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地震安全知識的手抄報
關于地震安全知識的手抄報
地震安全知識手抄報是進行地震知識教育的有效途徑。下面小編精心整理了關于地震安全知識的手抄報,供大家參考,希望你們喜歡!
關于地震安全知識的手抄報欣賞
公共場所的緊急避震
1、特別提醒
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要慌亂擁擠;不要擁向出口,要避開人流;如不得已被擠入人流,要防止摔倒,把雙手交叉在胸前保護自己,用肩和背承受外部壓力,隨人流而動,避免被擠到墻壁或柵欄處;解開領扣,保持呼吸暢通。
2、不同場所下的躲避
(1)在影劇院、體育館等處,就地蹲或趴在排椅旁;注意避開吊燈、電扇等懸掛物;用書包等保護頭部;等地震過去后,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有組織地撤離。
(2)在商場、書店、展覽館、地鐵等處,選擇結實的柜臺、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邊,以及內墻角等處就地蹲下,用手或其他東西護頭;避開玻璃門窗、櫥窗和柜臺;避開高大不穩和擺放重物、易碎品的貨架;避開廣告牌、吊燈等高聳或懸掛物。在行駛的電(汽)車內,抓牢扶手,低頭,以免摔倒或碰傷;降低重心,躲在座位附近,以防發生事故時受傷;地震過去后再下車。
地震預報應當由誰發布
面向社會發布地震預報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情。
為了加強對地震預報的管理,規范發布地震預報的行為,1998年12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發了《地震預報管理條例》,規定“國家對地震預報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具體規定主要是:
全國性的地震長期預報和地震中期預報,由國務院發布。
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長期預報、地震中期預報、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布。
已經發布地震短期預報的地區,如果發現明顯臨震異常,在緊急情況下,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可以發布48小時之內的臨震預報,并同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機構和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
北京市的地震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由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負責地震工作的機構,組織召開地震震情會商會,提出地震預報意見,經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后,報國務院批準,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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