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終獎有規定嗎_2017年終獎發放有沒有規定
法律有規定企業必須發放年終獎嗎,有沒有什么規定?發不發年終獎,到底誰說了算?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2017年終獎有規定嗎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2017年終獎有沒有規定
年終獎作為員工獎金的一部分,是員工薪酬所得,屬于企業應該發放的范疇,至于是否發放,發放多少,既要根據企業效益情況,也要根據企業與員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定。所以不是每個企業年底一定都要發年終獎的。
年終獎,顧名思義是一年年終用人單位所發的獎金,如何發放年終獎以及年終獎的發放范圍和標準?都是企業與員工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對企業來說,發放年終獎不僅是對員工一年努力工作的承認,對為企業作出的貢獻給予獎勵;同時也是為了激勵員工繼續為企業努力工作,當然也是留住人才的砝碼之一。對于員工來說歲末將至,辛勤工作了一年,總算到了收獲的時候,自然希望能獲得一份豐厚的年終獎勵,這也是企業對自己全年工作的認可。
年終獎是單位等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下一年度發展規劃,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其中也包括年終加薪、年終雙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七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一)生產獎;(二)節約獎;(三)勞動競賽獎;(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五)其他獎金。”、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關于獎金的范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可見,年終獎是獎金的一種,它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疇。
年終獎金分配方案一般由每個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自主制訂,有在年初制定的,也有在年未制定的,這屬于企業自主管理范疇。一般來說,如果勞動關系雙方在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中未作約定,企業規章制度中也沒有相關內容,企業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發展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按照什么標準發放以及發放員工范圍等。也就是說,在既沒有合同約定,也沒有相關規章制度對年終獎金作出規定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有權選擇發或不發年終獎。
2017關于年終獎法律問題
年終前離職是否有權得到年終獎,應考量具體單位的年終獎性質而定,看提前離職是否具備年終獎的支付條件。
如果在合同或規章制度中直接約定每年發放13個月薪資的,視為對員工的基本報酬,只要員工在本年付出勞動的就應按比例得到多出的一個月的薪資部分,而不應要求員工是否工作滿年或工作到了年底。
如果在合同或規章制度中寫明年終仍在職的才發放年終獎或類似條件,則視為履約獎勵,年終前離職的不符合該條件,無權要求年終獎。
如果合同或制度規定按考核結果支付年終獎,則為績效獎,績效在當期考核期結束后進行考核評定,作為公司管理中的懲罰和激勵措施,因此對已離職員工沒必要進行評定,也就是說沒有考核結果,因此也無法依考核結果發放年終獎。
年終獎除了以上所列外還有其它情形,不同的單位有不同的管理,年終獎就有不同的性質。總的來講,年終前離職是否有權取得年終獎,要看年終獎的性質和支付條件而定,考察提前離職能否滿足年終獎的發放條件。
綜合來講,離職后提成或年終獎應否支付,可以大致概括為:有合同的按合同,無合同的按制度,都沒有的按慣例。當然,其前提是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員工在年底后、年終獎發放前離職,是否有權要求支付年終獎?
有的單位規定,年終獎在下年度的某個月發放,在年終獎發放日之前離職的員工無權領取年終獎,不管是否工作到年底。如此規定是否有效?這是無效的。年終獎是針對一個考核年度的,員工工作到年度結束,就是與其它員工一樣付出了一年的勞動,就取得了獲得對應的年終獎報酬的權利。公司拒付年終獎,就是侵犯了勞動者的取得勞動報酬權,違反了同工同酬的法律原則,因此這樣的規定無效。
2017年終獎計稅方法
據介紹,2011年9月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對于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稅方式沒有做出調整,計稅方法分兩種情況:
(1)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然后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2)個人月工資不足3500元,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一次性獎金相加后,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
由于個人所得稅的稅率以及級次級距發生改變,所以今年計算年終獎需要繳納的稅額,與去年相比,所對應的稅率會有所改變,尤其是適應第一級低檔稅率的工薪階層,年終獎也將減稅。比如,年終獎10000元,應納稅額=10000×3%-0=300元,而去年相同的10000元年終獎,應納稅額=10000×10%-25=975元,減稅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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