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領養孩子政策辦理條件規定
2017領養孩子政策辦理條件規定
領養孩子需要哪些條件,領養孩子的政策是什么。領養孩子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2017領養孩子政策,希望你們喜歡!
2017領養孩子條件
收養條件過于苛刻
我國自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面二孩政策,一年多來,生育水平略有回升,但生育意愿依舊低迷。根據這一形勢,國務院近日印發了《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年)》,對我國未來十幾年的人口發展作出了新的規劃,明確提出2020年全國總人口達到14.2億人左右,2030年達到14.5億人左右。
“要實現上述目標,一方面要繼續調整生育政策,扭轉生育觀念,提高生育水平;另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項任務,就是調整收養政策,讓那些在中國出生的孩子能夠得以存活,并能夠健康成長。”黃細花表示,現行《收養法》有些重要條款已經不能適應新人口形勢和新生育政策的需要。
突出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規定的送養人條件過于苛刻。《收養法》第五條規定的送養人條件只有三種:一是規定的送養人條件過于苛刻。《收養法》第五條規定的送養人條件只有三種:孤兒的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和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而這第(三)款規定的送養人看似涵蓋很廣,但審核認定程序極為繁瑣,很多人屢次申請也通不過。
二是規定的收養人條件過于苛刻。《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無子女;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年滿三十周歲。其中第(一)款規定的“無子女”,就把絕大多數既有收養意愿又有收養能力的人拒之門外;而符合這款條件的人中,多數又往往或無收養意愿或無收養能力。
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我國不育不孕夫妻占育齡人口的12.5%(2013年統計數字)。中國人口協會在2012年發布的調查數據顯示,“我國不孕不育患者目前已超過4000萬,占育齡人口的12.5%”,并且還呈現出不斷上升的態勢。
與此同時,根據民政部公布的《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的收養數量已經連續10年呈現負增長,內地居民的收養數量從2005年的3.8萬件下降到2015年的1.9萬件,僅為10年前的一半。通過孤兒院領養遠遠滿足不了現實的收養需求,而且鑒于目前嚴苛的送養收養法律條款,真正能在民政部門辦成合法收養手續的“民間收養”可謂鳳毛麟角,于是“民間收養”大量存在。這些民間收養的小孩因不符合現在《收養法》的條件上不了戶口而處于“黑戶”狀態,給其入學、生活及以后的就業都帶來很多不便。
放寬收養條件有利
一方面有很多孩子得不到妥善撫養而流落街頭或死亡,另一方面又有很多迫切想收養孩子的家庭無法實現收養。
比如,2013年6月發生的南京兩個女童餓死案,女童的母親吸毒,已無撫養能力,但又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送養人的條件,致使許多有心收養的人也無法收養。再比如慶安槍擊案中的徐純合,也已喪失撫養3個孩子的能力,卻并不符合送養人條件,無法把孩子送到福利院或送給別人收養。
而在對本國收養人實行苛刻條件的同時,對外國收養人的條件卻非常寬松,使很多中國兒童被外國人收養。據統計,現在有6萬名中國兒童生活在北美,1.5萬中國兒童生活在歐洲。
除此之外,據記者了解,公開且合法的送養渠道,目前幾乎只有通過政府的福利機構。然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收養人往往被要求支付各種公證費、贊助費、服務費,累計有數萬元之多,且通常外國人收養比中國人收養要支付得更多。
為此,黃細花建議:(一)放寬送養人條件。將《收養法》第五條第(三)款“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改為“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并簡化審核程序。
(二)放寬收養人條件。將《收養法》第六條第(一)款“無子女”刪除,不限制收養人已有子女數量。將第八條“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改為“收養人條件特殊優越者可以收養多名子女”,讓更多的孤兒能有一個愛他們的家庭。
(三)效仿發達國家做法,由政府出資設立兒童福利機構并重新設立“嬰兒島”或“嬰兒棄置艙”,收養所有本國公民的棄嬰,在規定期限內棄嬰父母回心轉意仍可接回家中撫養,并補交養育費。
(四)福利機構送養兒童只能按成本核算收取相應的養育費,不可變相以“接受捐贈”的名義販賣兒童。送養之前應先在網上進行公示,中國公民有優先收養權。
(五)第一個發現棄嬰的公民,若符合收養人條件,在棄嬰經網上公示到期無親人認領后,有收養該棄嬰的優先權。
北京收養登記手續費取消
再過幾天,北京市民辦理收養登記就不用再交250元的手續費啦。3月27日獲悉,企業和個人再獲減負新套餐,41項中央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將于2017年4月1日取消或停征,其中涉及個人等事項的收費有6項,同時將商標注冊收費標準降低50%,本市將按照國家要求同步實施。
