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中國民主同盟與中國的抗日戰爭
論中國民主同盟與中國的抗日戰爭
中國民主同盟成立于1941年3月。其時,抗日戰爭堅苦卓絕,震驚中外的皖南事變剛剛爆發,內戰與和平、團結與分裂、獨裁與民主之斗爭愈演愈烈,國共兩黨矛盾日益尖銳。為了爭取和平與民主,調停國內尖銳的政治矛盾,以團結一致,共同抵御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張瀾、沈鈞儒、黃炎培、馬寅初等知識精英多方奔走,自覺組織起來,在周恩來同志的積極支持與鼓勵下創建了由三黨三派聯合組成的“中國民主政團同盟”,1944年9月去掉“政團”二字,改稱“中國民主同盟”,簡稱“民盟”。該派有其較完備的組織和較明確的綱領。其綱領的要點是:貫徹抗日主張,恢復領土主權之完整,反對中途妥協;實踐民主精神,結束黨治;加強國內團結,等等。作為除國共之外的第三方政治力量,在抗日戰爭時期的政治舞臺上,民盟對推動中國革命的歷史進程、促進中國民主的發展、爭取抗日戰爭的最后勝利發揮了特有的作用。
一、反對妥協投降,貫徹抗日主張
抗日戰爭爆發以后,國民黨內以汪精衛為首的一伙投降勢力鼓吹“亡國論”并謀劃投敵賣國,針對汪精衛集團的妥協投降活動,早期民盟領導人曾發表文章予以嚴厲批判。1938年10月,汪精衛在重慶公開發表“凡兩國戰爭終須和平,以我國積弱,非和平即亡國”的失敗言論。對此,后為民盟領導人的黃炎培、張瀾等人于1939年1月發表了《討汪通電》指出:“對汪兆銘艷電曲解敵相近衛聲明,主張接受,絕對反對。”“惟愿吾全國同胞,認清利害,堅定意志。”“增加抗戰力量,爭取最后勝利。”[1]1941年民盟正式成立時,即發表了《成立宣言》和《對時局主張綱領》,聲稱中國民主政團同盟“為國內在政治上一向抱民主思想各黨派一初步結合”,今后將為促進民主團結抗戰而盡力;提出了貫徹抗日主張,恢復領土主權之完整,反對中途妥協等十條主張。
1944年,由于國民黨執意執行消極抗日、積極_的短視政策,中國抗日戰爭慘遭豫湘桂大潰敗,國內外輿論一片嘩然。為了挽救危局,增強人民堅持抗戰的信心,爭取抗戰最后勝利的到來,1944年10月10日,民盟發表了《對抗戰后階段的政治主張》,堅決要求國民黨對一切派系的軍隊實行平等待遇,排除派系和地方觀念,統籌戰備、給養、訓練,以及要憑戰績升降軍官,另外要撤換抗戰以來作戰不力的將領,改善官兵的生活待遇,以期提高戰斗力。民盟還認為對日作戰不應該是單純的軍事行動,還應該有國內各種政治力量的團結和聯合,必須實行民主政策。在當時形勢下,民盟主張繼續抗日,要求民主自由,反對國民黨的對日妥協投降和獨裁統治,無疑于對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團結抗日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
二、推動憲政運動,促進民主發展
民主憲政運動是抗日戰爭時期全國矚目的大事,追求民主政治是全國人民包括各民主黨派的共同意愿和真切要求。中國民主同盟與抗戰時期的民主憲政運動關系十分緊密。
抗戰爆發后,國民黨無法逃避作為執政黨的責任,為統一抗戰而暫時給人民一定自由。但1938年10月,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后,國民黨開始戰略轉向,由對外抗戰轉為對內控制,一方面對中共重新恢復原來的軍事打擊,另一方面對抗戰初期給予人民的一些權利相繼取消,蔣介石專制獨裁統治日益加劇,這令多年來一直渴求民主的中間黨派極為不滿。在人民的不滿情緒下,國民黨被迫召開國民參政會,中共和各民主團體便借此展開了爭取民主憲政的活動。1941年10月中國民主政團同盟在《對時局主張綱領》中明確提出:“實踐民主精神,結束黨治。”根據綱領的基本精神,在1941年11月召開的二屆二次國民參政會上,政團同盟參政員張瀾、張君勱、左舜生、羅隆基等人,提出了《實現民主以加強抗戰力量、樹立建國基礎案》,要求國民黨政府立即結束訓政,實施憲政。但該提案遭到拒絕,未能提交參政會全體討論,為此民盟領導人拒絕再出席會議,以示抗議。
三、溝通國共歧見,調解兩黨矛盾
溝通國共兩黨之間的分歧,調解國共兩黨之間的矛盾爭端是民盟在抗日戰爭后期作出的特殊貢獻。
1941年皖南事變爆發后,國際國內反響強烈,中共決心改變以前的讓步態度,“轉到尖銳對立與堅決斗爭的立場”,“以尖銳對立求暫時緩和”[4],國共合作面臨破裂的危險。為了維護團結抗日的局面,中國民主政團同盟領導人張瀾、黃炎培、沈鈞儒、章伯鈞等一面抨擊國民黨頑固派的_活動,一面把調解國共矛盾視為義不容辭的責任。他們不辭勞苦,奔走于國共兩黨之間,多方斡旋,力圖打破國共之間的僵局。由于中共的顧全大局和政團同盟的努力調解,國共合作抗日的局面得以維持。
中國民主同盟遵循“貫徹抗日主張”與“實踐民主精神”兩大原則,與中共密切合作,成為中共的諍友,為抗日戰爭的最后勝利作出了特殊的貢獻。但是,民盟由于自身的局限性,所主張的民主政治依然是資產階級的民主制。這反映了民盟的一些領導人不了解國家的階級本質,尤其是不了解蔣介石統治下國家的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專政的性質,同時,也反映了他們沒有認識到國共兩黨的斗爭實質上是中國兩種命運、兩個前途的斗爭。
總之,民盟作為一支獨立的中間政治力量,在抗戰中發揮了獨特的作用。它高舉抗戰、民主、團結的旗幟,與中共密切合作,對國統區的民主運動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在國共沖突摩擦之時,起了緩和調節作用,為穩定團結抗戰的大局,爭取抗戰最后勝利,以及抗戰勝利后的暫時和平,作出了一定的積極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