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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反腐敗斗爭大體經歷過運動反腐敗、權力反腐敗和制度反腐敗三個階段。下面就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反腐敗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反腐敗的文章:領導干部要作執行制度的表率
胡錦濤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提出要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可以說,這是貫穿胡講話和五次全會精神的一條主線。這個講話還特別強調領導干部尤其是高級領導干部必須帶頭執行各項制度,作執行制度的表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
制度的制定是基礎,制度的落實是關鍵,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貫徹執行。制度一經制定,組織中的任何成員都應該服從,任何成員都沒有超越于制度之上的特權,任何違背制度的行為都將受到一定的制裁。制度只有這樣真正落實了,執行了,才能起到作用。當前,進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固然必要,但對現有的各項制度進行不折不扣地執行更為重要。制度落實是制度功能轉化為有效生產力的關鍵。過去,每當黨內、政府和社會發生一些問題,人們往往歸咎于制度缺失;每當說到腐敗,人們總是說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每當說到懲治腐敗,人們總是寄希望于制度建設、法律建設,這固然是重要因素之一。但事實上,我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一套反腐倡廉制度,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并不少,該有的幾乎都有,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初步實現了有法可依。但是,為什么腐敗問題和腐敗現象還是易發多發呢?原因相當復雜,包括制度的科學化水平不高,一些制度設計不合理、不配套、不成體系,使一些好的、細的、新的規章制度在具體操作中難度大。特別是制度的執行不得力,落實起來打折扣,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效力,許多制度實際上成了閑置資源,甚至形同虛設,成為一紙空文。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嚴重問題。
制度是一種規范和規則。它告訴人們應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不許做什么以及違反制度規定的后果,具有導向功能,是判斷社會行為規范與否的準繩。制度具有規范性、強制性、明確性和連續性,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有了規矩不執行也成不了方圓。嚴峻的法律需要嚴厲的執法,嚴明的紀律需要嚴格的遵守,“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否則,再好的制度,再嚴的法律,再細的紀律,不去貫徹執行,必然會走了樣,變了形,成了“軟面條”,“橡皮筋”!制度必須成為制度,制度不能真正成為制度,還不如不設制度。
但是,制度的落實和執行往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相比之下,執行和落實制度比制定和出臺制度更加困難。尤其是在已有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強的時候,其執行就越發顯得困難重重。當前,真正“管用的”、“管得住”的制度還相當缺乏,不少制度還是“要求性”的,不準這個、不準那個,真正夠得上“制約性”的,即使人們想為而“不能為”的還不多。因此,一方面要著力解決“無制度可用、制度不管用、制度不好用”的問題,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增強制度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重點解決“不認真執行制度、不貫徹落實制度、不按照規章制度辦事”的問題,增強制度的執行力,維護制度的權威性。
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和創新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有效機制。我國現階段存在的腐敗現象,是在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的條件下產生的,體制、機制、制度方面存在漏洞和薄弱環節是腐敗滋生的一個很重要的深層次原因。胡錦濤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指出,要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再次為我們指明了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向。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重要講話和全會精神,就必須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以改革的精神推進制度建設,以創新的思路尋求治本辦法,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同時,要通過不折不扣地執行制度,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有紀不守,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進一步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推向深入。
領導干部在制度面前沒有特權
胡錦濤強調,要著力在領導干部特別是高中級干部中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教育引導領導干部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在執行制度上率先垂范。他還指出,領導干部特別是高中級干部,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切實做到行動先于一般干部,標準高于一般干部,要求嚴于一般干部。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不僅要帶頭遵守制度,還必須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斗爭。只有這樣,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做出榜樣,看出成效,才能形成自覺遵守和維護制度的良好風氣。
