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城鎮職工醫保政策最新消息
2017年江西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出來了!江西的城鎮職工醫保有哪些最新的政策呢?江西的城鎮職工醫保政策現在有哪些最新內容?江西城鎮職工醫保政策這個問題由學習啦小編來為您解答!
2017江西省城鎮職工醫保政策解讀:將實現全省醫療保險“一卡通”
“意見”要求,各設區市在2011年基本建立覆蓋范圍統一、籌資標準統一、待遇水平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系統統一的“六個統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設區市級統籌制度。在統一信息系統方面,全省將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險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各統籌地區根據全省統一規劃要求,整合資金、資源,多渠道籌資,加大投入,建立市級統籌范圍內統一的醫療保險網絡信息系統,實現醫療保險“一卡通”即時結算,并按照全省“金保工程”實施方案和工作部署,形成全省醫療保險網絡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全省醫療保險“一卡通”。
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分為兩檔
“意見”指出,要統一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從個人賬戶劃入、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和住院醫療待遇三方面著手。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本人繳費基數或養老金(退休金)基數,無本人養老金作為基數的,以上年度本統籌地區企業平均養老金為基數。劃入比例分為兩個檔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以下與法定退休(含法定退休年齡)以上分別為2.9%與3.5%或3.2%與3.8%。劃入比例的檔次由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選擇確定。劃入比例調整后,個人賬戶劃入的實際金額低于2010年水平的,各地可先維持2010年水平,之后采取過渡辦法將個人賬戶劃入比例調整到規定水平。
江西省2017年醫保統一新政策
個人賬戶劃入比例分為兩檔
“意見”指出,要統一提高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水平,從個人賬戶劃入、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和住院醫療待遇三方面著手。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本人繳費基數或養老金(退休金)基數,無本人養老金作為基數的,以上年度本統籌地區企業平均養老金為基數。劃入比例分為兩個檔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以下與法定退休(含法定退休年齡)以上分別為2.9%與3.5%或3.2%與3.8%。劃入比例的檔次由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選擇確定。劃入比例調整后,個人賬戶劃入的實際金額低于2010年水平的,各地可先維持2010年水平,之后采取過渡辦法將個人賬戶劃入比例調整到規定水平。
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原則上不少于12種
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統一規范門診特殊慢性病數量、種類和報銷標準,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原則上不少于以下12種:(1)惡性腫瘤;(2)系統性紅斑狼瘡;(3)再生障礙性貧血;(4)帕金森氏綜合癥;(5)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6)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7)精神病;(8)血友病;(9)高血壓病;(10)糖尿病;(11)慢性肝炎;(12)慢性阻塞性肺氣腫。職工醫保年內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5萬元住院醫療待遇: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全省統一為兩檔,由各設區市按照不低于現行住院醫療待遇水平的原則,選擇其中之一實施。職工醫療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5萬元,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不低于6萬元。
江西城鎮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額不低于15萬
目前,全省11個設區市已全面實現城鎮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將全面推行城鎮職工醫保市級統籌。至此,江西率先在全國實現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標準的全省統一。
覆蓋范圍:城鎮所有用人單位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都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籌資標準: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
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和費率由設區市結合當地實際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的醫療保險為單建統籌,醫保經辦機構不為參保人員建立個人醫療賬戶。住院醫療保險按照當地繳費基數的3%或5%費率征繳。
待遇水平:個人賬戶按兩檔劃入
我省將統一個人賬戶劃入。個人賬戶劃入基數為本人繳費基數或養老金基數,無本人養老金作為基數的,以上年度本統籌地區企業平均養老金為基數。劃入比例分為兩個檔次,按照法定退休年齡以下與法定退休(含法定退休年齡)以上分別為2.9%與3.5%或3.2%與3.8%。劃入比例的檔次由各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選擇確定。劃入比例調整后,個人賬戶劃入的實際金額低于2010年水平的,各地可先維持2010年水平,之后采取過渡辦法將個人賬戶劃入比例調整到規定水平。
糖尿病等12病種享特殊慢性病待遇
統一規范門診特殊慢性病數量、種類和報銷標準,門診特殊慢性病病種原則上不少于以下12種:惡性腫瘤;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帕金森氏綜合癥;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療;精神病;血友病;高血壓病;糖尿病;慢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氣腫。
職工醫保最高支付額不低于15萬
住院醫療待遇的起付標準和報銷比例全省統一為兩檔,由各設區市按照不低于現行住院醫療待遇水平的原則,選擇其中之一實施。職工醫療保險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15萬元,其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不低于6萬元。
在2011年9月底前出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2011年12月底前全面開始組織實施。
2017江西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一、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
1、職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作為繳費工資基數,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法確定職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的,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用人單位:按全部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納基本醫保險的工資基數。
二、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比例
1、職工: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劃入職工個人帳戶。
2、用人單位:按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的9%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用人單位繳納的保險費的一部分按下列標準劃入職工個人帳戶:(一)不滿3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0.8%劃入個人帳戶;(二)35周歲以上不滿45周歲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1%劃入個人帳戶;(三)45周歲以上的職工按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的2%劃入個人帳戶;(四)不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3%劃入個人帳戶;(五)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按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劃入個人帳戶。
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個人帳戶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一)門診、急診的醫療費用;(二)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費用;(三)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四)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按照比例應當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帳戶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2、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一)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二)急診搶救留觀并收入住院治療的,其住院前留觀7日內的醫療費用;(三)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的門診醫療費用。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左右確定。個人在一個年度內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起付標準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5%左右確定。
4、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在一個年度內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費用累計最高支付限額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4倍左右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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