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門地質災害防范措施
學習啦小編寄語:所謂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于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
(一)樹立科學發展觀,落實和完善防治規劃。
各區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以十七屆三中全會重要精神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要以“十大工程”和“四區建設”為目標,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按照《**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各縣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落實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相關部門在編制和實施城鎮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水利、交通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時,應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的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各類規劃凡沒有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應當限期安排或在規劃修編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充,并在規劃管理中進行有效控制。
(二)加強領導,落實防治工作責任制。
市政府防治地質災害領導組和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全面領導和協調全市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各區縣人民政府、**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轄區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實行行政“一把手”負責制,層層建立和完善領導責任制。汛期,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對地質災害防治的重大問題和關鍵環節親自過問,對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必須親自督促整改。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責任層層分解,區縣與鄉鎮、鄉鎮與村民委員會要層層簽訂責任書,把地質災害防治任務落實到具體單位、具體責任人,務必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
(三)各負其責,加強部門防治協調。
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可能引發滑坡崩塌地質災害的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管理。對市區和城鎮等重點區域已有、在建斜坡、高切坡開展排查,落實安全責任制,制定科學合理、分工明確的應急預案;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斜坡、高切坡安全性進行評估,并完善治理工程;加強對城鄉居住密集區等重點部位的斜坡、高切坡的現場巡查監測工作,對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腳亂挖、亂建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加強工程建設的監督管理,在地質災害易發地區應將滑坡崩塌的綜合防治作為建設項目的組成部分,與建設項目同報批、同勘察、同設計、同審查、同施工、同驗收。
交通、公路主管部門要編制部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負責指導、協調、監督交通干線特別是公路沿線地質災害的防災預案編制和實施,做好防災搶險人員、防災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負責對因公路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和預防工作。
水利主管部門要編制部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負責指導、協調、監督境內沿江沿河及水利設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加強對病險水庫、堤防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庫岸及附屬設施的監控和災害治理工作;督促小水電建設項目業主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做好地質災害危險評估工作。
教育主管部門要編制部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負責指導、監督中小學校(教學點)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加強對學校師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對發現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要及時做好避讓、治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旅游主管部門要編制部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督促各旅游區(點)編制和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加強對轄區內從事旅游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防災知識培訓,在游覽時間、游覽路線和游覽景點選擇上,要特別注意避開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地段、地點,以避免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突出重點,扎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1、強化地質災害預警預報,進一步健全群測群防體系。市、縣(區)國土資源部門要會同氣象部門,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提高預測預報水平,及時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堅持以區縣、鄉鎮(街道)兩級政府為主導,建立“災點情況、防災措施明了,防災責任人、監測人明確,防災工作明白卡、避險明白卡到位,值班網絡、應急系統健全”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做到鄉鎮(街道)有防治負責人,行政村有監測負責人,災害隱患點有監測人,確保災害發生前能及時捕獲災險情信息,發揮其在預警預報中的重要作用,為政府指導搶險救災提供正確的依據。
2、認真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制度。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汛期地質災害防范值班、災險情速報、災險情巡查、“兩卡”發放、應急調查等制度。加強地質災害巡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督查制度;在主汛期到來之前,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發到各災害隱患點、責任單位和受威脅的群眾手中;對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設立警示標志,一旦發生險情,縣級人民政府應及時劃定危險區,設置警戒線并予以公告。
3、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災準備工作。各區縣政府、**管委會、各有關部門必須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和《**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要求,制定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的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災物資、設備、資金、人員,建立應急工作機制,成立相應的應急搶險隊伍。保證一旦發生災情或險情,能迅速做好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
4、加強建設工程管理,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開展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是預防地質災害發生的有效手段,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在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并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準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五)落實經費,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需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質災害防治專項經費,用于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應急調查和治理工作,因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六)周密部署,按時保質完成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鑒定工作。
為掌握真實的地質災害基礎數據,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數據庫,為各級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基礎依據。根據省里的安排,針對地質災害變化發展的情況,安排開展全市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鑒定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明確職責和分工,各負其責,共同推進,確保排查鑒定全轄區覆蓋,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做到不重、不漏、不錯,按照相關技術標準,在5月10日前完成全市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鑒定工作。
(七)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全民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各區縣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對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和災害點監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基礎知識,讓廣大群眾了解什么是地質災害、地質災害的危害性、地質災害發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公眾的防災避災意識,提高各級政府領導和災區群眾的防災自覺性;對重點地質災害治理點,要向群眾講清政策,講透科學道理,讓群眾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的危害性,消除疑慮、放棄僥幸心理,積極支持治理工作。六、地質災害監測、預防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區縣人民政府、**風景區管委會要將本轄區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并予以公告。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工程建設單位負責做好監測、預防和應急工作,當地人民政府要加強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