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心理健康小知識
心理就是人們在活動的時候,通常各種感官認識外部世界事物,通過頭腦的活動思考著事物的因果關系,并伴隨著怒,哀,樂等情感體驗等。為了讓您在寫的過程中更加簡單方便,一起來參考是怎么寫的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大學生心理健康小知識,歡迎閱讀!
大學生心理健康小知識
一、什么是心理健康:
人是一個整體,人的健康包括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兩個方面,身體的健康是指人的身體符合人的正常生理現象,也就是我們平常說的沒有疾病的發生;心理健康是一個人的認知,情緒、情感和意志,需要和動機;能力和人格的內在關系協調,心理的內容與客觀現實保持統一,并能促使人體內、外環境平衡和促使個體與社會環境相適應的狀態,并由此不斷地發展健全的人格,提高生活質量,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愉快的情緒。
大學生心理健康小知識注意事項
二、心理健康從心理學的角度介定心理健康,其基本標準有:
1、有基本的自我安全感;
2、能很好地了解自己,并能恰當地估價自己的能力;
3、生活理想切合實際;
4、不脫離周圍現實環境;
5、能保持人格的完整與和諧;
6、善于從經驗中學習;
7、能保持良好的人際關系;
8、能適度地宣泄情緒和控制情緒;
9、在符合團體要求的前提下,能適當地滿足個人的基本要求。
三、擺脫憂郁情緒的方法:
1、不要為自己尋找借口
2、再給自己一點愛
3、分散你的注意力
4、改變你的行為
5、走出憂郁,創建“三人空間”
6、了解自己的極限
7、尋找心靈的`綠洲----讓身心安寧的放松術和冥想術
8、相信自己,也相信他人
9、計劃一些積極有益的活動,應付枯燥的生活
10、向朋友訴說自己的煩惱
11、看到事情的光明面---寬容、自嘲及“愉快療法”
12、把復雜問題分解成簡單的問題
13、傾盡全力完成一件事
14、運動是自救的基礎
四、大學生如何保持心理健康
1、自覺學習心理知識,尋求心理健康的良藥
2、對自己不過分苛求,確立目標適中,養成“平常心態”
3、對他人的期望不要過高,避免失望感
4、不盲目的處處與其他同學競爭,避免過度緊張
5、積極參加集體活動,擴大社會交往
6、加強意志鍛煉,保持樂觀的“正性情緒”
大學生心理健康小知識技巧
五、測試一下,每題有三種選擇答案。
1、與人初次會面,經過一番交談,你能對他(她)的舉止談吐、知識能力等方面作出積極、準確的評價嗎?
A、不能。 B、很難說。 C、我想可以。
2、你和別人告別時,下次相會的時間地點是――
A、對方提出的。 B、誰也沒有提這事。 C、我提議的。
3、當你第一次見到某個人,你的表情是――
A、熱情誠懇,自然大方。 B、大大咧咧,漫不經心。
C、緊張局促,羞怯不安。
4、你是否在寒暄之后,很快就找到雙方共同感興趣的話題?
A、是的,對此我很敏銳。 B、我覺得這很難。
C、必須經過較長一段時間才能找到。
5、你與人談話時的坐姿通常是――
A、兩膝靠攏。 B、兩腿叉開。 C、蹺起“二郎腿”。
6、同他(她)談話時,眼睛望著何處?
A、直視對方的眼睛。 B、看著其他的東西或人。
C、盯著自己的鈕扣,不停玩弄。
7、你選擇的交談話題是――
A、兩人都喜歡的。 B、對方所感興趣的。 C、自己所熱衷的。
8、通過第一次交談,你們分別所占用的時間是――
A、差不多。 B、他多我少。 C、我多于他。
9、會面時你說話的音量總是――
A、很低,以致別人聽得較困難。 B、柔和而低沉。 C、聲音高亢熱情。
10、話時姿態是否豐富?
A、偶爾做些手勢。 B、從不指手劃腳。 C、我常用姿勢補充言語表達。
11、你講話的速度怎么樣?
