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年終獎的規定是怎么樣
年終獎是企業每年獎勵給職工的獎金或者是物質,那我國的勞動法有沒有對此有規定呢?年終獎的規定是什么?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勞動法對年終獎的規定是怎么樣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勞動法對年終獎的規定
獎金是用人單位根據企業效益為嘉獎突出的貢獻和業績而發放的特殊的薪資。獎金發放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即單位可以自行決定發不發獎金,發獎金的條件和標準。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但沒有規定必須發放獎金。
年終獎一般是由單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發放的,如果單位對其考核不符合發放獎金的條件,那自然可以不發放其獎金,如果員工離職了,由于未對其進行考核,也就不發放年終獎,畢竟發放獎金是單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即將或者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且有具體金額或者計算獎金的方法。
3、單位已經對員工做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借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年終獎是否要規定在合同
年終獎是公司對員工一年工作的肯定和激勵。一般公司會根據公司的盈利情況制度年終獎的發放標準和方式。合同中要不要載明年終獎發放的條件、數額、時間等具體事宜,公司有自主權。勞動者也可以在簽訂合同時與公司進行協商。許多老板覺得將發放年終獎的權限掌握在自己手中更放心,因此不愿在合同中載明。
合同中沒有載明年終獎的,一旦發生糾紛公司可能處于不利地位。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確定有年終獎存在的情況下,雙方因勞動者是否符合年終獎的發放條件及年終獎的金額、支付日期產生糾紛后,用人單位應就年終獎的上述事項承擔舉證責任,而由于用人單位沒有相關制度的規定,將會致使用人單位因無法提舉證據而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可要求年終獎的情形
年終獎一般是由單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發放的,如果單位對其考核不符合發放獎金的條件,那自然可以不發放其獎金,如果員工離職了,由于未對其進行考核,也就不發放年終獎,畢竟發放獎金是單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即將或者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且有具體金額或者計算獎金的方法。
3、單位已經對員工做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借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猜你喜歡:
勞動法對年終獎的規定是怎么樣





上一篇:勞動法規定辭職后有沒有年終獎
下一篇:勞動法規定離職能否拿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