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飲酒駕車會怎么處理
過年,白酒行業也到了銷售旺季,于是飲酒駕車的人也開始多了起來。今天小編就給大家介紹2018年飲酒駕車怎么處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18年飲酒駕車處理方法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是不是一定構成犯罪
酒駕不一定都構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時才會構成犯罪。
醉駕是一種行為,“醉駕”這兩個字并不是一個罪名。有醉駕行為可能構成三種犯罪:
1、危險駕駛,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只要在道路上行駛時屬于醉酒,就構成此罪,無論是否發生了交通事故,都構成此罪。此罪可判處拘役和罰金。此罪的刑罰是很輕的。
2、交通肇事罪酒。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駛已經違反了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據最高法院的意見和司法權威的發布(最高法院公布的兩起醉酒駕駛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孫偉銘案、黎景全案都是醉酒發生事故后在逃逸才構成此罪),酒后行駛發生了交通事故若沒有逃逸行為,積極配合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沒有將多數人人身財產安全置于不顧,只是普通的交通肇事,但若酒后行駛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后,仍高速行駛駕車逃逸,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發生,其逃逸行為已經危害了不特定人的公共安全,將行人、其他機動車輛或非機動車的安全置于不顧,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應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此罪很重。
飲酒駕駛的處理步驟
1、記分
酒后駕駛,無論持哪種駕駛證,無論是飲酒駕駛還是醉酒駕駛,都是一次記12分。
2、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申請駕駛證時,不得申請a1大型客車、a2牽引車、a3城市公交車、b1中型客車、b2大型貨車準駕車型。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注:飲酒后駕駛為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駕駛為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3、實習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于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注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4、降級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降級換證。
5、不準申請駕駛證類型
有酒后駕駛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記錄的,不得申請校車駕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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