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西計劃生育二胎政策(2)
二孩政策落實后撫養費會取消征收嗎
“計生法”與全面二孩不矛盾
現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出: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全面放開二孩后,上述法律規定是否需要修改?
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專家委員表示,《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強調的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而五中全會提出的是“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子女”,從法理層面考慮,二者并不矛盾,不存在修法的緊迫性。不過,從法律的嚴謹性考慮,《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確定的是國家計生政策的總原則,仍有寫入“普遍二胎”的必要。
全面放開二孩后,“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是否應該取消?
五中全會雖然提出“普遍二胎”,可同時強調“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也就是說,計劃生育仍舊是基本國策,這一點沒有變。改變的只是允許一對夫妻生兩個孩子。在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的這個前提下,‘一票否決制’不會取消”。
三中全會啟動“單獨二孩”政策后,國家衛生計生委主任提出:中國依然要嚴格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鞏固和加強計劃生育基層基礎工作,確保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切實維護計劃生育政策的嚴肅性”。
二孩政策全面放開后,社會撫養費會取消征收嗎?
近年來,社會撫養費一直是社會關注焦點。2014年11月,國務院就《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再度引發社會撫養費的存廢之爭,有人認為社會撫養費屢次發生違法征收、截留挪用資金等問題,應該取消;也有人認為應該通過立法完善。
此番五中全會提出“普遍二胎”后,社會撫養費再次成為爭論焦點。
目前仍不適宜取消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還是基本國策,實施‘普遍二胎’并不等同于普遍放開,所以生育權仍舊受到限制。在這樣的背景下,對于超生行為必須有強制性處罰措施,以維護國策的嚴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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