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金一般是什么時候發
在現實工作中很多人都知道自己有年終獎這么一回事,并且現在很多的企業都是會發放年終獎金的,那獎金是什么時候發放的呢?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你整理的aa相關資料,希望大家喜歡!
年終獎金什么時候發
年終獎就是老板給予員工不封頂的獎金。目前,我國法律對年終獎沒有強制性規定。終獎的發放額度、時間和形式一般由企業自己根據情況調整。一般是一月初發放。
在發放方式方面,絕大多數企業2011年度的年終獎金都是一次性發放,其企業占比達到84.8,另外有10.6%的企業會選擇遞延發放的方式進行。在發放時間方面,選擇一次性發放年終獎金的企業中,74.2%的企業會在春節前后完成年終獎金的發放工作,其中60.6%會在2012年的1月份發放年終獎金,13.6%的企業會在2011年底發放。選擇遞延發放的企業中,主要是分兩次或三次發放,其中兩次發放占絕大多數,而第一次發放時間主要集中在2012年的1月份。綜合來看,為了更好的保留和激勵員工,企業都會在春節前后將年終獎發放給員工,只不過所采取的策略不同而已。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薪酬分配發生了極大的變化,員工的固定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越來越小,而獎勵工資在收入中占的比例卻越來越大,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根據《勞動法》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部分組成。
單位是否必須支付年終獎
根據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的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
(一)計時工資;
(二)計件工資;
(三)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加點工資;
(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在《<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中進一步明確獎金的范圍包括年終獎。因此,年終獎納入工資總額,屬工資性質。
法律并未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支付年終獎,年終獎的發放通常是基于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或者與勞動者的約定。實踐中,用人單位支付年終獎通常會考慮本年度單位的經濟效益和勞動者的績效考核情況來確定,年終獎的發放時間,用人單位可自行決定。
年終獎金的扣稅標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對于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由單位負擔的,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一速算扣除數A)÷(1一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一速算扣除數B.
(五)假設某單位為每個員工發放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10825元,單位為每個人支付的個人所得稅為1175元。計算過程為:
第一步,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10825÷12=902.08元,對應適用稅率A為10%,速算扣除數A為25;
第二步,按第一步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將不含稅年終獎換算成含稅的年終獎,即含稅的年終獎收入=(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12000=(10825-25)÷(1-10%)
第三步,按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12000÷12=1000元,對應適用稅率B為10%,速算扣除數B為25;
第四步,按確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應納稅額=12000×10%-25=1175元
如果納稅人取得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應先將不含稅年終獎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后,再按照上述方式處理。
猜你喜歡:
年終獎金一般是什么時候發





上一篇:年終獎金規定是不是屬于工資范疇
下一篇:年終獎金的個人稅怎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