A、頻率相當高。 B、十分緩慢。 C、節律適中。
12、假若別人談到了你興趣索然的話題,你將――
A、打斷別人,另起一題。 B、顯得沉悶、忍耐。
C、仍然認真聽,從中尋找樂趣。
說明 選A----1分 B---3分 C---5分
分數為0--22:首次效應差。也許你感到吃驚,因為很可能你只是依著自己的習慣行事而已。你本心是很愿意給別人一個美好印象的,可是你的不經心或缺乏體貼或言語無趣,無形中卻為來人做出關于你的錯誤的勾勒。必須記住交往是種藝術,而藝術是不能不修邊幅的。
分數為23--46:首次效應一般。你的表現中存在著某些令人愉快的成分,但同時又偶有不夠精彩之處;這使得別人不會對你印象惡劣,卻也不會產生很強的吸引力。如果你希望提高自己的魅力,首先必須心理上重視努力在“交鋒”的第一回合顯示出最佳形象。
分數為47--60:首次效應好。你的適度、溫和、合作給第一次見到你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無論對方是你工作范圍抑或私人生活中的接觸者,無疑他們都有與你進一步接觸的愿望。你的問題只在于注意那些單向的對你“一見鐘情”者。
怎樣讓自己心理健康
保持良好的心態,遇事不糾結;
對待事物能客觀公正,不歪曲事實,不臆想推測;
與周圍事物和諧相處;
培養良好的認知模式;
遇到挫折能正確對待,培養自己的抗壓能力;
當遇到外界不良刺激時,能保持適度的反應;
培養自己的寬容心態,讓自己慈悲、有愛心,能包容、理解他人。
大學生心理健康基礎知識科普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的標準
心理健康對大學生的成長與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健康的心理是大學生完成學習和發展任務的基本前提和保障。一般情況下,我們可以從一個人的日常行為表現與感受進行分析,就能初步檢驗自己或周圍的人心理是否健康。為此,我們根據處于青年時期的大學生具有的心理特征、大學生特定社會角色的要求以及心理健康學的基本理論,提出以下六條大學生心理健康的標準。
1、能正確認識自我和接納自我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能對自己的能力、性格和優缺點作出恰當的、客觀的評價,給自己確定的理想、目標較為符合實際情況。即使在最困難的條件下,也能理智地對待自我,使自己的心理狀態在運動變換中達到平衡。
2、能保特和諧的人際關系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往往樂于與人交往,不僅能接納自我,而且也能接受他人,能夠認識到他人存在的重要性和作用,同時也被其他同學所理解和接受。能夠與其他同學較好地溝通和交往,使人際關系達到和諧狀態。
3、有良好的適應能力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對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應該具有較強的適應能力,不僅能面對現實和接受現實,而且能進一步地改造現實,而不是逃避現實。能夠與社會保持良好的接觸,能夠及時調整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使自己的思想、行為與社會協調一致。
4、具有頑強的意志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具有堅強的意志和強大的挫折承受能力。在大學生活中,能夠保持對學習較濃厚的興趣和旺盛的求知欲,并具有克服困難的信心和勇氣。
5、具有良好的情緒狀態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雖然也會出現悲傷、憂愁等消極情緒,但是不會長久,能很快地讓愉快、樂觀、開朗等積極情緒所替代。
6、具有完整和諧的健康人格
心理健康的大學生,其人格結構包括氣質、能力、性格和理想、信念、需要、動機、興趣等各方面都能得到合理的平衡發展。如果一個同學具備了這種健康的人格特征,那么,將會有一個良好的心理狀態。
二、大學生常見心理問題
心理困擾主要是指各種適應問題、應激問題、人際關系問題等,是大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必然遇到的各種境遇性的心理問題。但是,即使一般性心理困擾也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大學生的發展,而且對一般性心理困擾若不及時調節和疏導,持續發展下去就可能導致心理障礙或精神疾病。總的來說,大學生中常見的心理問題有如下幾種表現:
1、生活適應問題
這一問題,在剛入學的新生中較為常見,對于絕大多數新生來說,面臨的都是陌生的校園、生疏的面孔和全新的生活、學習方式,通常會產生不同程度的壓力和心理上的不適應,對于將來如何獨立生活、怎樣適應新的環境,內心或多或少地感到擔憂與不安,并伴有焦慮、苦悶和孤獨等現象。
2、自我意識問題
