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武漢戶口落戶條件新政策(2)
2017武漢戶口落戶條件新政策
武漢完善戶口遷移政策具體內容
1、新增中心城區積分落戶
2、新增國家“__”、湖北省“百人計劃”、武漢“城市合伙人”“黃鶴英才計劃”等人才落戶
3、新增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戶
4、新增全日制大學專科畢業生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
5、新增“四上企業”高管班子成員落戶
6、新增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落戶
7、放寬非本市戶籍人員到開發區、新城區區域落戶條件
8、適度放寬中心城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9、放開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10、放寬子女投靠父母落戶條件
11、調整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條件
12、放開新城區、開發區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落戶
13、放開新城區戶籍人員到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
14、調整開發區戶籍人員到中心城區落戶條件
15、規范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落戶
16、規范本市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和在漢就業創業大中專院校畢業生落戶(含畢業3年內和畢業超過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中專<技校>畢業生落戶)
17、取消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落戶政策
18、取消外來務農人員的落戶政策
武漢畢業生落戶條件
1、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在漢就業創業
10個工作日即可落戶
博士及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學位),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可以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2、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畢業不滿3年也能落戶
畢業滿3年,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35周歲、專科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畢業生,在武漢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在武漢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可辦理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畢業不滿3年,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落戶)。
3、非普通高校畢業生
電大成教等本科學歷30歲以下1年社保可落戶
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者學位(包括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人員;在武漢就業創業,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可以落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備注:以上1至3類人員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4、中專(技校)畢業生
中級工以上可落戶
辦理條件為: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按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外地生源畢業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武漢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當場辦理。
5、集體戶口滯留3年人員
符合3個條件之一可落戶
武漢地區學生集體戶、省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戶(武昌區丁字橋路110號、武昌區中南二路77號、武昌區洪山路8號)滯留超過3年以上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落戶:在武漢就業創業;在武漢有自有房屋;與武漢常住戶口居民結婚。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當場辦理。
武漢4類投靠落戶政策放寬
1、中心城區夫妻投靠
結婚5年有房可落戶
被投靠人須具有中心城區常住戶口,包括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登記結婚滿5年;夫妻雙方或父母、子女在中心城區有自有房屋。
2、新城區及開發區夫妻投靠
結婚有房就可落戶
被投靠人須具有新城區常住戶口,包括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黃陂區、新洲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武漢化工區;夫妻登記結婚;夫妻雙方或父母、子女有自有房屋。
3、子女投靠父母
大專及以上學歷不滿22周歲也可落戶
被投靠人須具有武漢常住戶口;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被投靠人有自有房屋。
4、父母投靠子女
父親滿60周歲或母親滿55周歲可落戶
子女具有武漢常住戶口;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準,另一人可隨遷入戶);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武漢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以上辦理期限:均為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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