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對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問題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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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敏1由 分享
論文關鍵詞:新建本科院校 法學教育 改革與創新
論文摘要:法學教育理念落后、法學教育體制缺乏創新、法學人才培養缺乏地方特色等是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必須進行反思,在反思中進行改革與創新,通過具體舉措來提高自身的法學教育水平,培養更多高素質的應用型法學人才,以適應社會的需求和發展。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強,我國的法學教育規模不斷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的提出,更是大大促進了我國法學教育的迅速發展。但是,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卻相當嚴峻,尤其是作為法學教育主體的法學本科教育,甚至面臨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即失業”的尷尬局面,因此必須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現狀進行深刻反思,以促進法學教育水平的提高。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現狀的反思
1.法學教育理念陳舊落后,培養目標定位不準確
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在理念上陳舊落后,盲目地跟著一些老資格的高等院校學。在培養目標上,依然堅持向學生灌輸理論知識,所有法學專業課統統開設,即使沒有高素質的任課教師,也只管照著課本進行“填鴨式”教學,最終只是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發表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講這也僅僅起到了“法律掃盲”的效果:大學四年,什么樣的法律都學了,法律理論、法律條文也都背得滾瓜爛熟,但走出校門后卻發現面對社會上存在的大量法律問題只能按圖索驥,在僵化的思維方式指導下,遇到紛繁復雜的社會問題也只能手足無措、無所適從。而社會對于這樣的法律人才也是多加指責,認為他們“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好而辦事能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新建本科院校為了提高本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就花費大力氣鼓勵和培養學生考研,而學生在嚴峻的就業形勢面前也紛紛選擇通過考研來延緩就業,同時也期望學歷提高之后能夠更加順利地就業,于是繼續苦讀法學理論,繼續提高自己的法學研究能力,而不是著重提高自己的應用能力,而社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依然是缺乏的。
2.法學教育體制缺乏特色,缺乏創新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雖然在摸索中不斷前行,但是由于忽略了自身特色的培養,與那些老資格的重點高校相比,在師資的數量與質量上、在教學硬件上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而且多是照搬照學,這樣培養出的人才根本無法適應目前的就業形勢。新建本科院校應當認識到,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高校也應根據不同的類型和定位適當地向職業型發展,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理工科大學創辦文科專業應當遵循“文理滲透、綜合創新”的思路,著重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依托理工科的優勢學科資源,以理工科的專業作為法學建設的特色,將法學建設成為新的學科增長點。
3.法學人才培養閉門造車,忽略社會需求,忽略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新建本科院校多是地方院校,因此在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應當與地方社會需求緊密聯系起來,培養出本地區急需的法律人才。但是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深入社會實際去調查學校所在地區及周邊省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對本地區及周邊地區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也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其他高校開設什么課程,自己就開設什么課程;其他高校在專業上設置什么模塊,自己就在選修課程上設置什么模塊。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還存在教學方式因循守舊的問題,即使有些院校采取了案例教學法和多媒體教學方式,也并沒有多少創新:案例教學法僅僅是舉出案例讓學生分析,教師進行歸納總結,而且舉出的案例也多是與社會相脫節的;多媒體教學只是把以往要寫在黑板上的教案放在了計算機上而已。這些教學方式把法學學生封閉在校園中,與社會相脫節,缺乏理論與實務互動的實踐機會,所學到的法律理論無法通過實踐轉化為自身的法律素質,畢業后無法適應社會需求。
論文摘要:法學教育理念落后、法學教育體制缺乏創新、法學人才培養缺乏地方特色等是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新建本科院校必須進行反思,在反思中進行改革與創新,通過具體舉措來提高自身的法學教育水平,培養更多高素質的應用型法學人才,以適應社會的需求和發展。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社會對于法律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強,我國的法學教育規模不斷發展,尤其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理念的提出,更是大大促進了我國法學教育的迅速發展。但是,法學專業的就業形勢卻相當嚴峻,尤其是作為法學教育主體的法學本科教育,甚至面臨著法學本科畢業生“畢業即失業”的尷尬局面,因此必須對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現狀進行深刻反思,以促進法學教育水平的提高。
一、新建本科院校法學教育現狀的反思
1.法學教育理念陳舊落后,培養目標定位不準確
很多新建本科院校的法學教育在理念上陳舊落后,盲目地跟著一些老資格的高等院校學。在培養目標上,依然堅持向學生灌輸理論知識,所有法學專業課統統開設,即使沒有高素質的任課教師,也只管照著課本進行“填鴨式”教學,最終只是把學生培養成具有進行法學研究、寫作論文、發表論文能力的法學人才,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講這也僅僅起到了“法律掃盲”的效果:大學四年,什么樣的法律都學了,法律理論、法律條文也都背得滾瓜爛熟,但走出校門后卻發現面對社會上存在的大量法律問題只能按圖索驥,在僵化的思維方式指導下,遇到紛繁復雜的社會問題也只能手足無措、無所適從。而社會對于這樣的法律人才也是多加指責,認為他們“專業有余而廣博不足、理論有余而實踐不足、動口有余而動手不足、考試成績好而辦事能力不足”。在這種情況下,新建本科院校為了提高本校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率,就花費大力氣鼓勵和培養學生考研,而學生在嚴峻的就業形勢面前也紛紛選擇通過考研來延緩就業,同時也期望學歷提高之后能夠更加順利地就業,于是繼續苦讀法學理論,繼續提高自己的法學研究能力,而不是著重提高自己的應用能力,而社會急需的應用型人才依然是缺乏的。
2.法學教育體制缺乏特色,缺乏創新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雖然在摸索中不斷前行,但是由于忽略了自身特色的培養,與那些老資格的重點高校相比,在師資的數量與質量上、在教學硬件上都存在著相當大的差距,而且多是照搬照學,這樣培養出的人才根本無法適應目前的就業形勢。新建本科院校應當認識到,隨著社會分工的進一步細化,高校也應根據不同的類型和定位適當地向職業型發展,以滿足社會的需求。理工科大學創辦文科專業應當遵循“文理滲透、綜合創新”的思路,著重于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依托理工科的優勢學科資源,以理工科的專業作為法學建設的特色,將法學建設成為新的學科增長點。
3.法學人才培養閉門造車,忽略社會需求,忽略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
新建本科院校多是地方院校,因此在法律人才的培養上應當與地方社會需求緊密聯系起來,培養出本地區急需的法律人才。但是很多新建本科院校卻忽略了這一點,沒有深入社會實際去調查學校所在地區及周邊省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對本地區及周邊地區需要什么樣的法律人才也沒有一個清楚的認識,其他高校開設什么課程,自己就開設什么課程;其他高校在專業上設置什么模塊,自己就在選修課程上設置什么模塊。
新建本科院校法學專業還存在教學方式因循守舊的問題,即使有些院校采取了案例教學法和多媒體教學方式,也并沒有多少創新:案例教學法僅僅是舉出案例讓學生分析,教師進行歸納總結,而且舉出的案例也多是與社會相脫節的;多媒體教學只是把以往要寫在黑板上的教案放在了計算機上而已。這些教學方式把法學學生封閉在校園中,與社會相脫節,缺乏理論與實務互動的實踐機會,所學到的法律理論無法通過實踐轉化為自身的法律素質,畢業后無法適應社會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