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參戰人員優撫政策有哪些
2017參戰人員優撫政策有哪些
參戰退役人員是退役人員的一個特殊群體,他們是指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參加過抵御外來侵略、完成祖國統一、捍衛國家領土和主權完整、保衛國家安全而進行的武力打擊或者抗擊地方的軍事行動,迄今已經從軍隊退役的人員。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參戰人員優撫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參戰人員2017年補助金
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參加過14類戰役的退役人員,包括直接參加戰斗的人員和作戰指揮人員、作戰保障人員”,其中,“作戰保障人員”是指在作戰環境下進行后勤保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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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最新優撫政策解讀
根據我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服現役或者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以及復員軍人、退伍軍人、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現役軍人家屬統稱為優撫對象,按規定享受撫恤優待。
撫恤對象包括:三屬”(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紅”(指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現役軍人家屬、——本條所稱的家屬是指軍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軍人生活的,十八周歲以下的弟妹、軍人自幼曾依靠其撫養,失去自養能力后又必須依靠軍人生活的其他親屬。
優待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復員軍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經批準從部隊復員的人員)和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指在服現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并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
參戰軍人、參核參試軍人、退伍軍人屬于優待對象。
優待對象和撫恤對象統稱為優撫對象,
重點優撫對象指:殘疾軍人,“三屬”(烈士家屬、因公犧牲軍人家屬、病故軍人家屬),三紅人員(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回鄉退伍軍人。
參戰參核退伍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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