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南京落戶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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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南京落戶政策
十類人才可享受直接落戶政策
1.被江蘇省聘為大學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2.屬于國家“__”專家、國家特支計劃(萬人計劃)專家、本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3.持有《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證》B證,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4.博士后出站人員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5.在國(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6.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學歷的畢業生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7.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職業院校)本科、??茖W歷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畢業生,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本科學歷畢業生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茖W歷畢業生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2年的;按照畢業生就業政策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的限制;
8.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9.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一、二級,或者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在本市就業或者創業的;
10.經省、市政府批準引進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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