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商業銀行碳金融發展現狀與策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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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旭1由 分享
三、中國銀行業發展碳金融業務策略選擇
1.制定政策,鼓勵碳金融業務快速發展。為應對國外碳金融業務的快速發展,中國在碳金融業務方面也進行了創新實驗、出臺了許多政策,鼓勵金融業通過信貸支持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優化信貸結構,提高信貸質量,增強全面風險管理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如中國銀監會于2007年12月發布了《節能減排授信工作指導意見》,人民銀行、銀監會在2010年6月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2009年中國金融論壇上,旗幟鮮明地支持低碳金融服務創新,要求銀行業成為低碳理念推廣的踐行者和低碳金融服務的創新者。
2.創新碳金融業務模式,提高銀行競爭力。中國商業銀行的碳金融業務創新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1)融資支持。融資支持服務主要用于解決低碳經濟發展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包括CERs收益權質押貸款、有追索權保理融資、CDM項目所需設備的融資租賃等具體形式。國內商業銀行參與碳金融業務一般都遵循此模式。(2)財務顧問。財務顧問服務是在融資支持之外,提供項目咨詢服務,協助國內企業尋找合適的投資方或匹配國外CERs的購買方等。2009年7月浦發銀行以財務顧問方式為陜西兩個裝機容量近7萬千瓦的水電項目引進CDM開發和交易專業機構,為項目業主爭取交易價格并促成CERs買賣雙方簽署《減排量購買協議》(ERPA),為項目業主帶來每年160萬歐元的額外售碳收入[2]。(3)理財產品。理財產品服務是針對目標客戶開發并銷售的資金投資與管理計劃。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推出的收益率掛鉤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期貨價格的理財產品就屬于該類業務。(4)賬戶托管。賬戶托管服務是為滿足碳交易資金管理需求,適應買家、賣家和中間商對資金監督、匯劃需要推出的金融服務。國內擁有托管證券基金經驗的商業銀行應當積極參與碳托管業務。
3.利用市場機制,合作開發碳金融業務。碳金融業務的發展離不開碳交易市場的整體發展。一方面,商業銀行應當積極利用市場機制,綜合債券、票據、股權、信托等除信貸以外的融資工具,同時逐步引進風險投資和私募基金投資,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格局。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應當與逐步發展起來的國內碳排放權交易機構合作,創新新的金融產品,如以結算和代理業務為突破口,協助交易所研究和借鑒國際上的碳交易機制,建立較完善的交易制度,并適時推出碳交易衍生工具,以此提升中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的定價和議價能力。
4.熟悉規則,創新碳金融服務。按照國際規則提升綠色信貸,目前中國銀行業開展的碳金融業務基本以綠色信貸為主,一些銀行雖已制定發展綠色信貸業務的規劃和操作規則,但由于碳交易市場的交易規則、價格標準仍主要由國際大型金融機構把控,中國銀行業處于競爭弱勢。目前,首先,應當認清和細分中國低碳產業的主要客戶(主要包括新能源板塊和節能減排板塊),同時注重不斷培育新的客戶。其次,應盡快制定行業普遍認同的環境影響評估標準。然后,不斷探索碳金融融資的擔保方式,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不斷創新,為客戶提供多元化的選擇。
5.積極探索,大力發展碳金融的中間業務。中國銀行業的中間業務相對于傳統業務目前處于不斷上升階段,但比較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在產品的多樣性和盈利性上都處于劣勢,涉及碳金融業務的更是少之又少。
四、中國銀行業發展碳金融應注意的問題
1.低碳經濟的產業鏈通常比較長,子行業更多,市場邊界更復雜,其投融資運行不僅要求傳統的企業投融資合作、項目投融資合作,而且更需要大產業思維和多行業投融資合作,如政策性金融、銀團貸款、產業合作基金、國家投資基金等高端投融資工具的突破和推進。
2.碳金融對市場的開放性、規范性和體系性要求更高,需要高等級的金融工具和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中國銀行業應當努力提高對碳金融的認識和國際規則的熟悉運用,借中國將上海發展“兩個中心”的國家戰略,同時可以允許部分外資商業銀行適度參與“碳金融”衍生市場交易。
3.低碳金融的法律規范及實施細則目前尚未成熟,沒有形成強制性要求。另外銀行對企業對社會和環境影響的評估仍然沒有標準化的標準,因此從政策層面上應當促進相關規范的形成。
參考文獻:
[1]傅蘇穎,劉明康.銀行業要成為低碳金融服務踐行者和創新者[N].證券日報,2009-12-23(A2).
[2]浦發銀行.國內首單CDM財務顧問簽約[EB/OL].http://www.sh.xinhuanet.com/bank.htm,2009-07-17.
[3]史進峰.中國銀行業的“低碳”誘惑[N].21世紀經濟報道,2010-03-26.
[4]鄒亞生.低碳經濟背景下中國的碳金融發展之路[J].中國金融,2010,(4):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