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初中生中考政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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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徽初中生中考政策
一、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各地組織考試、閱卷和招生,各地統一制定本轄區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統一考試時間
6月14日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二、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1.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總分750分)
科目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其余科目均實行閉卷考試。
2.合肥市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總分65分)。
體育設定必考和選考項目,考試分值55分。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學生可在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中隨機選擇一項內容進行。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均以分數呈現并計入中考總分。
三、指標到校政策
指標到校,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定向招生,是指省示范高中(如合肥一、六、八中學,七、九、十中學)拿出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一定范圍的學校招生,指標生名額將統一公示。
指標到校生現在己經成為中考錄取的一個重要途徑,2017年合肥市指標到校生的比例并沒有發生變化,省示范高中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依然是招生計劃的85%,但是一個顯著的變化是,今年指標到校生取消了線下40分的限制。這將大大有利于普通初中學校的學生進入示范高中就讀,促進教育均衡。
以往指標到校生雖然按照比例分配到各個初中學校,但是因為有高中錄取線下40分的限制,有的薄弱初中學校即使分配到指標,卻因為學生成績沒有達到下限,計劃只能作廢,回到統招計劃里去,一定意義上說還是屬于全市范圍選拔學生。今年取消成績限制后,就意味著分配多少計劃到學校,初中學校就可以被錄取多少名學生,不再受到成績的限制,依據每所初中基數選拔學生。
2017年蕪湖市中考中招政策
原標題:蕪湖市2017年中考中招政策公布
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考試的科目為: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歷史、物理、化學。具體分值: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
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正版學生字典。各學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聽力殘障學生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后可免試英語聽力。聽力免試后英語成績折算方法為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
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滿分60分,初中畢業升學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滿分10分,均計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分。
考試時間和閱卷
2017年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是:6月14日至6月16日。
具體日程安排為:
6月14日上午8:30—11:00語文;下午3:00—5:00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上午8:30—10:30數學;下午3:00—5:00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英語。
市區、四縣閱卷工作分別由市、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市區中考今年繼續實行網上閱卷,網上閱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與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組織,統一實施。成績統計、數據統計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組織。
中考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向就讀學校(報名點)提出書面申請,在指定時間內通過就讀學校(報名點)到市、縣(區)招生部門登記申請查分。
高中階段招生范圍
市區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區招生;四縣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縣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計劃可面向全市招生。
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專、職業學校、技工學校、成人中專)面向全省招生。
安徽中加學校面向全國招生;華東師范大學蕪湖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國招生。
民辦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辦普高跨區域(省轄市)招收學生的成績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
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市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市七中宏志班根據規定可面向全市招生。
招生計劃及指標分配
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擬錄取名額須在自主招生計劃之內。經公示后,各校須將等額擬錄取名單及材料,于6月12日前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計劃計入本校的統一招生計劃。
經市教育局同意批準招收的免試直升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具體辦法需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執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計劃調劑回學校招生計劃)。
今年我市(含四縣)繼續實行將省示范高中學校招生計劃80%的名額切塊分配到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的政策。市區省級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和當年初中學業考試總分、規范辦學等因素進行測算。各初中學校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的依據是: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數。
按照省教育廳要求,從2016年起執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必須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得設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規定。為保持政策平穩過渡,我市市區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過渡指標的辦法,解決因不設置最低控制線而影響部分學生錄取的問題。過渡性措施實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畢業生(即自從2016年初一入學新生起)不再實行。
中招志愿的設置
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設置共分四個批次,各志愿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分為若干個志愿輪次。第一批次第一輪次、第二批次第一輪次、第三批次設置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學、科技特長生;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免試直升生;普高藝體特長生;市三中科技特長生;市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提前批次志愿分兩個輪次:第一輪為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省示范高中藝體特長生,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第二輪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藝體特長生、市三中科技特長生、市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設一個學校志愿和一個專業志愿。
職業學校自主招生:中職學校五年制高職部分計劃,蕪湖滴水科技學校勵志全免費班(中職三年),蕪湖高級職業技術學校等校“中德雙元制班”。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師范大學蕪湖附屬學校、華東師范大學蕪湖外國語學校
市區:
提前輪次:市一中中加班; 安師大附中國際班,設一個志愿;
第一輪:市一中和安師大附中聯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蕪湖附屬學校、華東師范大學蕪湖外國語學校,設A、B、C、D、E五個平行的志愿。
四縣:
各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通高中
