐裝 ):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發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 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布為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設備、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臺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臺帳并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核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于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并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為。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布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并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發送或到達臺帳,臺賬內容應包括發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發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托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設備。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制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后,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并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性能、罐體余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后,應會同押運員復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托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后,留有不低于0.05MPa的余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凈和清掃干凈,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準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簽標識及定點生產標志,并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
14.押運人必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運輸氣體類的危險貨物,押運人還須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押運人應了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押運時應攜帶所需通信、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應按規定穿著應有紅色“押運”字樣的黃色馬甲。押運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運輸的各項安全規定,并對所押貨物的安全負責。押運人數應符合《危規》有關規定。押運人須持《全程押運簽認登記表》,由途中貨檢人員簽認;再次辦理運輸時須出具此表,否則鐵路可不予受理。
15.專用線(專用鐵路)內存放的危險貨物應按其性質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倉庫、雨棚等場地。遇潮或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貨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險貨物時,應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險貨物的倉庫、雨棚等場地必須清潔干燥、通風良好,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倉庫作業完畢后應及時鎖閉,劇毒品須加雙鎖,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罩)。
16.應對貨位及時清掃、洗刷。對撒漏的危險貨物及廢棄物,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危險性大、撒漏嚴重的,要會同衛生防疫、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理。
17.按照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的規定,進行交接、檢查、裝卸作業。
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甲方和乙方必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1.雙方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信息網絡,完善預警預防應急措施,有效處臵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
2.雙方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設備,定期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檢查和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不斷提高對事故的預防和處臵能力。
3.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雙方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向鐵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通報,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
4.雙方根據危險貨物運輸的發展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施救信息網絡有關內容。
5.雙方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遇有人員、電話和設備設施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每年簽訂協議時重新核對修訂。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
四、法律責任
(一)甲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從業人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承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承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承運危險貨物、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二)乙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
(1)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托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托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托運,造成嚴重后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后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為。
3.匿報、謊報貨物品名,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行為的,由鐵路管理機構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單處或并處罰款;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鐵路有關規章制度和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辦理。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對于新增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協議以鐵道部發文、電公布為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應于一個月前通知另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專用線產權單位、車站、管理處、山東省地方鐵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9
托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地址: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帳號:
承運人:船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地址: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帳號:
乙方同意甲方托運________________貨物,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___噸船舶一艘,船名________,編號________,船舶有________吊裝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港________號碼頭,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貨物包裝要求
乙方將貨物用________材料包裝,每包體積________立方米,重量________噸。(或
________型號包裝集裝箱。)
第三條貨物集中與接收時間
甲方應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內將貨物集中于____港____號碼頭。由乙方
聯系港口接收集貨,貨物由甲方看管。
第四條裝船時間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船舶抵達港靠好碼頭,于____月____日時至____時將貨
物裝完。
第五條運到期限
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前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
第六條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電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____元由____方負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碼頭,自下錨時起____小時內將貨物卸完。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派員監裝,指導照章操作,保證安全裝貨,裝完船封好艙,甲方派押運員一人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
第九條運輸費用
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____元,全船運費總額為____元。
第十條運費結算辦法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__元。乙方在貨物卸完后,甲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付清運輸費用。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元違約金。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違章裝、卸造成貨物損壞,應賠償實際損失,并向甲方償付損失部分價款____%的違約金。
