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規教學改革論文
建筑法規教學改革論文
建筑法規是國家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體現國家組織、管理、協調城市建設、鄉村建設、工程建設、市政公用事業等各項建筑活動的方針、政策和基本原則。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筑法規教學改革論文,供大家參考。
建筑法規教學改革論文篇一
《 淺析建筑法律、法規在建筑領域的重要性 》
【摘要】本文根據作者近些年的工作實踐,就建筑活動中有關法律、法規對建筑行業的影響、重要性做粗淺闡述,并對如何利用法律、法規對建筑產品質量、建筑生產安全活動進行有效控制提出見解,同時從產生建筑質量問題的根本原因入手,分析如何提高有關建筑行業法律、法規的執行力與貫徹力,僅供參考。
【關鍵詞】建筑;法律法規;重要性
一、建筑領域法律、法規的重要性
目前,我國建筑業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已取得顯著成績,它為規范建筑業市場,保證施工質量與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持續發展起到了保駕護航的重要作用。
建筑業的又好又快發展,使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有了就業的機會,使廣大人民群眾的居住條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使中國GDP穩中有升,也極大的縮小了中國城鄉差距、貧富差距,推動了社會的全面進步,加快了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為早日實現中國夢起到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二、建筑產品的質量得到有效控制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是調整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組織、公民在建設活動中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它將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問題作為立法重點,很好的規范了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對建設活動的監督與管理。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它的實施從行政許可、從業資格、建筑工程的發包與承包、工程監理、質量管理等方面有了更加明確地規定,我國的建筑產品質量得到了真實的有效控制。
近年來,我們身邊的建筑產品質量事故明顯減少,建筑產品質量顯著提高,有些建筑業企業多次榮獲國家“魯班獎”、“優質樣板獎”并走出國門,走向世界,去承接一些國際性大型綜合項目,為我國建筑業產值的提高、與國際建筑行業的接軌做出了杰出貢獻,讓全世界對中國的建筑領域也刮目相看。雖然也發現了一些建筑質量事故,但是從整體趨勢來看,我們的建筑行業還是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著,這本身都是建筑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的成果。建筑法律、法規的實施過程中需要更大的社會以及媒體力量監督,有些人或者施工企業為了盲目的追求利益,無視建筑工程質量保障的重大后果。往往會僥幸的規避建筑法律法規,所以監督部門還需加大監管力度、懲戒力度、教育力度,讓這些行為付出較大的代價,讓其產生一種不敢違、不可違的心理思想。
三、建筑領域法律、法規對建筑安全生產活動的控制
在我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建筑施工不變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是永恒的主題。近幾年來,國家對安全事故的重視程度提到一個更高的要求,實施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從而新出臺了一系列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安全生產至關重要,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是制定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使之有法可依。通過法律框架下政府對建筑業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建筑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提高建筑業生產安全水平,降低傷亡事故的發生率,從世界各國建筑業的安全管理發展情況來看也是非常有效的。