列寧曾說過,“一個行動勝過一打文件”。俗話說,行動是無聲的命令,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老百姓也常說,說一千道一萬,不如親自干一干。各級領導干部往往都是研究制定規章制度的領導者、指導者、決策者、拍板者。但有的領導干部卻又常常成為規章制度的超脫者、逾越者、違反者甚至破壞者,成為法規制度面前的特殊人,使嚴肅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失去公信力、約束力和執行力,造成法律法規、紀律條規、規章制度、通知要求、會議文件、領導講話、一把手批示的秩序顛倒,主次不分,輕重倒置。本來法律法規應當處于至高無上的地位,在實際工作中卻總是一把手的批示、指示、批條、指令等最重要、最權威、最管用。凡事只要領導發了話,有了領導的條子,就有了尚方寶劍,就能一路“綠燈”,暢通無阻,甚至天馬行空,為所欲為。反之,如果沒有領導的點頭、默許、明示等,即使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有明確要求的紀律,有明明白白的制度,有清清楚楚的規定,也無濟于事。人們都習慣于找關系、求熟人、走后門,認人不認法,求人不求法,長此以往,社會風氣必定趨于惡化。
一些制度不落實,執行不得力,沒有發揮應有效果,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違反制度的行為沒有及時受到查處,好人主義盛行,應該嚴厲懲處的沒有嚴厲懲處,甚至包庇腐敗和犯罪。有的地方和單位,借口安定團結,協調穩定,班子團結,關系融洽,打著和諧社會,以人為本,教育為主,保護和挽救干部的旗號,回避矛盾,逃避現實,對違規違紀違法的行為,特別對領導干部帶頭違反制度的行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視而不見,聞而未聞,重人情、輕法紀,重情面、輕規范,重潛規則、輕硬規定,避重就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立法與執法,制度制定與制度執行,成了“兩碼事”,變成“兩層皮”,照章(規章制度)辦事不如照長(長官意志)辦事,按規矩辦事不如看領導眼色行事。在這種情況下,好好的制度被“扭曲”,制度的實效大打“折扣”,就不足為怪!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堅持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發現一起,嚴肅查處一起。只要觸犯了制度,都必須依紀依法處理,決不姑息遷就。越是領導干部違反制度,越是要依紀依法從嚴處理。堅決克服重制定,輕執行,重開會,輕檢查,重講話,輕落實不良現象。
在剛剛過去的2009年,我們嚴肅查處了王益、米鳳君、陳少勇、朱志剛、皮黔生、黃松有、陳紹基、王華元、鄭少東等大案要案,充分體現了我們黨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在2010年初召開的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胡錦濤專門就領導干部必須帶頭遵守和執行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可謂是切中要害,直擊問題的關鍵。因此,筆者認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兩個關鍵問題,一個是緊緊抓住制度的執行和落實,另一個就是領導干部要帶頭遵守和執行制度,作執行制度的表率。□作者 閆群力 單位/中央紀委宣教室 (新華廉政/中國監察)
反腐敗的文章:領導干部要作執行制度的表率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黨員領導干部更要帶頭學習制度、嚴格遵守制度、自覺維護制度,努力作執行制度的表率。
提高制度執行力,離不開領導干部的率先垂范。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核心是制約和監督權力,而掌握和行使權力的主要是領導干部。領導干部執行制度的情況,對整個社會起著示范、導向和推動作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反腐倡廉制度的效用,既取決于制度的制定,更取決于制度的執行。“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制度失效,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制度建設的大忌。領導干部帶頭執行制度,有助于在全社會營造崇尚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維護制度的濃厚氛圍,形成有利于制度執行的良好制度文化。因此,領導干部必須做到嚴于律己、潔身自好、清廉自守,自覺用制度規范言行,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
增強領導干部的制度意識,是提高制度執行力的重要前提。衡量制度是否有效,一個重要標準就是看它是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為此,黨員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制度意識,自覺遵守和維護制度,筑牢遵紀守法的思想基礎。一要強化制度平等意識。黨的制度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必須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和行為準則,具有普遍的約束性,絕不容許任何人擁有法律、制度規定之外的特殊權利。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自覺破除等級觀念和特權思想。二要強化制度權威意識。牢固樹立嚴格按制度辦事的觀念,養成自覺執行制度的習慣,把制度要求轉化為行為準則和自覺行動,切實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領導干部更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切實做到行動先于一般干部,標準高于一般干部,要求嚴于一般干部。要求黨員干部做到的,領導干部必須首先做到;要求下級做到的,上級必須首先做到;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必須首先做到。三要強化制度約束權力意識。領導干部不僅要帶頭用制度約束自己,作廉潔自律的表率,而且要堅持用制度規范權力行為,提高依法行政意識,增強依法行政本領,按照制度規定正確行使權力,作依法行政的表率。四要強化制度創新意識。針對分管工作的實際,從掌控人權、事權、物權的重點單位和部門入手,找準關鍵節點,建立內控機制,完善外部監督措施,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構筑制度防線,做到關口前移。五要強化制度監督意識。在帶頭執行好制度的同時,對分管系統、部門執行制度情況實施有效監督,是領導干部“一崗雙責”的職責所在。領導干部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斗爭,真正把班子建好,把隊伍帶好,把反腐倡廉建設抓好;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遷就。