從4月開始,兩項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被正式停征,其中有民政部門的登記費,具體是婚姻登記費和收養登記費;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涉及檢索費、復制費(含案卷材料復制費)、郵寄費。
“北京市民其實早就享受到免交婚姻登記費的好處了,北京市2014年3月就早已停收這項費用了。”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這次本市會重點落實好免除收養登記費的新政。”
該負責人介紹,免交收養登記費是個雙重優惠,一方面確實減輕了市民財務負擔,另一方面其實也減少了工作人員諸如開立發票等辦事手續的環節,兩方面都因為新政而受益。
“在免交收養登記費后,2017年本市民政部門還計劃試點推出第三方收養評估制度,在取消收養方面大量證明和收費后,為收養家庭和被收養人做好服務,使被收養人能夠找到更加合適的家庭,讓其及早回歸家庭。”這位負責人說。
此前,本市已經取消了讓村委會、居委會出具收養能力證明和有無子女證明等一系列證明,但為了做好收養工作,本市準備改變過去由民政部門自己調查收養家庭實際情況的做法,準備引入更加客觀中立的第三方收養評估制度。更重要的是,第三方收養評估機構的評估費用預計也將由民政部門承擔,無需收養家庭負擔。
據了解,4項涉及個人等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被取消,這里面涵蓋了衛生計生部門的預防性體檢費;體育部門的興奮劑檢測費;中直管理局的機要交通文件(物件)傳遞費;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培訓費,具體包括中國紀檢監察學院培訓費、國家法官學院培訓費、中央團校培訓費、中央黨校培訓費。
中國反興奮劑中心公布的數據顯示,興奮劑檢測收費包括尿樣檢測和血樣檢測兩大類,其中視具體項目不同收費也不同。如血紅蛋白檢測費用為80元,血清EPO收費標準則為193元。
從整體看,財政部這次出臺的“關于清理規范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政策的通知”規定,取消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共12項,包括機動車抵押登記費、環境監測服務費、白蟻防治費、房屋轉讓手續費等;停征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有23項,涉及船舶登記費、出入境檢驗檢疫費、藥品檢驗費等。財政部還強調,各地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規定,對須取消、停征或減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
收養辦理手續
收養社會棄嬰:
(1)無子女證明
(2) 收養人情況證明
(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
(4)撿拾棄嬰報案證明(公安部門)及撿拾人證明和身證
(5)收養人健康征明(市職業病院)
(6) 收養人、被收養人1寸照片各一張,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張
(7) 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
收養喪失父母的孤兒
(1 )父母死亡證明
(2) 收養人情況證明
(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
(4)收養人健康征明(市職業病院)
(5) 收養人、被收養人1寸照片各一張,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張
(6) 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
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棄嬰和兒童
(1)社會福利機構監護報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養意見
(3)法定代表人戶口本、身份證
(4)社會福利機構同意送養登記表及第1條中(2、3、5、6、7)條等證明。
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1)特困證明
(2)收養協議書
(3)生父母同意送養意見書
(4)一方死亡需提供死亡證明和第1條中(1、2、3、5、6、7)條等證明。
收養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子女
(1)親屬關系證明
(2)收養協議書
(3)生父母同意送養意見和第1條中(1、2、3、5、6、7)條等證明
收養殘疾兒童
(1)殘疾兒童病情簽定(殘聯標準)
(2) 收養人情況證明
(3)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
(4)收養人健康證明(市職業病院)
(5) 收養人、被收養人1寸照片各一張,三人2寸合影照片一張
(6) 填寫收養登記《申請書》
收養父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子女
(1)未成年人的須有撫養義務人和監護人同意送養協議
(2)由法院出具的生父母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證明
(3)村、居委會、生父母單位、民政部門有撫養義務的監護人證明及第1條中(1、2、3、5、6、7)條等證明
華僑、港、澳、臺居民辦理
須出具國外居住證明。護照、港澳臺居民身份證、回鄉證(旅游證);港澳臺地區有權機構出具的收養人年齡、婚姻、有關子女、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證明;華僑應經其居住國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