自我意識是大學生認識自我、發展自我、完善自我的重要條件,但由于自我意識認知過程相對漫長等特點,因此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會使人出現意識偏差,甚至陷入認知矛盾狀態。
3、學習問題
大學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式都與高中有明顯差異,這就要求大學生必須改變高中的學習模式和方法,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學會科學用腦,掌握自學方法,以適應全新的大學學習生活。
但很多大學生由于學習動力不足,學習方法不當,或對專業缺乏興趣等原因,導致成績不佳,同時引發考試焦慮、失眠、健忘、食欲不振、恐懼、抑郁等身心問題。
4、人際關系問題
近年來,有調查顯示學生對于人際關系問題的關注程度呈上升趨勢,人際交往問題成為學生心理困擾的主要原因之一。良好的人際交往是高校學生成長與社會化過程的重要方面,也是保持身心健康的必備條件。但由于認知、情緒和個性等因素的影響,再加上缺乏人際交往的經驗與技巧,大學生在交往中往往會遇到各種困難與挫折,極易產生孤獨、自卑、嫉妒等不良的心理反應,影響他們的心理健康狀況。
5、情緒情感問題
良好的情緒和情感狀態應以穩定、樂觀的心態為主,對于不良情緒應具有調節、控制能力。但由于大學生的情緒情感具有兩極性、矛盾性的特點,情緒易波動起伏,好沖動、自制力不強。一旦遇到挫折,往往容易產生抑郁、焦慮、恐懼、緊張、嫉妒等不良情緒。
6、戀愛與性心理問題
大學生由于性生理逐漸發育成熟,性意識的覺醒與性心理的發展,促使其渴望了解異性,向往愛情。很多大學生都開始戀愛,但由于心理不成熟,同時缺乏經驗和指導,從而引發諸多心理問題。也有一些大學生因對性知識、性行為的不恰當的理解與認識,造成諸多心理壓力,如因性壓抑、性自慰而產生羞恥感、極度自責和恐懼感等。
(二)心理障礙
心理障礙是指人的感知、思維、記憶、智能、注意、情緒、意志、行為等心理過程和人格偏離正常人群,并沒有能力按社會認為適宜的方式行動,不能適應社會。心理障礙主要是指應激障礙、神經癥、人格障礙和性心理障礙等輕度心理失調,根據中華精神科學會于2001年發布的《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CMD-3)大學生常見的心理障礙的診斷標準如下:
1、應激相關障礙
指一組主要由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引起異常心理反應而導致的精神障礙,也稱反應性精神障礙。決定本組精神障礙的發生、發展、病程,及臨床表現的因素有:
① 生活事件和生活處境,如劇烈的、超強精神創傷或生活事件,或持續困難處境,均可成為直接病因;
② 社會文化背景;
③人格特點、教育程度、智力水平,及生活態度和信念等;
④不包括癔癥、神經癥、心理因素所致生理障礙,及各種非心因性精神病性障礙。
1.1 創傷后應激障礙
由異乎尋常的威脅性或災難性心理創傷,導致出現長期、持續的精神障礙。
[癥狀標準]
1、遭受對每個人來說都是異乎尋常的創傷性事件或處境(如天災人禍);
2、反復重現創傷性體驗(病理性重現),并至少有下列1項:
① 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擊的經歷;
② 反復出現有創傷性內容的惡夢;
③ 反復發生錯覺、幻覺;
④ 反復發生觸景生情的精神痛苦,如目睹死者遺物、舊地重游,或周年日等情況下會感到異常痛苦和產生明顯的生理反應,如心悸、出汗、面色蒼白等;
3、持續的警覺性增高,至少有下列1項:
① 入睡困難或睡眠不深;
② 易激惹;
③ 集中注意困難;
④ 過分地擔驚受怕;
4、對與刺激相似或有關的情境的回避,至少有下列2項:
① 極力不想有關創傷經歷的人與事;
② 避免參加能引起痛苦回憶的活動,或避免到會引起痛苦回憶的地方;
③ 不愿與人交往、對親人變得冷淡;
④ 興趣愛好范圍變窄,但對與創傷經歷無關的某些活動仍有興趣;
⑤ 選擇性遺忘;
⑥ 對未來失去希望和信心。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精神障礙延遲發生(即在遭受創傷后數日至數月后,罕見延遲半年以上才發生),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1.2適應障礙
因長期存在應激源或困難處境,加上患者存在一定的人格缺陷,產生以煩惱、抑郁等情感障礙為主,同時有適應不良的行為障礙或生理功能障礙,并使社會功能受損。病程往往較長,但一般不超過6個月。通常在應激性事件或生活改變發生后1個月內起病。隨著事過境遷,刺激消除或者經過調整形成了新的適應,精神障礙隨之緩解。
[癥狀標準]
1、有明顯的生活事件為誘因,尤其是生活環境或社會地位的改變(如移民、出國、入伍、退休等);
2、有理由推斷生活事件和人格基礎對導致精神障礙均起著重要的作用;
3、以抑郁、焦慮、害怕等情感癥狀為主,并至少有下列1項:
① 適應不良的行為障礙,如退縮、不注意衛生、生活無規律等;
② 生理功能障礙,如睡眠不好、食欲不振等;
