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農村退休金政策相關知識
2017年農村退休金政策相關知識
2017最新扶貧政策是什么?具體內容又是什么?以下由學習啦小編對2017最新扶貧政策進行整理,希望對你有幫助。
2017年農村退休金政策
60周歲以上老人可領養老金
此次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我省農村居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為了體現國家要求的新農保制度的普惠性,使得經濟相對比較困難的老人能享受到國家提供的基本保障,對于國家新農保試點啟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不設置補繳“門檻”,參保后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此外,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計發系數相同)。139是國家根據目前我國老人平均壽命計算出的系數,按照這個標準支付,基本可實現終身支付所需資金的平衡。
政府每年每人補貼30元
12月11日,河南省政府發布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按照規定,新農保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個人按年繳費,目前暫設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由農村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標準,參保人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給予適當鼓勵,具體補貼辦法由當地制定。
為調動廣大農村居民的參保積極性,河南省確定,省、市兩級財政對農村居民繳費給予每年不低于30元的補貼。其中,省財政每人每年補貼20元,省轄市財政每人每年補貼不低于10元,都計入個人賬戶,作為將來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數。新農保待遇主要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中央財政補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我省要求試點縣(市、區)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以每人每月不低于5元的標準進行補貼。
《實施意見》要求,試點縣(市、區)為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有條件的地區對烈士遺屬、領證的農村獨生子女父母和雙女戶父母參保繳費可給予適當補貼。鼓勵有條件的村集體對村民參保繳費給予補助。
老農保并入新農保
河南省《實施意見》下發之前,已有部分省轄市試點了農村養老保險,那么,老農保如何與新農保進行銜接呢?
對于開展老農保工作的地區,要徹底解決老農保基金債權債務等歷史遺留問題。在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可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新農保參保人員因身份發生轉變或戶籍變更需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個人賬戶資金可隨人全部轉移;無法轉移的暫時保留其個人賬戶,待條件成熟后再轉移。
1000多萬農民將受益
此次,河南省確定通許縣、偃師市、滎陽市等21個縣(市、區)列入首批新農保試點。據初步測算,這21個縣(市、區)試點工作全面展開后,將有1000多萬名群眾受益。試點縣(市、區)農村60周歲以上老人有望在明年春節前領到第一筆養老金。
據統計,中央財政每年對我省試點縣(市、區)60周歲以上農民補貼約8.7億元,省、市、縣三級財政對農民補貼約3億元;試點縣(市、區)6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年增加六七百元的收入。
2016年河南省農村社保繳費及領取標準
農村社保,即是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這種社保是針對農民的,按年收費,相信還是有不少人對農村社保不是很熟悉,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認識了解2016最新農村社保政策吧。
一、農村社保政策。
農村社保政策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
二、農村社保政策介紹。
農村社保是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賬戶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國家將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單獨記賬、核算,按有關規定實現保值增值。試點階段,新農保基金暫實行縣級管理,隨著試點擴大和推開,逐步提高管理層次;有條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實行省級管理。
我們想了解一下:
1、個不同的交費所能領取養老金各是多少?
2、交費年限的不同對于領取養老金有沒有影響?(比如每年交同樣的費用,有的交2年就到60歲了,有的要交5年才到60歲)
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待遇與繳費年限和繳費標準都有關系。具體計算方法是: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
月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總額÷139。
基礎養老金=標準為55元(今后隨國家政策調整)+繳費滿15年后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增加1元;
個人賬戶總額=個人繳費+政府補貼+集體補助+社會和個人資助+上述金額產生的利息;
計算系數=139(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系數相同)。
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不足15年的,應當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之前補繳的,其補繳年限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距領取待遇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60歲以上農村養老保險相關規定: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參保人,可申請領取養老金。養老金從參保人申請的次月起按月發放,直至終老:
(一)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二)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養老金的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少于本辦法實施時距領取待遇年齡的年限;
(三)本辦法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一次性補繳15年的應繳金),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實行固定沒人110元/月)。
60歲農村養老金領取標準
已年滿60周歲、選擇繳費參保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選擇不繳費、且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已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可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
PS:基礎養老金是由財政出資建立,在廣州,其標準為每人每月110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1個月,以基礎養老金為基數,加發0.1%。
2017年農村養老保險有什么政策
農村養老保險繳費金額從100元到4000元分13個檔次
1、選擇繳費檔次100元,每人每年補貼45元;
2、選擇繳費檔次200元,每人每年補貼50元;
3、選擇繳費檔次300元,每人每年補貼55元;
4、選擇繳費檔次400元,每人每年補貼60元;
5、選擇繳費檔次500元,每人每年補貼70元;
6、選擇繳費檔次700元,每人每年補貼75元;
7、選擇繳費檔次1000元、1500元、2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85元;
8、選擇繳費檔次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中任意一檔的,每人每年補貼90元。
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二、集體補助
有條件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社區公益事業資金籌集范圍。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金額不超過目前設定的最高繳費檔次標準。
三、政府補貼
1、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按照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給予全額補貼,目前為每人每月70元。
2、省、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每人每年最低繳費補貼標準為:繳100元補30元、繳200元補35元、繳300元補40元、繳400元補50元、繳500元及以上的補60元。
3、對重度(二級以上)殘疾人、獨生子女死亡或傷殘(三級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滿49周歲)、節育手術并發癥人員(三級以上)等繳費困難群體,縣人民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在繳費檔次范圍內確定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并按代繳養老保險費檔次給予補貼。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父母和落實絕育措施的農村雙女父母參保繳費,各地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2016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最新消息:2016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解讀