遵守制度貴在自覺,執行制度重在嚴格。作執行制度的表率,是領導干部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黨和人民事業的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既要為有效執行制度提供有利條件,又要為制度創新提供有力支持,注意把經過實踐檢驗的成功做法上升為制度,把案例剖析得出的規律性認識運用于制度建設,在深入調研、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一批能夠真正解決問題的制度。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領會制度精神、熟知制度內容、遵守制度規定。要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違反制度、破壞制度的行為,建立健全制度執行問責機制,對執行制度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增強制度的剛性約束力。通過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使各級領導干部把制度的要求轉變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強制轉變為內在的自覺行動,使堅決執行制度的理念成為領導干部的行為準則、價值觀念、道德標準,從而不斷提高執行制度的自覺性和堅定性。(作者系河北省張家口市委、市紀委書記)
反腐敗的文章: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提高科學化水平
陳 健
科學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必須堅持以制約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做到統籌推進、重點突破,逐步建立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形成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體制機制。
科學研判反腐倡廉形勢,為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科學化提供重要依據
科學判斷形勢,是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的前提條件。要準確把握反腐倡廉建設的形勢,關鍵需要一套科學有效的評價制度作保證。
創新反腐倡廉建設績效評價制度,提高反腐倡廉形勢判斷的客觀性、準確度和社會認同度,要從三個方面入手:一是選好評價主體。擴大評價工作的民主參與度,實行黨委、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自我評價、上級考評與社會評價的有機結合,逐步擴大社會評價所占比重,逐步引入社會中介機構參與評價,增強評價工作的獨立性,讓黨員群眾對反腐倡廉建設成效擁有更多的發言權,不斷提高評價結果的公信力。二是選準評價指標。重點加強績效評價工作,著重從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工作中,抽取反映反腐倡廉建設績效的關鍵性指標,增強指標設定的代表性和有效性,提高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和科學性。堅持勤、廉指數并用,綜合考核經濟社會發展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全面客觀地反映反腐倡廉建設成效。三是用好評價方法。堅持以定量評價、主觀評價為主,科學開展民意問卷調查工作,綜合反映反腐倡廉建設真實效果;注重整合評價工作,節約公共資源,防止出現評比達標、工作檢查過多、無序的問題,提高反腐倡廉評價工作水平。
開展反腐倡廉效果評價工作,既要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要正視問題,發現不足。要把反腐倡廉建設效果評價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使用、評優評先和實施問責的重要依據,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科學抓反腐倡廉建設特別是制度建設的內在動力。
構建科學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為推進反腐倡廉科學化提供制度保證
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制度體系的科學化水平,應堅持與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相適應,以黨章和憲法為根本依據,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內容,以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基本原則,按照必要、明確、管用的要求,科學設計制度,及時對制度規定進行“立、改、廢”,不斷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系統性、有效性和前瞻性,為提高反腐倡廉科學化、制度化水平奠定基礎。
科學構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要重點抓好幾個方面的制度建設,包括加強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約束制度建設,健全干部教育、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制度和廉潔自律規定,完善重大決策規則和程序,健全違紀行為懲處制度和勤政廉政激勵辦法。推進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點規范行政許可、優化司法權配置、深化財政預算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投資決策機制等,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構建解決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的長效機制。推進黨內民主制度建設,探索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黨代表作用、改進黨內選舉、完善黨內民主決策機制的有效制度,健全群眾參與、輿論監督、社會評價等制度規定,為以發展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提供制度保證。健全市場運行機制,完善市場配置資源辦法,推進行業自律機制、市場誠信體系和財產資金監管機制建設,為市場健康發展打造良好的制度環境。堅持和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反腐敗區域協助、部門配合和國際合作機制,健全反腐倡廉專門機構組織制度,改進機構設置,科學劃分職權,形成反腐倡廉的工作合力。
