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產業的論文
建筑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我國建筑業在生產能力、生產規模、經濟效益、技術裝備水平等各方面都有了較大的提高。下文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建筑產業的論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建筑產業的論文篇1
淺談建筑產業化發展的問題及建議
【摘要】聯合國經濟委員會明確的提出“建筑產業化”的六個標準:即具有生產連續性、生產部品標準化、生產過程集成化、工程組織高度信息化、生產裝配的機械化以及生產與組織一體化的研究與試驗,推廣建筑產業化有利于縮短工期、降低成本、提高住宅工程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還有利于節能減排,已經成為產業現代化發展方向。本文對建筑產業化發展中的問題以及促進建筑產業化的建議進行了論述分析。
【關鍵詞】建筑產業化;問題;機制;體制;政策;建議
建筑產業化是用現代工業的生產方式改造提升傳統建筑業的設計、配套生產、施工安裝和運行管理,促進集成與集約,實現建筑的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提高,最終實現建筑業生產方式轉變的過程。
一、建筑產業化發展中的問題
1、機制不健全。
具體存在著以下三方面的問題:(1)供求方面。消費者對工業化建筑市場認可度不高,需求不明顯,沒有消費者對工業化建筑產品的需求,就缺乏應有的市場刺激,建筑產業的相關企業就不會有動力改變目前的開發建設模式。(2)價格方面。由于市場規模尚未形成,建筑產業化產業鏈條較為分散且不完備,難以市場價格信息來調節生產和流通,從而達到資源配置。(3)交易成本方面。由于當前市場化程度低,構件生產商少,就會形成構件商坐地起價的現象,建筑產業相關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就增多,從而增加了需求方的交易成本。
2、管理體制制約。
具體存在以下五方面問題:(1)設計審查方面?,F行的施工圖設計深度仍然不能滿足產業化的生產與施工,同時對設計深化的監管缺乏規定,包括設計單位的資質、深化設計的審批,以及與現行設計審批的銜接等問題。(2)質量監管方面。工業化產品的監管隸屬質量監督部門,但是建筑構配件的工廠化生產的監管是個空白。(3)造價管理方面。目前現行預算定額和清單計價都是針對現澆結構,缺乏與預制裝配式結構相配套的預算定額和工程量清單,不利于該行業的監督管理,且構件價格信息的缺失也將給造價核算工作帶來困難。(4)資質管理方面。大多數總承包企業不具備預制構件的生產和裝配能力,有關工業化建造集成商、生產廠商的市場準入制度也亟須建立。(5)招投標管理方面。當前對于預制生產部分能否作為專業工程來承包尚不明確,且預制裝配生產技術遠遠高于傳統建造方式,在招投標技術方案中對工業化技術的評定標準尚缺,導致構配件生產商和裝配商的資格審查有一定難度。
3、產業政策不完善。
缺少必要的優惠政策和調控手段,不能有效地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建筑產業化的積極性。具體存在以下三方面問題:(1)稅收征收方面。首先是計稅標準和依據尚缺,目前建筑企業和工業企業并不是統一的稅收核算方式,現行建筑企業繳納營業稅,以營業額的3.4%計取,而工業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按增值部分的17%計稅。工業化部品或構件的制造涉及工廠生產和施工現場生產,這類產品是按照工業還是建筑業的范疇征稅不明確,同時工業化部品或構件進入現場施工以后是否可以抵扣成本也尚未明確;其次,未出臺專門針對建筑產業化相關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所得稅、營業稅及配套費的減免或返還政策;對產業化項目、成品住宅還涉及重復計稅。(2)缺乏對開發企業、構件生產、消費者的激勵政策和專項基金等。(3)技術創新政策不明確。建筑產業化代表著建筑業最先進的技術,但目前沒有相應的技術創新政策,被納入高新技術認定的重點范疇,部件生產也尚未進入西部區鼓勵類產業目錄。
二、促進建筑產業化的建議
1、加強法制和機制建設。
原建設部等八部委出臺的《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已不適應新形勢的新要求,建議研究制定《建筑品質促進法》,用法律手段推進建筑產業化;建立建筑品質保證制度,強制要求對建筑質量提供合理的保質期。逐步建立構部件產品準用證制度、淘汰制度和質量認證制度,實施企業自控、行業管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用戶評價相結合的產業化建筑質量管理機制。對產業化建筑實施市場準入機制,引導建筑業生產方式加快轉型升級。
2、健全標準和監管體系。
完善的標準和監管體系是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的根基。為此特提出以下三點建議:一是完善規劃、勘察、設計、生產、施工、驗收和運營等環節的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建筑產業化的標準體系。二是健全以技術標準為主體,包括工作標準和管理標準在內的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制定高水平的建筑產業化技術標準。三是在規劃審批、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銷售許可等行政審批環節,建立建筑產業化全過程監督、考核、獎懲制度,明確量化指標,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
3、加快技術體系建設。
一是健全建筑產業化技術保障、構部件產品以及產業化建筑質量控制等技術體系。二是設立建筑產業化科技專項,加強技術集成與創新,加快對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將建筑產業化作為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領域。三是參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扶持政策,重點支持一批建筑企業、設計院所、科研機構對建筑產業化的技術集成、推廣及應用。
4、建立經濟激勵政策。
一是通過財政支持激勵企業的建筑產業化技術研究和創新,設置適當條件將實施建筑產業化的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二是對企業開發建設和消費者購買產業化建筑,給予適當稅收減免,放寬貸款比例和期限,降低貸款利率等優惠。三是改革城市建設基礎設施收費制度,改變按建筑面積為依據的收費制度,實施與建筑產業化程度掛鉤的征收政策。調整水、電、氣等公共產品價格政策,引導消費者從僅關注購買成本向關注綜合使用成本轉變。四是在土地出讓時,將建筑產業化的相關要求納入評價條件;對產業化建筑給予適當的容積率獎勵;優先安排建筑產業化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
5、培育產業健康發展。
良好而成熟的產業鏈有助于建筑產業化的推廣。一是扶持建筑產業化研究與設計隊伍發展。研究與設計是建筑產業化的核心,建議將建筑產業化有關要求納入建筑工程師的教育培訓、資格認證、職稱評定、資質申請等方面,在企業和專業人員申請資質、升級或執業資格時,對有建筑產業化認證項目咨詢、設計、建造業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加分。二是支持建筑構部件生產企業產業化發展布局,促進產業鏈完善。加大產業化建筑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試點示范,提供建筑產業化發展需求,以迅速形成市場規模效應。引導建筑構部件生產企業由產品供應商向集成商轉變,形成完整的建筑產業化技術解決方案,使工程質量得到有效保障、相關責任得以明確。重點培育龍頭企業,以市場力量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三是加強示范作用。住建部在全國建立了一些建筑產業化基地,對培育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建議在此基礎上,加大基地的建設規模和推廣力度,擴大建筑產業化示范試點覆蓋面,通過產業化基地和示范工程建設,積累基礎技術,共享先進經驗,破除技術壁壘,推動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四是在綠色建筑推廣中加強對建筑產業化的要求。
結束語
綜上所述,當前建筑的產業化發展面臨著許多體制、機制制約和傳統建筑生產方式轉變的問題和困難,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仍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需要規劃、國土、建設、房管、財政、稅收等等部門的全面參與與大力支持,隨著行業技術進步和各級政府主管部門的大力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一定會得到改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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