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論文(2)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論文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論文下載篇2
試論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摘要】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是指在一定的條件制約下,實現項目最初既定的最終標準,對于整個的工程項目進行全方位的科學規劃與控制調節、組織安排的系統管理工作。為了改變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模式上的不足,在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模式的選擇上,應當充分的考慮到我國建筑工程項目所具備的特點和各方面的因素,根據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模式的復雜性、范圍、業主的要求以及計價方式等外界因素,對投資預算進行合理的估算,從而選擇最適宜的管理模式來進行項目管理
【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科學規劃;管理模式
一.前言
開放改革以來,國內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在具有多重基礎的支持下,如人力資源、管理水平、專業技術、安全施工、環境保護等各個方面均比較完善,在這種情況下,工程任務的承包企業或者是施工方,占據著較大的優勢地位。但是在管理模式上,還有待完善,通過適宜的管理模式,是完善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的重要問題。
二.工程項目管理的特點
工項目管理具有一次性的特點
由于工程項目的管理,主要是在某個建筑工程的基礎之上實行的管理方式,具有一次性的特點。這也是工程項目的生產過程與其他的工業化大規模生產的不同之處,這也是建筑工程項目不同于其他的企業與其他部門的不同之處,它的性質是屬于單獨性的生產方式。在對建筑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的過程中,如果出現錯誤或者是判斷失誤,造成的錯誤也是很難改正的,損失巨大。
工程管理具有整體性的特點
建筑工程項目具有多方面的特點,如相關的職能管理人員、建筑施工資源、建筑工期等等,但是工程管理的最終結果是以這些項目的綜合成果,即整體效率為主。
直接明確的目標
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必須具有規劃與建設標準,這樣工程項目才能夠明確建設管理目標,即項目工程要具有工程質量標準、工期、合同期限以及項目目標完成的時間等。
項目有其生命周期
項目屬于綜合管理的全過程,此過程的完成可以看做是一個項目的生命周期,項目的生命周期主要由項目規劃、施工計劃、實施與完成等幾個階段組成,各個階段之間即相聯系又各自獨立,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是對整個生命周期完成管理,所以集成管理是項目管理的必要手段。
三.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現狀及主要問題
1.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現狀
可是隨著建筑工程的不斷發展,人們更加注重建筑工程項目質量與建筑業績,而對實踐經驗與施工經驗的積累不夠重視,致使有一些施工企業或承包方的建筑技術或管理手段,逐漸與市場發展相脫節,無法滿足市場經濟的需求,創新不足及改革力度不夠的問題,困擾著企業的發展,前進的腳步跟不上時代的發展,使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不足,企業內部的壓力過大,最終被市場所淘汰。隨著市場競爭的不斷增強,一些落后或被淘汰企業,即使通過一些廉價手段或者是低于市場價接到的工程,由于受到成本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從質量上或者是從材料上進行資金的壓縮,從而形成了劣質建筑,或者是由于建筑成本小于支出從而延誤工期等現象時常發生,最終導致企業的生存壓力過大。一些企業為了生存形成的這種惡性循環,使企業的發展空間越來越小,甚至變得入不敷出,生存能力越來越小。
2.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問題
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模式,還沿襲著前蘇聯在項目開始之前確立領導小組并成立指揮部,而后安排采購的流程上面。這里存在的不足是,成立的指揮部的所有小組成員,對于建筑工程項目的所有項目內容,不是都能了解透徹的,有的甚至不了解,從而出現錯誤指導的現象或者是出現流程安排等方面的混亂情況。可是在國外,建筑工程項目的開始,是根據一些規劃的管理方式來進行管理,并且遵循建筑工程項目的規律來進行指揮的,機制具有靈活性與多變性,使管理能夠保障施工項目的有序規范的進行。我國在項目管理模式上,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還不是十分健全,從而使建筑市的各個企業與施工承包方無法在同一個平臺上接受相關的有序的規范管理。
四、適合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的模式―組合模式探究
其中的DBB模式,其優點是承包方可以自由的選擇監理人員,且管理方式比較適合我國的國情,但是業主的管理費用比較高,如果建筑工程項目的工期長,這種管理模式的缺點就會顯而易見。PMC管理模式,對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的分析上,也存在著一定的不足,例如在建筑工程項目的實施階段,由于設計上的系統管理缺乏,導致在施工環節與設計圖紙之間出現矛盾的現象,對生產的安全管理上也很欠缺,這些都給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與施工帶來隱患。通過對管理模式的優勢與不足的探討,現結合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模式,即將PMC管理模式與Partnering管理模式進行優化組合(如圖所示),通過對建筑施工控制模式上,業主、設計方、承包方等共同參與的一種管理模式,從而使項目形成互利互信模式,形成提高工程質量、縮短工期、節約資金、利益共享的管理模式。
1.組合模式與傳統模式的比較
在我國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當中,傳統管理模式只限于工程項目的完成管理,管理被動與枯燥,形式單一,而組合管理模式,可以發揮各方面的管理潛能,使管理更加人性化,例如在目標管理上,傳統模式是根據項目投資、進度、質量的要求來完成管理;而組合模式則是把項目參與方融為一體,充分考慮業主利益,不斷改進管理方法,達成非合同性合作伙伴關系,根據項目完成程度,會得到相應的獎金或再續建筑合同,這種組合模式可以使項目完成后產生額外收益,并能夠進行合理的分配。
2.組合模式在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適用性研究
基于組合模式的特點,適于多種建筑工程項目的管理,例如長期進行的建筑項目投資活動,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管理,超大規模的商業連鎖建筑項目、政府投資建筑項目的管理等等,這些建筑工程項目的特點是工程項目較大、工期長,且建筑項目持續不斷。組合管理模式有利于相互間的長期合作,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持續發展,且適用于不確定性且復雜的工程項目的管理。
3、組合模式在國內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對策研究
組合模式的管理模式要求,管理者首先要明確管理模式的概念,組合模式的概念要明了,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條件與優勢、劣勢要掌握好,建立完善的組合模式與管理體系,通過規劃化的管理與科學化的管理,充分保護各方利益。遵循行業規律,與國際建筑工程管理體系接軌,避免無端擴大監理的工作內容,業主與承包方的誠信是組合模式管理的基礎,如果誠信缺失,將會帶來十分巨大的損失,形成嚴重后果,故對于工程質量問題,要利用法律手段進行健全與完善,并建立起最起碼的城信,為合作管理模式的持續打下基礎。
五.結束語
我國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與傳統工程管理相比,雖然在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上已經有了巨大的收效和轉變,但是還存在著較多的局限性與限制性,使承包商的承包領域局限在項目施工本身,對于項目的資金開發、技術利用等的綜合能力上,與發達國家相比還有很大的距離,也無法達到發達國家的收益,所以在項目的管理模式上還有待完善與學習。新型的組合管理模式的提出,對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進行了較好的詮釋,但是還有待完善,比如誠信機制的建立,法律的約束力度的建設,隨著這些問題的浮現,提出相應的解決策略與建議,希望能夠為國內的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提供更新的思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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