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流程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流程
今天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流程,看看地震過后,國家是如何處理的。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流程圖詳解
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地震局承擔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日常工作。必要時,成立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在地震災區成立現場指揮機構
地震發生后,中國地震局快速完成地震發生時間、地點、震級、震源深度等速報參數的測定,報國務院,同時通報有關部門,并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災區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將震情、災情等信息報上級人民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有關行政部門及時將收集了解的情況報國務院
較大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
Ⅰ級響應
Ⅱ級響應
Ⅲ級響應
Ⅳ級響應
地震災害應急處置總原則
抗震救災工作堅持統一領導、軍地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資源共享、快速反應的工作原則
抗震救災 指揮機構
國家
地方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抗震救災工作
震情災情 報告
地震災害分級
響應級別
響應程序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地震發生地省(區、市)上年GDP 1%以上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7.0級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國抗震救災工作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6.0級以上、7.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災區地震應急工作;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國家地震應急工作
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人口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支持下,由災區所在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地震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工作
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
當人口較密集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省、市級抗震救災指揮部支持下,由災區所在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應急工作。中國地震局等部門和單位協助工作
重大地震災害中各有關地方和部門在抗震救災中采取的措施
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
安置受災群眾
搶修基礎設施
加強現場監測
防御次生災害
維護社會治安
開展社會動員
加強涉外事務管理
發布信息
災害調查與評估
應急結束
搜救人員
響應措施
迅速組織協調出動飛行器開展災情航空偵察
測繪地信局、民航局、總參謀部等
總參謀部、民航局
保障相關機場的有序運轉,組織修復災區機場或開辟臨時機場,并實行必要的飛行管制措施
搶修受損通信設施,協調應急通信資源,優先保障抗震救災指揮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
發動群眾自救互救,組織基層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和醫療救護,開放應急避難場所,轉移、安置受災群眾,防范次生災害,維護社會治安,提出需要支援的措施建議
按照上級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安排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立即組織各類專業搶險救災隊伍開展人員搜救、醫療救護、受災群眾安置等,組織搶修重大關鍵基礎設施,保護重要目標;國務院啟動I級響應后,按照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的統一部署,領導和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抗震救災工作
1、派遣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協調解放軍和武警部隊派遣專業隊伍,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幸存者和被困群眾
2、組織跨地區調運救災物資和裝備
3、支援災區開展傷病員和受災群眾醫療救治、衛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組織跨地區大范圍轉移救治傷員,恢復災區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秩序
4、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搶險救援通信、電力以及救災人員和物資交通運輸的暢通
5、指導開展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物、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防范次生衍生災害
6、派出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隊伍,監視震情發展
7、加強治安管理,預防打擊違法犯罪,化解矛盾糾紛
8、組織社會力量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9、視情實施旅游、交通管制等特別管制措施
10、統一發布災情和抗震救災信息,指導做好抗震救災宣傳報道
工業和信息化部、自有通信系統的部門
省級抗震救災指揮部
災區所在市(地)、縣級抗震救災指揮部
國務院抗震救
災指揮機構
救災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織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
公安、消防等現有救災隊伍
志愿者隊伍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程序
救災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