市區:
提前輪次:安徽中加學校、安師大附外國際班、市七中宏志班、蕪湖高級職業技術學校對口升學班部分計劃,設1個志愿;第一輪:市示范高中和公辦一般普高,設A、B、C、D、E、F六個平行的志愿。
四縣:
各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縣本批次志愿設置辦法,報市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4)第三批次:民辦普通高中
設A、B、C、D四個平行的志愿。
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錄取結束時,如招生學校計劃未完成,將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體操作辦法另行文規定。
中職學校(含五年制高職)的志愿設置、志愿填報及錄取辦法,按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在中招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我市民辦普高將進行后期補錄。
中招志愿填報原則
報考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含過渡指標計劃),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必須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區)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學生地理、生物學業考試成績和信息技術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4個B及以上等級。
報考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考生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須為市區學校在籍在校滿三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初中階段在外地(指市區和四縣以外的地區)上學的本市戶籍學生回戶籍所在地(指縣或市區),直接報名參加初中升學考試,是應屆初中畢業生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提供學籍等證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政策,分配計劃單列。
本市戶籍、初中轉學回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必須是在上初中之前為現戶籍,且在轉學回戶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學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調動、部隊轉業(須有組織人事部門的調動或軍隊轉業安置證明),戶籍遷至本市、初中轉學到戶籍所在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若在籍在校未滿三年但具備其他相關條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政策,具備報考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資格,且可作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測算基數。
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可以報考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和過渡指標計劃(須符合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報考條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可以報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及職業類學校。
初中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職業學校不受年齡限制。
中招志愿填報要求
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實行網上填報;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后一次性填報。
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詳見《報考指南》),慎重選擇各批次志愿。
學校要充分保證考生自主填報志愿的權益,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報中招志愿。考生志愿應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填報,志愿確認須經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中招錄取的原則
全市中招錄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牽頭,基教、職成、監察等有關科室共同完成,在統一時間、統一地點內統一錄取。招生錄取時四縣招生部門參加錄取工作。
中招采用考生電子檔案,實行計算機網上(局域網)錄取;《錄取通知書》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印制,加蓋錄取專用章方可生效。
普通高中錄取原則:依據考生志愿,以學業考試成績及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錄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須具備綜合素質評價結果4個C及以上等級的條件;錄取為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含切塊指標生、過渡指標生)的考生必須符合“填報原則”中規定的條件。
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采用傳統志愿設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輪次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按分排序。
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錄取原則:對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考生,根據其成績和填報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民辦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必須在市、縣教育局統一規劃和管理下進行。招生計劃下達、報名、投檔錄取等工作均與公辦學校相同。
各批次招生學校不得自行錄取本市無檔案考生;同城范圍內(含縣域內)嚴禁借讀。
中招錄取的辦法
市中考中招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并確定市區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公辦普通高中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辦普高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市區和四縣分別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民辦普通高中可在公辦普通高中控制線下浮一定分數,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市七中宏志生錄取控制線根據學校招生簡章規定執行。
報考安師大附中國際班、安師大附外國際班、市三中科技特長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實驗中學運動員的考生須根據招生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學校報名。經招生學校審核或測試合格、具備報考資格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中招志愿時方可填報招生學校志愿。
報考市十二中航空實驗班的考生須根據招生學校招生簡章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學校報名參加初選檢測,初檢合格的考生在網上填報中招志愿時方可填報該校“航空實驗班”志愿。
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及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中考成績均減10分參加普通高中錄取。
五年制高職的錄取和缺額補錄由省里統一確定最低控制線。
若初中學校公辦普高錄取控制線內考生數低于切塊分配指標數,各初中學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數將在市區范圍內調劑,統一納入市區省示范高中過渡指標計劃。
市一中中加班、安師大附中國際班招生計劃單列,單獨設置招生代碼,單獨劃定錄取控制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第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可進行征集志愿;安師大附外國際班招生計劃單列,單獨設置招生代碼,單獨劃定錄取控制線;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第二批次錄取結束后,可進行征集志愿。
中考成績公布后,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統一填報普高藝體特長生志愿。錄取時文化課、專業課均設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對達專業課資格分數線的藝術類考生,由招生部門在文化課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招生計劃按考生中考升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體育特長生錄取辦法根據各校招生簡章執行。各招生學校未完成的普高藝體特長生計劃計入該校統一招生計劃。
各類招生學校按規定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分批次、分輪次進入錄取現場。各批次錄取均采用計算機管理,實行計算機網上錄取,以保證錄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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