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鄉村醫生政策
鄉村醫生是縣、鄉、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中最貼近農民的健康守護者。以下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鄉村醫生政策,希望對您有幫助。
2017鄉村醫生政策如下
到2025年,黑龍江省鄉村醫生要全部達到中專以上學歷,80%以上鄉村醫生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達標率達到100%,同時村醫原則上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3名的標準配備。近日,黑龍江省出臺了《黑龍江省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要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完善鄉村醫生離崗退養政策,對鄉村醫生(年齡60周歲以上)離崗退養后給予政策補助,補助標準應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圍內(每月)。
據了解,目前,黑龍江省鄉村醫生隊伍整體水平偏低、養老保障不到位、村衛生室運行經費不足。在冊鄉村醫生中,具有執業醫師資格者僅占4.5%,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僅為14.3%,具有大中專學歷者分別只有13.2%和31.8%;村醫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保率僅為23.8%,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者僅有0.3%,60歲以上鄉村醫生基本沒有養老補貼。此次出臺的《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方案》從提高村醫崗位吸引力、轉變村醫服務模式、優化村醫學歷結構、加強鄉村醫生管理、保障村醫合理收入、改善村醫工作條件和執業環境等多個方面進行了安排和部署。
方案要求,要優化鄉村醫生學歷結構,建立“村來村去”鄉村醫生培養機制,選擇省內具備開辦鄉村醫學專業條件的中高等衛生專業學校,實施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每年招生100名,10年共計1000名。同時開展繼續教育,至2025年,全省計劃通過繼續教育方式培訓鄉村醫生12000名,每年度培訓1200名,學制3年,成績合格者頒發大專學歷證書。并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在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
方案強調,要建立起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僅限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執業,但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同時嚴格實施鄉村醫生考核,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每季度由鄉鎮衛生院對鄉村醫生進行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提供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學習培訓以及醫德醫風建設等情況。考核結果作為執業注冊和落實各項補助的主要依據。省、市(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考核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方案明確,要完善鄉村醫生離崗退養政策,縣(市)政府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等。對鄉村醫生(年齡60周歲以上)離崗退養后給予政策補助,各地自行制定補助標準及實施細則,補助標準應在高于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圍內,并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對特別困難的縣(市),省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給予適當補助。同時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原則上年滿65周歲的鄉村醫生不再在村衛生室執業,確有需要的,特別是中醫、民族醫,村衛生室可以返聘。
方案要求,要保障鄉村醫生的合理收入,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的合理收入。在2014年農村居民人均17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用于鄉村醫生補助的基礎上,未來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繼續重點向鄉村醫生傾斜。對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按照服務區域內農村戶籍人口人均不低于7元的標準給予定額補助。同時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縣級新農合經辦機構采取門診總額預付的方式,按照服務區域內參合農民每人10元的標準,向村衛生室支付一般診療費。對在邊遠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縣(市)政府要適當增加補助。
方案明確,要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開展契約式服務。鄉村醫生應單獨或與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干(含全科醫生)組成團隊,與農村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承擔轄區內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特別是對老年人、孕產婦、兒童、重性精神病、慢性病等重點人群和行動不便的患者開展主動上門服務,并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新農合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除收取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方案最后強調,各地、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工作,并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中統籌考慮,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各縣(市)政府要將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政府將對鄉村醫生隊伍建設予以支持。各級財政要及時足額下撥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相關經費,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挪用、擠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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