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社保補繳政策
2017年社保補繳政策
2017年新出出臺的社保補繳政策有哪些,有關社保補繳又有哪些值得關注。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年社保補繳新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社保補繳新政策
第一、補繳的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征收。
第二、關于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后,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第三、關于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后,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后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于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后,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后,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后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后,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后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臺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2017年社保補繳相關問答
一、那些人可以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答:三類人可以補繳養老保險費。
第一類 我縣企業職工中仍與單位存續勞動關系、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因各種原因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的,可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應保未保年限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比如商業、供銷系統中斷繳費的;民營企業應參保而未參保的等等。
第二類 具有我縣戶籍,曾在我縣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過工作經歷,但因各種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離開原單位,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中斷繳費的,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女年滿40周歲的人員,可憑有效原始材料,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第三類 具有我縣戶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身份補繳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發生應保未保、中斷繳費或欠費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二、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和比例是多少?
答:按身份分為單位職工身份和個人身份。
(一)以單位職工身份補繳的,按欠費當年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補繳2011年6月30日以前的欠費加收利息;補繳2011年7月1日以后的欠費,加收滯納金和利息。補繳費用有單位和個人分別負擔,一次性繳清。
(二)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均以補繳時執行的繳費基數,按20%的比例,補繳歷年基本養老保險費。補交費用由個人負擔,一次性繳清。
三、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和年齡如何規定的?
答:補繳年齡分為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和超過法定退休年齡;補繳期限非為不超過10年和15年。
(一)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可一次性補繳15年,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手續。
例如:李某某,男,1954年12月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年滿60周歲,則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費直接辦理退休手續;張某某,男,1955年1月出生,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滿59周歲但不滿60周歲,則其最多只能補繳10年的養老保險費,補繳后再繼續繳費5年(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方能退休。
(二)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滿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年滿40周歲未滿55周歲的人員,以個人身份補繳的,一次性補繳的期限不得超過10年,其中個體工商戶補繳時間不得早于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時間。補繳以后每年繼續繳費,到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時,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可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不滿15年的,可繼續繳費至滿15年,再按規定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
(三)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以個人身份補繳的,只能從參保之月開始繳費,累計繳滿15年后,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
四、個人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需要提供哪些原始材料?
答、以個人身份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在縣人社局企業保險處靈活就業管理科辦理申報手續,經聊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備案后進行繳費,申報時應提供一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有從業經歷者提供原始檔案、《勞動合同》、用工登記表、工資臺賬等證明其工作經歷的相關原始材料(原件、復印件)
3、個體工商戶應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
4、部隊復員軍人提供軍人檔案。
五、企業破產或者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的失業人員、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等需以個人身份補繳的,2015年6月30日前補繳與7月1日后補繳有何區別?
答:有三個方面的區別:
(一)補繳數額多少的區別。以2001年為例,6月30日前補繳,本金加利息僅需1838元左右;7月1日后補繳,則按現在補繳時的基數2623元,補繳比例20%計算,需補繳6295元。
(二)補繳年限多少的區別。6月30日前補繳,欠費多少年就可以補繳多少年;7月1日后補繳,欠費時間再長,最多只允許補繳2011年6月以前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補繳年齡的區別。如果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未滿45周歲、女未滿40周歲的人員,6月30日前允許補繳;7月1日后,以前的所有欠費不再允許以個人身份補繳。如果截止2014年12月31日男已滿45周歲,女已滿40周歲,則只能以個人身份補繳2011年6月以前最多10年的養老保險費。
六、山東省人社廳出臺的養老保險費補繳新政策(魯人社發《2015》29號)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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