這幾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制度、施工安全技術標準的相繼出臺與更新,為保障我國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建筑業的安全生產方面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有法可依僅僅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前提條件,在實際工作中要加以落實還必須要求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其從業人員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同時要求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執法必嚴。
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最直接的參與者為建筑業企業的管理、施工人員,他們也是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權利和義務的承擔者和生產安全事故的受害者或責任者。安全生產的主體是建筑業企業,保障安全生產的“硬件”是它的安全設施、設備、作業場所和作業環境、安全技術裝備等。一個建筑業企業的安全水平可以在從業人員能否規范、嫻熟的使用各種生產經營工具或者作業,能否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中體現主來。只有高度重視和充分發揮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主觀能動性,最大限度的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思想意識,才能把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隱患率降到最低程度,從而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這些安全觀念的形成都和建筑法律、法規的推廣教育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
四、建筑領域法律、法規對建筑活動其它方面的重要影響
當今,在實踐與研究中建筑業獲得了新的生命,開始了新的征程,而建筑法律、法規不僅對建筑產品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活動有著強大的保障作用,還對建筑生產的進度、工程款的撥付、合同的正規性簽訂、工程驗收、工程保修等方面都有著強大的支撐和約束力,更在建筑業市場中起著不可估量的監督和規范作用,協調著整個建筑市場的良好有序運行,促進了建筑行業的健康發展。但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約束制度和市場的不規范,建筑領域中許多環節都存在著不合法行為,拖欠工程款現象時有發生,施工企業因工程款的拖欠而難以發展壯大,長久的拖欠積累,使三角債不斷增加,企業常常被法律訴訟,最后不得不將層層經濟壓力轉移到了農民工兄弟身上,這是造成農民工工錢被拖欠的一個根本因素。其次為非法轉包及承包,資質、人員無序掛靠等不合法現象,它直接影響市場的良好秩序。
監理制度在我國起步較晚,工程監理單位更是存在著許多的管理隱患,這些無疑都需要用我國的法律途徑來解決。全面、完整的建筑法律、法規的出臺可以有效解決以上這些現象,并能杜絕腐敗的發生,從而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
五、結束語
“百年大計,質量第一”、“未來的成功屬于質量領先者”、“質量是企業的立身之本”這些建筑標語的后面無不需要依靠堅強的建筑領域有關法律法規做支柱,沒有建筑行業較為齊全的各種規章制度,或者這些規章制度與法律的執行力不夠深入,我們的建筑業發展肯定會一盤散沙,無頭無序,我國建筑行業也不會得以長久發展,因此,建筑法律、法規在建筑領域的重要性無可替代。
以上是本人對建筑法律、法規在建筑領域重要性的一些淺析,希望能為我國建筑業的健康發展與日益強大盡一份綿薄之力!
建筑法規教學改革論文篇二
《 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幾點探討 》
摘 要:如今伴隨著我國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的建筑行業發展猛進。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隨之而來的便是與其有關的法律法規問題。依法從事建筑工作已經是我們目前需要追求的目標。但由于我國高等教育的方法和模式相對滯后,不能跟上形勢要求。本文根據目前高校開設《建筑法規》課程所出現的問題,提出幾點課程教學改革的意見,以期高校《建筑法規》課程的開設能夠達到形勢要求,滿足學生的學習需要。
關鍵詞:建筑法規;教學方法;改革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6.03.259
《建筑法規》是建設工程類專業基礎課,課程內容上以法律為主線,以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為輻射,對建筑法律法規進行系統闡述,同時也對于違反相關建筑法律法規所應當擔負的法律責任也作了必要的介紹。作為這樣一門重點突出、與實際工作關系重大的課程,其具有的時代性和應用性應非常明顯,但由于我國課程教學方式等的原因,在實際的《建筑法規》課程教學中都存在了很多的問題。