4、存在見于情感性精神障礙(不包括妄想和幻覺)、神經癥、應激障礙、軀體形式障礙,或品行障礙和各種癥狀,但不符合上述障礙的診斷標準。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精神障礙開始于心理社會刺激(但不是災難性的或異乎尋常的)發生后1個月內,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1個月。應激因素消除后,癥狀持續一般不超過6個月。
2.神經癥
神經癥是一組主要表現為焦慮、抑郁、恐懼、強迫、疑病癥狀,或神經衰弱癥狀的精神障礙。本障礙有一定人格基礎,起病常受心理社會(環境)因素影響。癥狀沒有可證實的器質性病變作基礎,與病人的現實處境不相稱,但病人對存在的癥狀感到痛苦和無能為力,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病程多遷延。各種神經癥性癥狀或其組合可見于感染、中毒、內臟、內分泌或代謝和腦器質性疾病,稱神經癥樣綜合征。
[癥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1項:①恐懼;②強迫癥狀;③驚恐發作;④焦慮;⑤軀體形式癥狀;⑥軀體化癥狀;⑦疑病癥狀;⑧神經衰弱癥狀 。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或無法擺脫的精神痛苦,促使其主動求醫。
[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驚恐障礙另有規定。
[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精神活性物質與非成癮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各種精神病性障礙,如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及心境障礙等。
2.1恐懼癥
是一種以過分和不合理地懼怕外界客體或處境為主神經癥。病人明知沒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懼發作,恐懼發作時往往伴有顯著的焦慮和自主神經癥狀。病人極力回避所害怕的客體或處境,或是帶著畏懼去忍受,包括場所恐懼癥、社交恐懼癥、特定恐懼癥。
[診斷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以恐懼為主,需符合以下4項:
① 對某些客體或處境有強烈恐懼,恐懼和程度與實際危險不相稱;
② 發作時有焦慮和自主神經癥狀;
③ 有反復或持續的回避行為 ;
④ 知道恐懼過分、不合理、或不必要,但無法控制;
3、對恐懼情景和事物的回避必需是或曾經是突出癥狀;
4、排除焦慮癥、分裂癥、疑病癥。
2.2焦慮癥
是一種以焦慮情緒為主的神經癥。主要分為驚恐障礙和廣泛性焦慮兩種。焦慮癥的焦慮癥狀是原發的,凡繼發于高血壓、冠心病、甲狀腺機能亢進等軀體疾病的焦慮應診斷為焦慮綜合征。其他精神病理狀態如幻覺、妄想、強迫癥、疑病癥、抑郁癥、恐懼癥等伴發的焦慮,不應診斷為焦慮癥。
2.2.1驚恐障礙
是一種以反復的驚恐發作為主要原發癥狀的神經癥。這種發作并不局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境,具有不可預測性。驚恐發作為繼發癥狀,可見于多種不同的精神障礙,如恐懼性神經癥、抑郁癥等,并應與某些軀體疾病鑒別,如癲癇、心臟病發作、內分泌失調等。
[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驚恐發作需符合以下4項:
① 發作無明顯誘因、無相關的特定情境,發作不可預測;
② 在發作間歇期,除害怕再發作外,無明顯癥狀;
③ 發作時表現強烈的恐懼、焦慮,及明顯的自主神經癥狀,并常有人格解體、現實解體、瀕死恐懼,或失控感等痛苦體驗;
④ 發作突然開始,迅速達到高峰,發作時意識清晰,事后能回憶。
[嚴重標準] 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病程標準] 在1個月內至少有3次驚恐發作,或在首次發作后,繼發害怕再發作的焦慮持續1個月。
2.2.2廣泛性焦慮
指一種以缺乏明確對象和具體內容的提心吊膽,及緊張不安為主的焦慮癥,并有顯著的植物神經癥狀、肌肉緊張,及運動性不安。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以持續的原發性焦慮癥狀為主,并符合下列2項:
① 以經常或持續的無明確對象和固定內容的恐懼或提心吊膽;
② 伴自主神經癥狀或運動性不安。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病人因難以忍受又無法解脫,而感到痛苦。
[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6個月。
2.3強迫癥
指一種以強迫癥狀為主的神經癥,其特點是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并存,二者強烈沖突使病人感到焦慮和痛苦。病人體驗到觀念或沖動來源于自我,但違反自己意愿,雖極力抵抗,卻無法控制。病人也意識到強迫癥狀的異常性,但無法擺脫。病程遷延者要以儀式動作為主而減輕精神痛苦,但社會功能嚴重受損。
