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法律知識:本月工資下月發放違法嗎?
勞動保障法律知識:本月工資下月發放違法嗎?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方式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而工資一般是以貨幣的方式每月發放的,那么本月工資下月發放是不是違法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支付方式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而工資一般是以貨幣的方式每月發放的,那么本月工資下月發放是不是違法的行為?
本月工資下月發放違法嗎
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工資是每個月進行發放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將本月的工資到下個月才發的,是屬于違反勞動法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五十一條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哪些屬于工資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1、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運動員體育津貼。
2、計件工資是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的勞動報酬。包括:實行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按勞動部門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工會任務包干方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按營業額提成或利潤提成辦法支付給個人的工資。
3、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其他獎金。
4、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貼。津貼。包括: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及其他津貼。
5、物價補貼包括:為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
6、加班加點工資是指按規定支付的加班工資和加點工資。
7、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包括: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停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準或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者工資是每個月進行發放的,如果用人單位無故將本月的工資到下個月才發的,是屬于違反勞動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