1 《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所存在的問題
1.1 教學方法過于單調
在《建筑法規》的課程教學中,仍然采用傳統的說教式教學方法,學生自主學習的積極性沒有被調動起來,過分地依賴于老師的教授。同時,這樣一種互動性較差的教學活動,學生對于授課內容的理解較淺,浮于表面,遇到實際問題時可能很難利用學習的理論知識加以解決,更加難以將各項法律法規中的法條內容結合在一起。
1.2 學生對于課程的重視程度不夠
由于學習《建筑法規》都是工科類的建筑專業學生,這類學生習慣了公式、計算、圖形、圖標等,對于純文字類的建筑法規課程很感冒,所以這類學生往往會產生誤解,認為這樣“文科”性質的課程是不重要甚至是多余的。加上有的學校將這門課程安排在了臨畢業的那一學期,或者將課程設置為選修課或考察課,這些因素也會對學生造成一定的影響,使得學生不能正確理解這門課程。另外,由于我國的建筑法律起步較晚,各種因素使得學生缺乏法律觀念,對于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問題、解決糾紛的意識不強,所以這些問題都造成了學生對于《建筑法規》這門課程的重視程度不夠。
1.3 課程知識點繁雜且內容交叉
《建筑法規》課程的內容很多,知識點繁雜,涉及到建設工程法律法規的方方面面,例如建設工程發承包法律制度、招投標法律制度、質量管理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等,內容非常繁雜。在課程的授課過程中,很多教師都會發現課程前面的知識點與后面的知識點聯系很大,往往后面的內容還沒有開始介紹就要在前面的知識點中提及,這種情況無疑增加了教學的難度,但這樣的聯系在《建筑法規》的課程學習中卻又是不可避免的,所以,為教師教學和學生學習帶來了難度:穿插的內容教師不得不講,但學生聽起來又完全云里霧里,所以,這就要求教師要熟悉課程內容,在按照教學大綱要求,順利完成課程內容的同時又要求靈活處理課程先后順序,調整知識點內容,使得課程前后內容相呼應起來。
2 《建筑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幾點探討
2.1 改變教學方法,用案例教學的方式引導學生自主學習
改變傳統的教師“教”、學生“學”的教學現狀,讓學生融入到課堂教學當中來,把被動教學變動為學生主動學習。傳統的教學中,教師為主導力量,教師在課堂上傳授知識,這樣的教學方法雖然能最大程度地將教師的專業知識傳授給學生,但是這種教學方法會對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亟待需要一種既能調動學生積極性又能很好傳授知識的教學方法。19世紀70年代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創立案例教學法,哈佛商學院于20世紀20年代,開始運用案例教學法來進行教學。現在,案例教學法已經廣泛運用于法學、醫學、教育學等行業中。案例教學法以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主動性為主要任務,提高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學習能力。在案例教學中,首先需要精選出典型的、可以代表本次課程主要授課內容的案例,才可以讓學生在案例中掌握核心知識;同時,案例的選擇又不能太陳舊,要有時代性和典型性,否則不僅會讓學生乏味,還使得學生不能很好地掌握知識。
2.2 增加教學內容的時效性
建筑法規是一門應用性和時代性很強的課程,這門課程在教學的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規以及建造師在工作中的業務知識都需要及時進行補充,同時,還要及時向學生更新工程建設相關的標準、最新修訂的規范、工程監理以及房地產開發等的相關知識,將最新的信息、研究的成果及時地傳授給學生,使得《建筑法規》課堂的教學可以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和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這就要求授課教師要改變以往那種死板恪守教學大綱的情況,適時更新教學內容,階段性地進行完善和修改,
2.3 改變考核的方式
目前,《建筑法規》課程的考核方式仍以期末筆試為主,這種考試方式雖能使學生掌握有效知識點,但也將一門應用性較強的課程學習轉變成為了簡單的應試教育,使得學生對課程的學習會感到更加乏味。所以,需要將傳統的課程考核方式進行轉變,變單一為多面,不僅有筆試考試,課程授課過程中還可以增加課堂研討、課程設計等部分,例如,在授課過程的一定階段,向學生展示一個較為復雜的案例,并通過小組討論的方式對案例中所反映出的建筑法律問題進行分析,并要求小組提供一份詳細的分析過程和案例的解決結果,教師可以針對小組討論報告來對小組成員的本次研討情況進行打分,這樣的分數占有期末成績的一定比例,一方面可以促使學生可以改變期末臨時抱佛腳的習慣,在課程學習的過程中就要實時掌握課程內容,另外一方面,也可以使得學生所學習的知識更加扎實,尤其是一些法律法規的內容,可以在實踐中運用的更加靈活。
3 結束語
《建筑法規》是一門極重要的課程,其與其它專業課程一樣,對于建筑類學生的從業能力等有著很大的影響。教學方式的改革,可以提高學生的重視程度,使得學生更好學習這門課程,從更優層次上理解掌握這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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