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全國人口普查怎么登記
大家知道嗎?今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大家有沒有了解全國人口普查呢?知道全國人口普查怎么登記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0全國人口普查怎么登記,以供大家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全國人口普查怎么登記
一、登記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登記工作在縣級普查辦公室統一部署下,由鄉級人口普查辦公室組織村級人口普查小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在當地派出所、基層組織協助下進行。
(二)登記工作分為短表登記和長表登記兩個階段。短表登記工作,從11月1日開始,11月15日前結束。長表登記工作,從11月16日開始,11月30日前結束。
(三)因交通極為不便等特殊因素,需采取提前登記的(最小單位為鄉級),由省級普查辦公室報請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批準后,方可實施。登記項目一律以普查標準時點為準,同時要根據行政記錄或由普查員電話聯系,了解掌握提前登記之日至普查標準時點期間的人口變動情況,并據實予以調整。普查長表登記時間相應提前。
二、短表登記工作
短表登記工作,從11月1日開始,11月15日前結束。在此期間,應完成普查短表、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死亡人口調查表的登記。
普查短表由普查小區內的全部住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采取普查員使用電子采集設備入戶詢問、當場填報,或由普查對象通過互聯網自主填報等方式進行。有死亡人口的戶同時填寫死亡人口調查表。
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由在普查小區內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采取普查員使用電子采集設備入戶詢問、當場填報的方式進行。
(一)普查員入戶登記
1.11月1日開始,普查員應根據《普查小區圖》和《戶主姓名底冊》及事先安排的登記時間和順序,對不屬于自主填報的住戶逐戶登記普查表。
2.普查員登記普查短表時,應先填寫住戶項目,再逐人填寫個人項目。填寫按人登記的項目時,第一人應填戶主,然后填戶主的配偶和其他關系的人。
如果本戶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還應填寫死亡人口調查表。
3.普查員入戶登記時,若本戶還有港澳臺居民或外籍人員混合居住時,應在填寫完普查短表后,填寫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對僅有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的戶,只填寫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普查表。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死亡的,無需填寫死亡人口調查表。
普查員因語言等原因確有需要幫助的,上級普查辦公室應派人協助完成外籍人員的普查登記工作。
4.普查員應當按照《普查表填寫說明》和《指標解釋》的規定,對普查表中各個項目進行詢問,并根據申報人的回答據實填寫。每填寫完一戶,應即刻進行審核,將通過審核的信息向申報人當面宣讀,核對無誤后,由申報人簽字確認,并聯網實時上報。如因網絡問題不能實時上報的,要做好保存,原則上應在當天24時前完成上報。
5.11月6日開始,對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完成自主填報的住戶,普查員應入戶登記普查表。
6. 普查指導員或普查員入戶登記時,如有與《戶主姓名底冊》所列情況不一致的,應認真核查,據實登記。在入戶登記時要注意:
(1)如發現該戶在普查標準時點前已搬走,經確認為空戶,應注明該戶是“空戶”。該戶的戶編號作廢,其他戶也不再使用該戶的戶編號。
(2)如發現住房單元內還有其他住戶,該戶的戶編號保持不變;對于新發現的戶,先在《戶主姓名底冊》中增加一戶,補全底冊信息,審核完成后,再進行普查短表的登記。新戶的戶編號在本普查小區最大戶編號后順延。
(3)如發現摸底時標注為“空戶”的住房單元有人居住或有登記戶口,應修改“空戶”標記,正常進行普查短表的登記。該戶的戶編號在本普查小區最大戶編號后順延。
7.對大規模連片拆遷區域內戶口未遷的戶,高校、人才交流中心、機關、企事業單位等集中管理的空掛的大量集體戶口,以及經反復核實確實無法落實到普查小區的戶籍人口,由鄉級普查辦公室提出,經縣級普查辦公室核準后,虛擬一個或多個普查小區。村級普查小組負責組織填寫普查短表。
(二)普查對象自主填報
1.普查對象自主填報,可從10月11日開始預填,填報項目一律以普查標準時點為準。如果在標準時點前填報的,應在11月1日后確認,并據實調整填報日至普查標準時點期間的人口變動情況。
