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學習心得經驗感悟總結,《國家監察》心得總結(2)
面對這么多涉案款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工作人員是這樣做的:逐一清點、登記、拍照,用了一整天時間。
腐敗案件中的涉案款物怎么處理,一直都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對此有詳細規定:
第四十七條 查封、扣押(暫扣、封存)、凍結、移交涉案財物,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執行查封、扣押(暫扣、封存)措施,監督執紀人員應當會同原財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見證人,當面逐一拍照、登記、編號,現場填寫登記表,由在場人員簽名。對價值不明物品應當及時鑒定,專門封存保管。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設立專用賬戶、專門場所,指定專門人員保管涉案財物,嚴格履行交接、調取手續,定期對賬核實。嚴禁私自占有、處置涉案財物及其孳息。
如果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立案之前主動上交涉案財物,紀檢監察機關予以接受,并開具接收憑證。
和艾文禮主動上交涉案款物不同,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的涉案款物是在立案后,被調查組發現的。王曉光被留置后,在他家中發現有一間房子堆滿了茅臺酒,數量達四千多瓶。
對這些涉案款物,該怎么處理?根據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在調查過程中,可以扣押用以證明被調查人涉嫌違法犯罪的財物、文件和電子數據等信息。扣押過程中,應當依照規定出示證件,出具書面通知,由二人以上進行,形成筆錄、報告等書面材料,并由相關人員簽名、蓋章,而且應當對全過程錄音錄像,留存備查。
紀檢監察機關通常怎么保管涉案款物呢?2018年,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全面推開使用“涉案財物信息管理系統”。這個系統具有涉案財物登記、移交、保管、審理、處置、監督、查詢等功能。通過該系統,將所有涉案財物信息納入集中統一管理,確保每件涉案財物來源清晰,去向明了,軌跡可查,全程監控,實現了“情況明、數字準”,有效提高了涉案財物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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