我省出臺《關于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部分參保人員待遇政策的通知》,將曾經從事鄉村醫生的人員與民辦教師、代課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等一起,列入養老金待遇享受政策調整的范圍,按其在崗工作時間,增發個人帳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以解決這部分群體的養老保障問題。
此次我省調整待遇標準是,曾經從事鄉村醫生等人員,按其在浙江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原在崗工作時間,增發個人帳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月增發標準為原在崗工作時間帳戶化額度除以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確定。原在崗工作時間帳戶化額度,以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條件時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原在崗工作時間計算。繳費年限養老金月增發標準按認定的本人原在崗工作時間分段計發,計發標準與其他參保繳費人員相同。
對于已參保繳費尚未達到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的,先確定其原在崗工作時間,待其符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待遇條件時,按當年當地平均繳費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原在崗工作時間計算帳戶化額度,增發個人帳戶養老金。繳費年限養老金按本人實際繳費年限與原在崗工作時間之和計發。
我省明確,鄉村醫生的身份和工作時間由市、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在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審核確定。鄉村醫生在崗工作時間,以其從事鄉村醫務工作之日起至離崗或年滿60周歲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前實際從事相關工作之日止,不滿1年按1年計算,超過60周歲后的年限不計算,原在崗工作時間和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之和累計不超過44年。據測算,鄉村醫生按工作年限15年計算,養老金月待遇發放標準為323元。
目前,我省有在崗鄉村醫生1.8萬名,離崗鄉村醫生約1.2萬名,至2010年,已參加各類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僅為8000余名。
為解除鄉村醫生養老之憂,留住和吸引更多衛生人才扎根農村基層,提升農村醫療服務水平,自2011年起,我市在全市初步建立村醫養老保險制度。
該制度規定,凡我市具備鄉村醫生從業資格的在崗人員,原則上男性60周歲以下、女性55周歲以下的在崗鄉村醫生將全部納入養老保險范圍。養老保險繳費標準比照各地村計劃生育專干標準執行,財政補助60%、個人承擔40%。財政補助標準,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將適時提高。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各地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工作主管部門,各縣、區農村養老保險管理中心為具體業務經辦機構,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養老保險費以鄉鎮衛生院為征繳單位,每年8月份各鄉鎮衛生院將繳費花名冊報縣、區衛生局審核確認,9月份將鄉村醫生個人承擔的保險費一次性地解繳到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市、縣財政將各自承擔的保險費于9月份劃撥到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戶。
鄉村醫生,又被稱為“赤腳醫生”,誕生于20世紀50年代。在偏遠的鄉村,醫療條件不便,鄉村醫生就是鄉親們最貼心的家庭醫生。他們常年奔走在崎嶇的鄉村道路上,他們始終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們的養老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了讓這些最美的“天使”擁有一個美好的晚年生活,國家也出臺了相關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
2017年農村養老金發放標準是多少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出臺了《關于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為《通知》)。昨日,呼和浩特晚報記者了解到,該《通知》是對2015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下發的《內蒙古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辦法》的進一步細化和補充,解決了近年來我區養老保險經辦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政策上不明確和不統一的問題。
繳費基數更明確
靈活就業人員采取過渡措施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通知》明確,全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執行統一的繳費比例,參保單位繳費比例為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各類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
而在繳費基數方面,從2016年1月起,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依據本單位工資總額、參保人數和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進行核定。按上述辦法計算的參保單位當月繳費基數低于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之和的,按照參保人員繳費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單位職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為基數繳費;高于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為基數繳費。
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基數,在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至300%的范圍內,由盟市劃分若干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基數。
此外,對于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盟市,《通知》還明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采取過渡措施,即2016年、2017年繳費基數分別不低于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0%和55%,2018年及以后最低繳費基數不低于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
養老保險費用補繳
統一規定
在該《通知》出臺前,內蒙古對以前應保未保人員如何補繳養老保險沒有統一規定,部分盟市雖然自行出臺了相關政策,但是全區補繳政策不明確、不統一、不規范。
而此次出臺的《通知》明確規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職工,可以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96年1月1日前參加工作的,可從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從1996年1月起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1996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從參加工作之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間斷繳費的,可以補繳間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用。
保持養老金待遇水平
平穩銜接
在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標準方面,《通知》明確,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月享受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對于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依據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通知》還明確,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銜接,201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員,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盟市,采取“封定基數”辦法進行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