科學構建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實踐中應注意把握好幾個原則:一是堅持分層推進。中央一級重點搞好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規劃,抓好廉政立法和黨內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省一級圍繞貫徹落實中央的反腐倡廉制度,抓好配套制度建設,出臺具有地方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市縣一級重點圍繞維護群眾切身利益,抓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探索提高基層反腐倡廉建設成效的有效措施。二是有序擴大民主參與。圍繞提高制度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發揮黨員群眾、專家學者和社會各界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實使制度規定全面周延,做到既健全實體規定,又完善操作程序,既要有嚴格的懲治措施,又要有嚴密的預防辦法,既明確行為模式要求,又規定違反制度后果,努力提高制度的系統性;切實使制度體現社會基本價值觀,做到在嚴厲懲治腐敗的同時,強化權利保護,反映不同社會群體的意見、要求和利益,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社會認同度;切實使制度符合規范和監管權力運行的客觀要求,形成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權力運行機制,提高制度對權力運行的約束水平。三是著眼整體推進。著眼于建成科學有效的懲防體系,堅持以制度建設為抓手,培育黨員干部的制度觀念,建立規范權力運行的監控機制,形成維護群眾利益的長效機制,構建違紀違法行為查處機制,提高反腐倡廉建設整體水平;堅持既立足當前,著力從制度上解決一個時期黨風政風存在的突出問題,又著眼長遠、系統規劃,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貫穿于改革發展的全過程,有計劃、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四是堅持與時俱進。圍繞腐敗多發易發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積極穩妥地推進反腐倡廉制度改革,突出重點、突破難點、帶動全局,最大限度地減少體制障礙和制度漏洞;圍繞解決黨員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推進反腐倡廉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不斷以制度化新成效取信于民、惠及于民;注重研究解決反腐倡廉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建立健全有關反腐倡廉制度,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努力使制度建設跟上反腐倡廉形勢的新變化。
運用科學方法推動制度落實,進一步提升制度執行力
堅持一手抓制度的制定完善、一手抓制度的貫徹執行,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根本要求和重要途徑。當前,要強化制度的落實,加快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切實發揮制度對權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
開展重點督查和專項檢查。整合各方面的監督資源,完善執紀執法協助機制,提高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健全保證制度執行的工作機制,完善制度執行監督措施,著重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廉潔自律、財產監管和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糾一批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努力以抓重點制度的執行帶動各項制度的落實。結合監督檢查和查辦案件,認真查找制度不落實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提高制度落實的水平。
提高部門內部控制水平。在強化派駐機構監督職能的同時,充分發揮部門的自我監督作用,積極開展部門內控機制建設。以重要崗位、關鍵環節為重點,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以有效的內部制約監管推動反腐倡廉各項制度的執行。定期評價內部監管效果,持續改進內控措施,不斷優化具有部門、行業特點的內控規范,以內部監管水平的提高帶動反腐倡廉制度的落實。
加強民主監督。探索加強基層民主監督的有效措施,改進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監督工作,發揮輿論監督、媒體監督的積極作用,加強新形勢下反腐倡廉網絡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工作,健全網絡舉報受理、線索運用和情況反饋機制,不斷深化信訪舉報工作,并強化對證人和舉報人的保護措施,提高黨員群眾的民主監督能力,推動反腐倡廉各項制度落實。
推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圍繞落實黨員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以深化黨務政務公開為重點,進一步建立權力陽光運行機制,盡可能公開事關全局、社會關注、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權力事項,深化重要決策聽證公示、咨詢論證工作,為黨員群眾及時知情、充分參與、方便監督創造條件。
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執行力。實現制度規范與技術運用有機結合,深化電子政務工作,推進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加大權力監督力度、提高權力監督效率,通過網絡技術實現同步監察、實時監控、全程留痕,促進權力始終沿著制度化軌道運行。
強化責任追究。堅持以責任追究為抓手,切實提高制度的執行水平。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推動部門各負其責,抓好落實。對制度執行不力,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社會影響的,應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充分發揮責任追究對提高制度執行力的保證作用。 (作者系江蘇省紀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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