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
2023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什么
盛夏來臨,隨著全國各地陸續進入夏季高溫天氣,不少地區發布了高溫預警。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關于2023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供大家參考,快來一起看看吧!
2023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2023年各地不一,有的是按月算,有的是按小時算,具體以當地官網公布的標準為準,各地高溫津貼最新標準如下:
1、北京
室外高溫作業是不低于180元/月,室內高溫作業是不低于120元/月,發放時間是6-8月。
2、河北
室外露天作業是2元/小時,室內高溫作業是1.5元/小時,發放時間實行差別時長。
3、天津
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后發放。用人單位無法準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本市高溫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4、上海
3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5、浙江
室外作業人員300元/月,室內作業人員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6、山西
240/月,發放時間是6-8月。
7、陜西
防暑降溫費是室外作業人員15元/天,發放時間是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他人員10元/天,發放時間是6月15日至8月15日。高溫津貼是25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8、遼寧
200/月,發放時間是7-9月。
9、福建
260元/月(按月計發),12元/天(按天計發)。其中5月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6-9月按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
10、內蒙古
180元/月。
11、廣東
150元/月,發放時間是6-10月。
12、廣西
100-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10月。
13、湖南
最低150元/月,發放時間是7-9月。
14、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不低于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不低于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5、江蘇
3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6、山東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200元/月,非高溫作業14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7、甘肅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是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是8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18、湖北
12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19、河南
10元/天。
20、云南
10元/天。
21、海南
10元/天,發放時間是4-10月。
22、吉林
10元以上/天。
23、四川
10-18元/天。
24、新疆
10-20元/天。
25、安徽
不低于15元/天。
26、寧夏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是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是8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27、重慶
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氣溫范圍發放。
28、貴州
8元/天或168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不同省份發放的高溫津貼一樣嗎?
我國幅員遼闊,南北氣候差異大,不同省份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和時間都不一樣。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其中,廣東、上海、江蘇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300元;吉林、遼寧等地的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28個公開高溫津貼標準的省份中,津貼多按月為單位發放。 如北京規定,室外露天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權益如何保障?
除了高溫津貼之外,《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還對勞動者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做出了很多詳細規定。
1、合理布局生產現場
用人單位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合理布局生產現場,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保證工作場所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
2、合理安排作業時間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加班;
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3、發放高溫津貼
以下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的;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
4、發放防暑物資
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并督促和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5、進行健康檢查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
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從事接觸高溫危害作業勞動者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存入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書面告知勞動者。
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什么是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關于高溫費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1、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于10元。
2、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并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范圍及具體標準。
3、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并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4、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行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5、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和檢查,確保高溫季節保護職工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6、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