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2)
鄉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范文
鄉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篇二
關于印發
《**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
通 知
各村、各單位:
《**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鎮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鎮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條 建立健全應對突發重大食品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處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本鎮范圍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條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各方聯動”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則;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管理的原則;堅持群防群控,加強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的原則;采用先進科技,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則;堅持快速反應和高效處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和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則。
第四條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和影響程度,分一般、較大、重大、特重大四個級別:
1、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比較簡單,影響較小,組織本鎮力量和資源,已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2、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較為復雜,有一定影響,在一定區域內將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或造成較小的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較為復雜,影響較大,在一定區域內將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或造成較大的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協調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4、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突然發生案件非常復雜,影響重大,在多個區域內將嚴重危及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或已造成人身傷害、財產危害,需要由省食品安全委員會以上組織協調多方力量和資源,才能夠處置的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條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鎮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的**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員組成見附件1)。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熱線管理制度(電話: )。
第六條 應急事故處置機構職責
組長: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處置的組織、實施工作。 副組長:對突發案件(事件)處置工作的具體組織、落實、協調,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調配。
組員:具體落實并執行相應的應急措施。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突發案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領導小組領導及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突發案件現場應急處理
(一)突發案件發生時鎮處置小組在規定要求報告的同時,要立即調集力量,在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采取必要的緊急措施維護現場秩序、控制事態發展,嚴訪危害或影響進一步擴大。
(二)現場遇新聞媒體記者調查、采訪要遵守宣傳紀律,謹慎對待,注重自身形象、維護本鎮聲譽。
(三)現場處理必須做到政令暢通、步調一致、令行禁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任何人都不得因為工作的疏忽導致不應有的損失。
(四)現場處置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要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及時向“110”報警或與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取得公安協助,并報告上級部門處置小組和當地政府。
第八條 突發案件應急求援
(一)當發生下列性質突發案件時應配合相關部門進入應急求援工作狀態。
1、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發生人員中毒等情況的;
2、由于食品安全引起的,發生人員嚴重受傷或死亡的。
(二)應急救援具體措施
1、在上級機構領導在趕赴案發現場后,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應急求援工作。
①現場指揮小組和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明確相關部門及人員的職責分工。
②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系方法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
③對需調用其他職能部門力量,且需有當地人民政府出面協調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2、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后,可視突發事件情況下設: ①案件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隨時報告案件處理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人員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②醫療救護組:配合相關部門負責受傷、中毒等人員的救護工作。
③通迅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當地政府和上級的通迅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
④后勤保障組:負責保證現場所需各種物資及現場指揮人員和現場處理人員的食宿安排。
⑤治安保衛組: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組織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九條 附則
在事故應急搶救工作中,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發生事故后遲報、漏報、瞞報而造成惡劣影響,或在應急搶險過程中玩忽職守,使人民生命遭受重大損失的,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村應根據本預案精神加以認真貫徹落實,建立有關組織,保證各項安全工作的落實,發揮應急處置的最大作用。
全鎮各部門應根據本預案精神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扎實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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