2.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在普查員提供賬號信息后,即可通過電子設備(PAD或智能手機)聯網實時填報普查短表。在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也應通過互聯網自主申報。
3.縣級普查辦公室應在自主填報期間組織建立多渠道的應答機制,方便對住戶在填報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及時解答。
4.普查指導員應組織普查員隨時跟蹤自主填報的進度情況,結合本地實際,采取電話、微信、發放提醒告知單等方式督促住戶按時完成自主填報。必要時,可上門進行督促。
5.11月5日前,摸底時未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可以向普查員申請變更登記方式。普查員應及時提供賬號信息,并講解填報流程和注意事項,便于住戶進行自主填報。
6.自主填報渠道于11月5日24點關閉。
(三)數據檢查
短表登記工作期間,普查指導員應同步組織普查員對登記工作質量進行檢查。
1.普查員每天應對完成登記的住戶結合摸底信息和行政記錄資料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住戶有無漏登人口,標注為“空戶”的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或是否有寄掛戶口。發現疑問及時入戶核對,據實更正。對于需要更正數據的自主填報住戶,在自主填報期間,應由該戶自行修改重新上報;自主填報渠道關閉后,應由普查員通過電子采集設備修改,并經住戶簽字確認后重新上報。
2.登記期間,普查指導員應及時對普查員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普查員是否按照要求開展入戶登記工作,登記范圍是否完整覆蓋普查小區的地域范圍,普查小區的戶數、人口數、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是否準確,公民身份號碼是否有效填報,自主填報戶是否進行核查等。
三、長表登記工作
(一)長表登記工作,從11月16日開始,11月30日前結束。短表登記工作結束后,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進行普查長表抽樣。普查長表抽樣以普查區為單位,在每個普查區的普查短表填報住戶中抽取10%的戶(不包括港澳臺居民和外籍人員)填報普查長表。長表調查戶抽取方法見附件。
(二)普查長表調查戶確定后,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一提供每個普查區的長表調查戶名單。長表調查戶不得更換,必須嚴格按照抽中住戶進行調查。對因搬遷等特殊因素確實無法調查的,可報請縣級人口普查辦公室批準后不予調查,并據實提供情況說明,同時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備案。
(三)普查長表采取普查指導員使用電子采集設備入戶詢問、當場填報的登記方式進行。
(四)登記普查長表時,先填寫住戶項目,再逐人填寫個人項目。普查長表與普查短表相同的項目直接代入短表信息,普查指導員應向普查對象核實確認后,再填報其他項目。
(五)普查長表登記期間,鄉級普查辦公室應同步組織對長表登記工作質量進行檢查。
1.普查指導員每天應結合行政記錄資料對完成登記的住戶進行檢查,重點檢查住房項目、育齡婦女的生育情況、勞動年齡人口的就業情況等信息是否準確。
2.登記期間,鄉級普查辦公室應組織村級普查小組及時對普查指導員采集的長表數據進行檢查。包括無法完成長表調查的戶是否情況屬實,是否入戶據實登記,育齡婦女的婚姻生育情況、勞動年齡人口的就業情況是否與實際情況一致,行業職業信息填寫是否規范等。
人口普查不登記有什么影響
人口普查數據不會流轉到其他部門(比如計生),只對上一級人普辦負責,然后直接到中央.。
根據《統計法》規定,公民有義務配合普查,所以你不登記,當地社區的人員還是會來找你的。
人口普查是挨家挨戶查嗎
政府培訓當地的普查員后,由普查員挨家挨戶的入戶普查。如果沒在家,普查員會留下聯系方式或者與你預約好時間后再登門。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國務院統一領導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研究決定人口普查中的重大問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本行政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間,各級人民政府設立由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組成的人口普查機構(以下簡稱普查機構),負責人口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所在地人民政府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做好本區域的人口普查工作。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參與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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