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關新政策解讀
2017海關新政策解讀
2017年,海關發布哪些新的海關政策。有哪些海關政策值得關注。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海關新政策解讀,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起海關實行新政盤點解讀
1、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乳酪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2017年1月5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中國對原產于新西蘭的12個稅號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4日,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乳酪(稅則號列:04061000、04063000、04069000)進口申報數量已達到5669噸,超過2016年5585噸的特殊保障措施觸發標準。海關總署決定自1月5日起對《協定》項下進口的原產于新西蘭的乳酪恢復按最惠國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對于在途農產品的稅率適用和其他有關事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1號的規定執行。
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乳酪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2、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2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部分未濃縮乳及奶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2017年1月5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中國對原產于新西蘭的12個稅號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4日,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部分未濃縮乳及奶油(稅則號列:04012000、04014000、04015000)進口申報數量已達到2062噸,超過2017年2017噸的特殊保障措施觸發標準。海關總署決定自1月5日起對《協定》項下進口的原產于新西蘭的部分未濃縮乳及奶油恢復按最惠國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對于在途農產品的稅率適用和其他有關事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1號的規定執行。
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2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部分未濃縮乳及奶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3、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3號 (關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亞進口兩大類農產品數量和2017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2017年1月6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澳大利亞政府自由貿易協定》和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66號,我國對自澳大利亞進口的兩大類8個稅號農產品(以下簡稱兩大類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管理措施。海關總署將2016年度兩大類農產品適用協定稅率進口數量和2017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予以公布(詳見公告附件)。兩大類農產品進口時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66號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告 |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3號(關于2016年度自澳大利亞進口兩大類農產品數量和2017年度進口觸發水平數量的公告 )
4、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號 (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黃油和其他脂和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2017年1月11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中國對原產于新西蘭的12個稅號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截至2017年1月10日,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黃油和其他脂和油(稅則號列:04051000、04059000)進口申報數量已達到15387噸,超過2017年14582噸的特殊保障措施觸發標準。海關總署決定自2017年1月11日起對《協定》項下進口的原產于新西蘭的黃油和其他脂和油恢復按最惠國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在途農產品的稅率適用和其他有關事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1號的規定執行。
公告 |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4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黃油和其他脂和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5、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5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固狀和濃縮非固狀乳及奶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2017年1月12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新西蘭政府自由貿易協定》(以下簡稱《協定》),中國對原產于新西蘭的12個稅號農產品實施特殊保障措施。至2017年1月11日,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管理的固狀和濃縮非固狀乳及奶油(稅則號列:04021000、04022100、04022900、04029100)進口申報數量已達到149026噸,超過2017年147376噸的特殊保障措施觸發標準。海關總署決定自2017年1月12日起對《協定》項下進口的原產于新西蘭的固狀和濃縮非固狀乳及奶油恢復按最惠國稅率征收進口關稅。在途農產品的稅率適用和其他有關事宜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91號的規定執行。
公告 |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5號(關于2017年進口原產于新西蘭的固狀和濃縮非固狀乳及奶油實施特殊保障措施的公告)
6、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6號 (關于進一步修訂海關總署2015年第7號公告有關內容的公告)
(2017年1月15日起實施)
根據《財政部關于將鐵路離島旅客納入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適用對象范圍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17年第7號),海關總署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監管規定(海關總署公告2015年第7號)有關內容進行相應調整:年滿16周歲的鐵路離島旅客憑個人離島車票及有效身份證件,可在海南離島免稅店及其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商品,離島時憑火車票、購物憑證、身份證件等在海口火車站提取所購免稅商品攜帶離島。同一旅客在同一年度內乘飛機和乘火車免稅購物合并計算,且不得超過離島免稅政策的額度限制規定。除以上調整內容外,離島免稅購物監管繼續執行海關總署2015年第7號公告和海關總署2016年第7號公告的有關規定。
公告 |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6號(關于進一步修訂海關總署2015年第7號公告有關內容的公告)
7、
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7號 (關于實施偏二氯乙烯一氯乙烯共聚樹脂臨時反傾銷措施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的公告)
(2017年1月20日起實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對進口原產于日本的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樹脂(稅則號列:3904.5000)采用保證金形式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商務部為此發布了2017年第3號公告明確了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產品的具體商品范圍。海關總署決定自2017年1月20日起,進口收貨人在申報進口上述稅則號列項下屬于臨時反傾銷措施范圍內的商品時,商品編號應填報為39045000.10。
2017年1月1日起這些海關政策開始實施
1.《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2.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
3.2016年商品歸類行政裁定(Ⅴ);
4.部分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決定開始執行;
5.在全國開展進口貨物直接退運業務無紙化作業;
6.調整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關稅的產品清單;
7.調整部分實施反傾銷措施進口貨物商品編號。
1、《2017年關稅調整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一、調整進口關稅稅率
包括對最惠國稅率、關稅配額稅率、協定稅率、特惠稅率的調整。(詳見稅委會[2016]31號附表1-5)。
二、調整出口關稅稅率
對鉻鐵等213項出口商品征收出口關稅,其中有50項暫定稅率為零。(詳見稅委會[2016]31號附表6)。
三、稅則稅目
2017年,我國進出口稅則稅目與《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同步轉版(詳見稅委會[2016]31號附表7)。根據國內需要對部分稅則稅目進行調整(詳見稅委會[2016]31號附表8)。經轉版和調整后,2017年稅則稅目數共計8547個。
——稅委會[2016]31號
2、2017年1月1日起新增香港澳門享受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
《2017年1月1日起香港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詳見公告附件1)。
《2017年1月1日起澳門CEPA項下新增零關稅貨物原產地標準表》(詳見公告附件2)。
修改部分享受貨物貿易優惠措施的香港貨物原產地標準。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7號
3、2016年商品歸類行政裁定(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裁定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92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商品歸類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58號),海關受理了微軟游戲游藝設備(上海)有限公司提交的商品名稱為“穿戴式電腦及其配件”的商品歸類行政裁定申請。現將相關商品的歸類行政裁定予以公布(詳見公告附件)。——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8號
4、部分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決定開始執行。
近期,世界海關組織公布了一批商品歸類決定。根據我國締結的《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制度公約》,中國海關組織對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決定進行了翻譯、審查。為便于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經營單位及其代理人正確確定進出口貨物的商品歸類,結合中國海關歸類實際,現將部分世界海關組織商品歸類決定(詳見公告附件)予以公布。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79號
5、在全國開展進口貨物直接退運業務無紙化作業。
為深化海關通關作業無紙化改革,規范進口貨物直接退運操作,海關總署決定在全國開展進口貨物直接退運業務無紙化作業。
本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24號同時廢止。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82號
6、調整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關稅的產品清單。
《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產品清單(2017年版)》中,標有“ex”的稅則號列是指該稅則號列包括多項商品,但僅在清單中列名的產品為免征關稅的農產品。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88號
7、調整部分實施反傾銷措施進口貨物商品編號。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進口收貨人申報進口磺胺甲噁唑時,商品編號應填報29359000.35。
二、進口收貨人申報進口稅號90011000項下的光導纖維、光導纖維束及光纜時,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應填報90011000.01,其他單模光纖應填報90011000.02,光導纖維束、光纜及其他光導纖維應填報90011000.90。
鑒于“其他光導纖維”商品編號90011000.09已并入90011000.90,進口收貨人在辦理原產于日本、韓國、美國和歐盟的其他光導纖維的進口申報手續時,無需再向海關提交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入境貨物通關單》。
——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9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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