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鐵路交通運輸論文參考(2)
我國鐵路交通運輸論文參考篇2
淺析鐵路交通運輸行業改革
摘要:鐵路是一個國家的經濟命脈,是國家和社會賴以發展的基礎行業,而鐵路運輸則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在國家交通體系中處于骨干位置。由于我國鐵路行業整體基礎薄弱、技術落后,使得鐵路運輸行業成了國企改制的重中之重。因此,本文介紹了我國鐵路交通運輸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并在借鑒國外鐵路運輸改革先進成果的基礎上,對我國鐵路運輸行業改革的思路進行了初步探討。并就鐵路運輸企業從技術、經營理念、內部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創新進行了論述。
關鍵詞:鐵路;交通運輸;改革;管理;創新
0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化以及經濟產業結構的調整,我國的交通運輸企業煥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各種運輸方式發展迅猛。鐵路交通運輸雖然運量逐年增長,但市場份額卻逐年下降,鐵路行業面臨著同其他運輸行業的競爭,面臨著提高管理水平,發展創新的嚴峻挑戰,必須要進行改革。由于鐵路運輸在國家的經濟和交通體系中占有基礎地位,改革必須要慎之又慎,因此在改革實施之前必須要有方向明確、思路清晰的發展戰略的指引,才能使改革向預定目標順利推進。
1我國鐵路交通運輸行業存在問題的分析
作為傳統行業,我國鐵路已有上百年的發展歷史。進入21世紀,發達國家的鐵路運輸行業逐漸地完成了由傳統行業向現代行業的轉變,使鐵路這個傳統行業重新煥發了生機。與之相比,中國的鐵路交通運輸行業改革明顯滯后,與發達國家存在著明顯的差距。
1.1我國鐵路交通運輸行業現狀
在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前,鐵路行業一直按照計劃經濟體制進行管理,政企不分,這種管理體制,與中國當時以計劃經濟為主體的經濟模式和鐵路行業的外界經營環境相適應的。但是改革開放以后,經濟增長模式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特別是加入世貿組織以后,我國鐵路現行的“政企合一”的管理體制越來越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運能短缺的弊端和問題越來越凸顯。
1.2運能短缺的問題根源
鐵路交通運輸的運能短缺問題除運力基礎與運輸需求矛盾的原因之外,還有其深層次的原因,主要表現在:
(1)現代交通運輸意識單薄。在當代中國,由于長期封建社會遺留的小農意識使得人們保守封閉,加上幾十年計劃經濟影響更是讓人思想僵化,人們并未完全從心里接受經濟發展靠運輸的理念,對高效、暢通、快速的現代交通運輸管理模式缺乏認識,即使有改善交通和運輸行業的舉措,也僅限于局部地區,未能從全國市場甚至全球大市場的全局角度去考慮,導致這些舉措作用的時間和范圍都非常有限,未能解決根本問題。
(2)社會經濟不發達。我國目前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因此發展經濟仍然是我國目前的首要任務。由于現在人們將目光投向了周期短、見效快的行業,對于鐵路運輸業這種基礎行業,關注較少,造成了目前設施落后、管理低下的狀況。
2鐵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方案設想
我國《中長期鐵路網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鐵路營業里程要達到10萬公里,主要繁忙干線實現客貨分線、復線率和電氣化率均達到50%,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要技術裝備達到或接近國際先進水平。從我國的國情和路情出發,筆者對鐵路運輸行業的發展方案提出以下幾點設想:
2.1鐵路運輸業的改革步驟
(1)實現行業的主輔分離。據鐵道部的統計,中國現有鐵路職工228.41萬,其中非運輸業職工達到75.73萬人,不能創造效益的人數太多,應將鐵路系統中的醫院、學校等事業及社會性單位分流,提高運輸業地位和工作效率。另外鐵路系統中的工業、建筑、工程、通信和物資五大公司等輔助行業也應該與鐵路運輸分離,最終實現突出主業,提高鐵路核心競爭力的目標。
(2)對鐵路運輸行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于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伙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這樣不但可以迅速的籌集資金,又可以群策群力,發揮集體的力量,將風險分擔。在完成主輔分離以后,鐵路運輸行業也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造,選擇業內盈利能力強、管理效率高的優良資產,結合主干線、客運專線和城際客運鐵路等項目建設,尋求境內外投資者,進行股份制改造,進而逐步實現企業的持續快速發展。
2.2鐵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的戰略措施選擇
(1)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在我國,制約鐵路交通運輸發展的關鍵就是資金問題。我國的資本市場雖不發達,但卻具備了吸收投資的有利條件。首先,我國大陸性地理特征條件決定了鐵路還遠未達到發展的極限且在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集裝箱、行包快運等具有高附加值的貨運業務正在成為鐵路新的經濟增長點,經過商業性開發、建設和經營之后必將達到較高的投資收益率。
(2)推進現代企業規范制改革。在“政企分開”的基礎上,還需要對鐵路運輸行業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建立有效激勵、嚴格約束、責權利相統一的法人治理機構。對于具備一定市場生存能力的改制企業,可以直接改制為國有股占49%以下,民營資本持股51%以上的非國有法人控股的法人實體。鐵路的政府主管部門的職能因而轉向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不再干預鐵路運輸企業具體的日常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