[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并以強迫癥狀為主,至少有下列1項:
① 以強迫思想為主,包括強迫觀念、回憶或表象、強迫性對立觀念、窮思竭慮、害怕喪失自控能力等;
② 以強迫行為(動作)為主,包括反復洗滌、核對、檢查,或詢問等;
③ 上述的混合形式;
2、病人稱強迫癥狀起源于自己內心,不是被別人或外界影響強加的;
3、強迫癥狀反復出現,病人認為沒有意義,并感到不快,甚至痛苦,因此加以抵抗,但不能奏效。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2.4軀體形式障礙
是一種以持久地擔心或相信各種軀體癥狀的優勢觀念為特征的神經癥。病人因這些癥狀反復就醫,各種醫學檢查陰性和醫生的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即使有時存在某種軀體障礙也不能解釋所訴癥狀的性質、程度,或其痛與優勢觀念。經常伴有焦慮或抑郁情緒。盡管癥狀的發生和持續與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難或沖突密切相關,但病人常否認心理因素的存在。本障礙男女均有,為慢性波動性病程。
[癥狀標準]
1、符合神經癥的診斷標準;
2、以軀體癥狀為主至少有下列1項:
① 對軀體癥狀過分擔心(嚴重性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相稱),但不是妄想;
② 對身體健康過分關心,如對通常出現的生理現象和異常感覺過分關心,但不是妄想;
③ 反復就醫或要求醫學檢查,但檢查結果陰性和醫生的合理解釋,均不能打消其疑慮。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
[病程標準] 符合癥狀標準至少已3個月。
[排除標準] 排除其他神經癥怕障礙(如疑病癥、焦慮、驚恐障礙,或強迫癥)、抑郁癥、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病。
[說明] 本障礙有時合并存在某種軀體障礙,必須注意以免漏診。
2.5神經衰弱
指一種以腦和軀體功能衰弱為主的神經癥,以精神易興奮卻又易疲勞為特征,表現為緊張、煩惱、易激惹等情感癥狀,及肌肉緊張性疼痛和睡眠障礙等生理功能紊亂癥狀。這些癥狀不是繼發于軀體或腦的疾病,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礙的一部分。多緩慢起病,就診時往往已有數月的病程,并可追溯導致長期精神緊張、疲勞的應激因素。偶有突然失眠或頭痛起病,卻無明顯原因者。病程持續或時輕時重。
近世紀,神經衰弱的概念經歷了一系列變遷,隨著醫生對神經衰弱認識的變化和各種特殊綜合征和亞型的分出,在美國和西歐已不作此診斷,CCMD-3工作組的現場測試證明,在我國神經衰弱的診斷也明顯減少。
3、人格障礙
指人格特征明顯偏離正常,使病人形成了一貫的反映個人生活風格和人際關系的異常行為模式。這種模式顯著偏離特定的文化背景和一般認知方式(尤其在待人接物方面),明顯影響其社會功能與職業功能,造成對社會環境的適應不良,病人為此感到痛苦,并已具有臨床意義。病人雖然無智能障礙,但適應不良的行為模式難以矯正,僅少數病人在成年后程度上可有改善。通常開始于童年期或青少年期,并長期持續發展至成年或終生。如果人格偏離正常系由軀體疾病(如腦病、腦外傷、慢性酒中毒等)所致,或繼發于各種精神障礙應稱為人格改變。
[癥狀標準] 個人的內心體驗與行為特征(不限于精神障礙發作期)在整體上與其文化所期望和所接受的范圍明顯偏離,這種偏離是廣泛、穩定和長期的,并至少有下列1項:
1、認知(感知,及解釋人和事物,由此形成對自我及他人的態度和形象的方式)的異常偏離;
2、情感(范圍、強度,及適切的情感喚起和反應)的異常偏離;
3、控制沖動及對滿足個人需要的異常偏離;
4、人際關系的異常偏離。
[嚴重標準] 特殊行為模式的異常偏離,使病人或其他人(如家屬)感到痛苦或社會適應不良。
[病程標準] 開始于童年、青少年期,現年18歲以上,至少已持續2年。
大學生中常見的人格障礙有偏執型人格、強迫型人格、沖動型人格等。
4、性心理障礙
指有異常性行為的性心理障礙,特征是有變換自身性別的強烈欲望(性身份障礙);采用與常人不同的異常性行為滿足性欲(性偏好障礙);不引起常人性興奮的人物,對這些人有強烈的性興奮的作用(性指向障礙)。除此之外,與之無關的精神活動均無明顯障礙。不包括單純性欲減退、性欲亢進,及性生理功能障礙。
5、 心境障礙
心境障礙(情感性精神障礙)以明顯而持久的心境高漲或低落為主的一組精神障礙,并有相應的思維和行為改變。可有精神病性癥狀,如幻覺妄想。大多數病人有反復發作的傾向,每次發作多可緩解,部分可有殘留癥狀或轉為慢性。
5.1 躁狂發作
