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小貨車限行規定介紹
北京市小貨車限行規定介紹
北京市小貨車在不同的路段以及不同的時間段有不同的限行規定,這些規定都是我們需要了解清楚的。下面,學習啦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北京市小貨車限行的規定,一起看看。
北京市小貨車的限行規定
(一)每天6時至23時,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五環路主路禁止核定載質量8噸(含)以上載貨汽車通行。
(二)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以下簡稱“黃標車”),全天禁止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通行。
(三)外省、區、市核發號牌(含臨時號牌)的載貨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每天6時至24時,禁止外省、區、市載貨汽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四)長安街(新興橋至國貿橋)、人民大會堂南側路、西側路、廣場東、西側路、南、北池子大街,南、北長街,府右街、王府井大街,臺基廠路、中關村南路、科學院南路(知春路至北四環路)、三里河路(木樨地路口至甘家口)、萬壽路(萬壽路口至萬壽路北口)、朱各莊路(萬壽路北口至西四環中路東輔路)等主要道路,晝夜禁止載貨汽車通行。
其他道路貨車禁限規定,請以道路具體交通標志為準。
違反上述規定,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并記3分。
北京機動車尾號限行范圍規定
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本市機動車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工作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不受《北京市公安局關于對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規定的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和9時至17時按車牌尾號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北京小貨車限行時間
(三)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載客汽車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執行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輪換方式執行。
(四)全天禁止摩托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
(五)掛車以牽引車(指有動力的拖車)車型和號牌為準進行管理。
(六)對于外省、區、市黃標車,不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全天禁止進入本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遠郊區縣城關鎮主要道路行駛;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行駛。
(七)下列進京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軍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
2.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游客運車輛。
三、未粘貼環保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
四、持有綠色環保標志的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載貨汽車繼續享受綠色通道政策。
五、遠郊區縣城關鎮黃標車禁行及其它機動車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范圍,由遠郊區縣政府負責確定并對外公告,同時按照相關規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區域周邊設置禁令標志。
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通告的規定,在機動車禁行區域周邊道路設置禁令標志。對于機動車違反本通告規定進入禁行區域道路行駛的,認定為“違反禁令標志指示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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