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醫療保險有什么政策
紹興醫療保險有什么政策
紹興的醫療保險也是有政策的,如今的紹興最新的醫療保險是什么?有沒有出臺最新的醫療保險政策?紹興醫療保險政策這個問題由學習啦小編來為您解答!
紹興退休職工醫療保險新政策
大病保險,指的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是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二、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保障對象
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合)人。
三、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資金來源
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四、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保障標準
患者以年度計的高額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斷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
五、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保障范圍
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大病保險的保障范圍要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相銜接。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應按政策規定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保(合)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判定標準,具體金額由地方政府確定。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可規定不予支付的事項),具體由地方政府確定。各地也可以從個人負擔較重的疾病病種起步開展大病保險。
六、2016年紹興市大病醫保各地措施
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改委、衛生廳等部門聯合制訂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從保障內容、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資金籌集、承辦方式等七個方面,明確了自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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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明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為所有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 員。當參保(合)人員住院費用按現行醫保政策規定報銷后,對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達到起付線的,納入大病醫療保險,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按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則上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醫保在內原則上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0萬元。
2016年紹興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原則上按當地城鄉居民當年醫?;I資標準的5%予以安排,不再向參保(合)人另外收取大病保險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提高籌資標準。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進一步提高特定病種和困難群體保障水平,對尿毒癥、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對象其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90%。
此外,福建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后,存在醫療費用負擔仍然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甚至無法維持繼續治療的大病救助對象,將給予再一次的救助。
紹興大病醫療保險制度
一、籌資標準
成年人籌資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其中個人繳納300元,鎮(街道)財政對戶籍在本鎮(街道)的成年人補貼150元,市級財政補貼 550元。
未成年人(學生)籌資標準不變。
二、待遇水平
(一)普通門診
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通門診醫療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統一提高到50%。
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普通門診起付標準50元,普通門診累計凈報銷限額由原來的450元提高到500元。
(二)其他待遇
參保人員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住院的起付標準由原來的400元降為200元。
參保人員未經轉診自行到省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特殊病種門診醫療的,轉外就醫的自理比例在原規定基礎上再提高5個百分點。
參保人員的其他醫療待遇仍按《紹興市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試行)》(紹政發〔2012〕46號)、《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紹市發改綜〔2012〕52號)和《關于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的意見》(紹政辦發〔2013〕162號)規定執行。
三、其他事項
本意見適用于越城區及市直各開發區,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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