躁狂發作以心境高漲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高興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僅以易激惹為主。病性輕者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有輕度損害,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癥狀。
[癥狀標準] 以情緒高漲或易激惹為主,并至少有下列3項(若僅為易激惹,至少需4項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隨境轉移;
2、語量增多;
3、思維奔逸(語速增快、言語迫促等)、聯想加快或意念飄忽的體驗;
4、自我評價過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動增多、難以安靜,或不斷改變計劃和活動;
6、魯莽行為(如揮霍、不負責任,或不計后果的行為等)
7、睡眠需要減少;
8、性欲亢進。
[嚴重標準] 嚴重損害社會功能,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后果。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1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癥狀,但不符合分裂癥的診斷標準。若同時符合分裂癥的癥狀標準,在分裂癥狀緩解后,滿足躁狂發作標準至少1周。
5.2 抑郁發作
抑郁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性癥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
[癥狀標準] 以心境低落為主,并至少有下列4項:
1、興趣喪失、無愉快感;
2、精力減退或疲乏感;
3、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
4、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
5、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
6、反復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
7、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
8、食欲降低或體重明顯減輕;
9、性欲減退 。
[嚴重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給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后果。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癥狀,但不符合分裂癥的診斷。若同時符合分裂癥的癥狀標準,在分裂癥狀緩解后,滿足抑郁發作標準至少2周。
5.3雙相障礙
目前發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標準,以前有相反的臨床相或混合性發作,如在躁狂發作后又有抑郁發作或混合性發作。
[診斷標準]
1、目前發作以躁狂和抑郁癥狀混合或迅速交替(即在數小時內)為特征,至少持續2周躁狂和抑郁均很突出;
2、以前至少有1次作符合某一型抑郁標準或躁狂標準。
(三)精神障礙
1、精神分裂癥
本癥是一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壯年,常緩慢起病,具有思維、情感、行為等多方面障礙,及精神活動不協調。通常意識清晰,智能尚好,有的病人在疾病過程中可出現認知功能損害,自然病程多遷延,呈反復加重或惡化,但部分病人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狀態。
[癥狀標準] 至少有下列2項并非繼發于意識障礙、智能障礙、情感高漲或低落,單純型分裂癥另有規定:
1、反復出現的言語性幻聽;
2、明顯的思維松弛、思維破裂、言語不連貫,或思維貧乏或思維內容貧乏;
3、思想被插入、被撤走、被播散、思維中斷,或強制性思維;
4、被動、被控制,或被洞悉體驗;
5、原發性妄想(包括妄想知覺,妄想心境)或其他荒謬的妄想;
6、思維邏輯倒錯、病理性象征性思維,或語詞新作;
7、情感倒錯,或明顯的情感淡漠;
8、緊張綜合征、怪異行為,或愚蠢行為;
9、明顯的意志減退或缺乏。
[嚴重標準] 自知力障礙,并有社會功能嚴重受損或無法進行有效交談。
[病程標準]
1、符合病癥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1個月,單純型另有規定。
2、若同時符合分裂癥和情感性精神障礙的癥狀標準,當情感癥狀減輕到不能滿足情感性精神障礙癥狀標準時,分裂癥狀需繼續滿足分裂癥的癥狀標準至少2周以上,方可診斷為分裂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