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法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鐵礦礦石正常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商議,就礦石運輸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_____礦山所產礦石,由乙方負責拉運,拉運起止地點為_____貨場至甲方指定貨常
二、貨物運輸價格統一為15元/噸(含稅),若市場柴油價格波動,可適當調整。此運輸價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風險。
三、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負責運輸道路的日常維護,確保運輸正常,并根據_____貨場礦石儲存量,及時通知乙方拉運。乙方應確保運輸車輛的使用正常,根據甲方通知隨時拉運貨物,
四、安全責任:因礦山道路陡峭狹窄,為保證乙方人身、道路及車輛運輸安全,在拉運礦石過程中,乙方應控制每車拉運礦石數量在國家限載范圍之內,不得超載拉運。乙方要保證運輸車輛的使用安全,并委托有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汽車。配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安全自保、責任自負。若出現安全意外,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五、保證條款:甲方保證每月10日左右對乙方上月_____運輸費進行結算。乙方必需保證甲方的貨物及時運輸,若出現因乙方運輸不力,造成甲方_____貨場貨物積壓,視為違約(天氣、自然災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違約責任:若有一方違反保證條款內容,視為違約。若甲方違約,未及時結算運費,應賠償乙方當月運輸費總金額10%的違約金;若乙方違約,造成甲方工程隊無法正常生產,導致_____貨場礦石積壓,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或者根據貨場礦石積壓量在乙方下次運輸時按10元/噸的標準支付該批積壓貨物的運輸費。
七、此安全運輸協議書自20________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運輸安全協議書11
甲方:
乙方:
為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交通部【20____】年第2號令)及其他相關交通運輸安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及濟寧市東郊熱電檢修有限責任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安全事項協商一致,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并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為其雇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并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所使用的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及貨物綁扎繩索等器械,數量應當滿足需要并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扎固定,對貨物的綁扎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由乙方保管其雇傭車輛駕駛員提交的身份證、駕駛證、操作證、資格證等原件。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雇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二、乙方雇傭車輛及駕駛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讓其強行解雇車輛或人員。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雇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志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3、運輸過程中,不嚴格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干,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不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進度、作業時間、工作面、運輸起止地和運輸數量完成各項運輸任務的;
7、駕駛人在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運輸過程中,乙方運輸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遵守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并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貨物運輸安全協議書合同范本。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安全風險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責任車輛乃至乙方在公司范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注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其他約定
其他約定如下:
二十、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二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運輸安全協議書12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采購電腦、打印機達成如下條款,雙方明確各自的權利及義務,共同遵守執行。
一、乙方向甲方采購的產品如下(含產品名稱、型號、數量、金額)
二、交接貨物時間:
乙方向甲方采購的產品由甲方按乙方的需求進度交貨,乙方需求計劃應在每批供貨前拾伍天以書面形式(傳真確認)通知甲方。
三、運輸方式及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提,其產品損耗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質量標準、產品驗收方式及異議期限產品質量標準按企業標準執行,乙方收到貨若對產品有異議應在叁個月內提出
五、結算方式:合同簽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元)預付款,甲方貨物到貨完畢,乙方把剩余貨款付清給甲方后,甲方安排發貨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承擔違約部分貨款總額20%的違約金。
2、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經他方要求拒不改正的,他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糾紛處理方式:
未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如有糾紛甲乙雙方應盡力協調解決,協調未果在合同簽訂地進行訴訟或仲裁。
八、其它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運輸安全協議書1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駕駛員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土方運輸安全,增強駕駛員安全意識,甲方特與乙方(駕駛員)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駕駛員按時進入運輸現場,服從甲方統一調度。
二、駕駛員必須具備準駕車型的資質;
三、駕駛員不開快車、報廢車,不疲勞、酒后駕車;
四、駕駛員負責土方運輸期間的安全;
五、駕駛員必須定期不定期的對車輛進行維修和保養,始終保持車況良好;
六、如在運輸和卸土過程中出現一切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由乙方負責;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執行,至整個土方工程運輸結束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施工、運輸兩項兼顧的原則,確保施工和行車安全。
一、遵守XX市軌道交通建設管理公司XXXX項目管理處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規定及要求。
二、凡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的施工組織以及需要工程列車進行配合的施工組織,必須按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將本單位的施工計劃提前通報區間管理單位,與之協商,統籌安排區間施工計劃。計劃審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保證行車安全和運行線路的暢通,影響軌道工程和行車安全的施工,必須預先申報作業計劃、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護辦法,經管理單位同意后,納入行車組織統籌安排實施。
四、管理單位在現場運行的列車車長要配合其他單位施工負責人的工作。如發現有影響行車、不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施工組織,及時要求整改。在線路上施工前,施工單位的施工負責人必須通過書面形式向車站值班員進行施工要點登記,雙方同時做好記錄,車站值班員根據記錄安排行車的相關事宜。
五、使用動力車在地鐵線路上卸料或使用現場管理單位的工程列車卸料時,施工單位在提報作業計劃時,必須按照現場管理單位的計劃申報表提報行車計劃,注明計劃申報表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以確保行車安全。裝載貨物時,貨物兩側不得超出平車車體,高度不得入侵機車車輛限界尺寸,不得超載、偏載、集載,加固必須符合行車要求,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要加強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行車要求的,及時要求其整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現場管理單位和軌道監理工程師有權取消施工單位此次的行車計劃。
六、列車運行到指定地點,上卸車負責人向司機、運轉車長(調車長)布置注意事項并組織指揮卸車。
七、材料物資不可在運行時卸車。一般不允許推進和單邊卸車,特殊情況必須推進、單邊卸車時,用料單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報車站批準,確保行車安全。
八、卸車完畢后,卸車負責人要組織人員清道并確認車輛已全部卸空后,通知運轉車長(調車長)開車。
本協議,自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場后此協議即告終止。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運輸安全協議書15
甲 方:
聯系電話:
營業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傳真: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 (貨物托運書)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托運書并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后,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并給出貨物跟蹤信息。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并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對于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于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托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托運時,如沒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托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并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于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并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