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生育保險報銷
常熟怎樣辦理生育保險,辦理生育保險的流程是什么。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常熟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希望你們喜歡!
常熟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參保女職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生育保險待遇:
⑴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⑵生育或流產時,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并已為其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或中斷繳費,下同)滿10個月以上。
2.符合上述條件的女職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以下生育保險待遇從生育保險基金列支:
⑴生育醫療費:女職工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所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及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費和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付;女職工分娩時并發疾病(僅限羊水栓塞、難治型產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彌漫性微血管內凝血(DIC),下同),發生超過定額標準且符合結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結付。女職工因病理原因流產,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計劃生育手術費標準與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付。
⑵生育津貼:女職工生育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發放,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用人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①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0.5 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0.5個月的生育津貼。②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5個月的生育津貼。③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按本人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
⑶生育營養補貼和圍產保健補貼:凡符合3個月及以上生育津貼補償條件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和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在蘇州職女職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并享受生育保險有關待遇:
⑴開具聯系單。女職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用人單位開具的《職工婚育證明》(流動人口須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配偶居民身份證),到所在街道或社區計生部門辦理生育登記手續。計生部門審核確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出具《生育保險聯系單》,并錄入計生信息系統。
“所在街道或社區”是指:戶籍在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高新區、常熟市、常熟市的參保職工,為戶籍所在街道或社區;戶籍在上述范圍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圍以內的參保職工,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區;戶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圍以內的參保職工,為單位所在街道或社區。其中,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的辦理地點為所在社區,高新區、常熟市、常熟市的辦理地點為所在街道(鎮)。
⑵圍產保健檢查。女職工持本人《職工醫療保險證》、《職工醫療保險病歷》、《社會保險卡》(以下統稱就醫證卡),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圍產保健檢查,并在首診醫院建立《圍產保健卡》。圍產保健檢查費按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直接劃卡結付。
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
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女職工持本人就醫證卡和《生育保險聯系單》到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經醫院審核,并通過醫保系統與參保繳費數據、計生部門登記備案數據核對,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資格的女職工,其各項生育保險待遇按以下辦法結付:
生育醫療待遇:經治醫生填寫《參保職工生育與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告知單》,并經女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女職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后結賬時,由定點醫療機構打印其生育費用明細結算單。女職工只需向定點醫療機構現金支付自費費用,其余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由市社保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于次月結算后按規定結付。參保職工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在定點醫療機構按醫療保險規定劃卡結付。
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符合享受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條件的女職工,應在產后費用結付6個月內,持本人就醫證卡、居民身份證、出院小結、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到單位社保關系所在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生育保險部門(以下簡稱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申領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后領取補貼金額。
生育津貼:市社保中心與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結付生育醫療費的次月,經市社保中心工傷生育保險科審核確認,生育津貼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結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撥付至用人單位。
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女職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緊急情況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醫療費用,先由女職工現金結付,然后持本人就醫證卡、居民身份證、出院小結、《生育保險聯系單》、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費用明細清單、原始發票等,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審核結付手續。
生育醫療待遇及生育營養補貼、圍產保健補貼: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打印《生育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結付表》,女職工簽字確認后領取相關生育保險待遇金額。其中:生育醫療費用高于本市同類醫院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結付,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結付;符合規定的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可按規定結付;符合條件的女職工可同時申領生育營養補貼和圍產保健補貼。
常熟生育保險待遇
(一)參保職工(含失業女職工、退休人員)在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時,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和法定生育條件;
2、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時,參加生育保險并正常連續繳納生育保險費(不含補繳、欠繳或中斷繳費)滿10個月以上(含10個月);
3、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及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生育營養補貼、圍產期保健補貼。參加生育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享受除生育津貼以外的各項生育保險待遇。
參保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以《就業登記證》記載核定時間為準)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產的,可申領一次性生育補貼。補貼標準為: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參保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在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時,可申領一次性生育補貼。補貼標準為:流產200元、順產12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若已按居民醫療保險規定享受待遇的,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結算。
參保女職工退休后生育保險待遇包括實施取出宮內節育器、流(引)產等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三)生育保險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為基礎,并結合生育保險特點調整制定。藥品目錄在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時不分甲、乙類。
(四)女職工生育時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普通病房住院費和藥費等生育醫療費用以及生育并發癥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五)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
(六)生育津貼計發基數以女職工分娩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本人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標準。
1、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2、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七)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以上(含90天)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定額補助標準為:生育營養補貼700元;圍產保健補貼1000元。
(八)參保職工計劃內生育時出現胎兒、新生兒或產婦死亡的,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相關待遇。
(九)女職工圍產保健檢查費,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按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結付。因疾病、宮外孕、葡萄胎終止妊娠與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所發生的醫療費用按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結付。
(十)以下費用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1、違法生育的費用;
2、在自然年度內第二次及以上終止妊娠的費用(采取長效避孕措施除外);
3、妊娠、分娩、產假期間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
4、因自殺、自殘、斗毆、酗酒、吸毒、違法行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5、因生育及計劃生育手術造成的醫療事故所發生的費用;
6、除新生兒常規處理以外的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7、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發生的生育費用;
8、超出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的其他費用。
(十一)職工節育手術假、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用人單位按照《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發放;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中斷繳納生育保險或生育保險繳費時間不足,影響職工享受相應生育保險待遇的,由用人單位按《常熟市職工生育保險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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