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貧困戶扶貧補貼最新政策(2)
扶貧的標準
扶貧對象
當今世界多數國家大多是以人們的收入狀況來確定貧困線。中國的貧困線主要以是否達到溫飽為標準來確定。根據國家統計局規定,1985年農民的消費水平,以年人均收入在 150元人民幣以下者為貧困型。以后各地實行的標準有些上升為 200元,有的發達地區多至1000元。列入貧困線內的扶貧對象分為兩類:第一類,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全國有18個片,包括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山區。這類地區生活條件差,生產力發展緩慢,經濟、文化落后,部分農民溫飽問題尚未完全解決。第二類,零星的貧困縣和貧困戶。造成貧困的原因主要是人口多、勞力少,或家底薄,缺少基本生產和生活資料。
扶貧標準
我國在2008年前有兩個扶貧標準,第一個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絕對貧困標準,該標準以每人每日2100大卡熱量的最低營養需求為基準,再根據最低收入人群的消費結構來進行測定。第二個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標準。2008年,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合一,統一使用1067元作為扶貧標準。此后,隨著消費價格指數等相關因素的變化,標準進一步上調至1196元。
2011年11月19日,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宣布,根據到2020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要求,適應我國扶貧開發轉入新階段的形勢,中央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個標準比2009年1196元的標準提高了92%,對應的扶貧對象規模到今年年底約為1.28億人,占農村戶籍人口比例約為13.4%。[2]
標準變化
2007年,按絕對貧困標準年人均收入低于785元,按低收入標準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8年,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統一為年人均收入低于1067元。
2009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
2010年,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3] 。
2011年,年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
標準偏低
1196元的新扶貧標準仍被視作偏低。對于中國貧困標準長期偏低的原因,有學者分析認為:一是1986年剛開始扶貧時,中國貧困人口規模大而政府財力低,標準定低一點,有利于將有限的資源用到最需要扶持的人身上;二是擔心調高貧困標準導致貧困人口數量增加,會引起不了解內情的人誤以為中國政府越扶貧貧困人口越多。
扶貧的方式
第一,因地制宜地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加工業,合理地開發礦業,有計劃地進行能源建設,發展交通運輸業。
第二,發展橫向經濟聯合,把貧困地區開發和發達地區發展結合起來,引進信息、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
第三,組織發達地區和城市的工商企業、科研單位和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等與貧困地區建立長期聯系,開展對口支援;組織能工巧匠和技術力量幫助貧困地區培訓科技人才。
第四,國家在資金、稅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優惠政策。分別情況減免一定的稅收,資金適當集中,統籌安排,配套使用。
扶貧脫貧措施
2016年11月23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 ,《規劃》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從8個方面實化細化了相關路徑和措施:
一是產業發展脫貧,主要包括農林產業扶貧、旅游扶貧、電商扶貧、科技扶貧等方面,提出了13項產業扶貧工程或具體措施;
二是轉移就業脫貧,主要從組織開展職業培訓和促進轉移就業等方面,提出了6項就業扶貧行動;
三是易地搬遷脫貧,對“一方水土養不起一方人”地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實現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四是教育扶貧,主要從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降低貧困家庭就學負擔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行動計劃和措施,不斷提升貧困人口綜合素質和就業技能,逐步消除因學致貧問題,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五是健康扶貧,主要從醫療衛生服務、醫療保障、疾病防控和公共衛生等方面,提出了6大健康扶貧工程,加快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有效緩解因病致貧返貧問題;
六是生態保護扶貧,主要從生態保護修復、生態保護補償機制2個方面,提出了11項重大生態扶貧工程和4項生態保護補償方式,使貧困群眾通過參與生態保護實現脫貧;
七是兜底保障,主要從社會救助、基本養老保障、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等方面,提出了社會保障兜底措施,通過筑牢社會保障安全網,解決好特殊困難群體和弱勢群體的脫貧問題;
八是社會扶貧,主要從東西部扶貧協作、定點幫扶、企業幫扶、軍隊幫扶、社會組織和志愿者幫扶,以及國際交流合作等方面,提出了相關措施和要求。
猜你感興趣:
2.2017扶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