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漢社保補繳政策有什么
2017年武漢社保補繳政策有什么
2017年的武漢,需要辦理社保的補繳現在有哪些政策可以關注?小編為你帶來了“武漢社保補繳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社保政策性補繳最新方案
社保一次性補繳政策
一次性補繳的對象:
凡曾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過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其過去從未參加養老保險或過去存續勞動關系期間還有工作年限未參保繳費的人員。其中由個人按《關于妥善解決企業未參保人員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問題的通知》一文規定申請。
此外,一次性繳費的人員還需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持有當地居民戶籍;
二是其與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工作年限應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補繳的時間:
用人單位各類人群申請一次性補繳的起始時間按當地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月的時間確定。
市直單位的起始時間:屬于國有和縣以上集體企業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95年7月;屬于合同制職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4年11月;屬于臨時工身份的補繳起始時間為1988年12月。例如:張三,1953年10月出生,他從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間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臨時工,現申請一次性繳費,那么按上述臨時工的補繳起始時間規定,在他工作期間本市還未有建立臨時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按張三工作年限的情況其不符合申請一次性繳費的條件。
一次性補繳年限:
一次性繳費年限最長為職工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前建立勞動關系而應參保未參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達到退休年齡),其從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業單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參保繳費,1993年1月后未參保,現申請一次性補繳。那么按上述規定,她只能一次性補繳從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基數和比例:
用人單位主動為職工辦理一次性補繳的各時段繳費標準按各地當年確定對應時段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當年沒有繳費基數和比例的按當年定額標準執行)計算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以廣州市為例,全市統一繳費基數不低于2139元、繳費比例為20%,即最低繳費為427.8元/月。
2017年武漢社會保險新政策
武漢養老保險最新政策
滿足一項條件即可轉接
新辦法規定,跨省流動就業人員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申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男性不滿50周歲、女性不滿40周歲的,且隨本市用人單位參保或在本市靈活就業人員窗口參保的;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按規定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或因沒有滿10年的參保地而轉移至戶籍所在地的。
多重關系轉入需“先轉后清”
在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武漢市手續時,如果申請人轉出地與武漢市存在多重養老保險關系的,應按照“先轉后清”的原則,先為其辦理轉入手續,再按規定辦理多重養老保險關系的清理業務。
靈活就業者參保取消戶籍限制
對于非武漢市戶籍靈活就業人員,其中,男年齡未滿60周歲、女年齡未滿55周歲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應審核身份證及戶口簿、《武漢市居住證》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男年齡未滿60周歲、女年齡未滿55周歲的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審核身份證及戶口簿、《武漢市居住證》和《就業失業登記證》(對于女年滿50周歲未滿55周歲的靈活就業人員,審核《靈活就業證明》)。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也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武漢醫療保險最新政策
武漢市人社局下發通知,該市已于近日取消居民醫保繳費時間限制,將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繳納次年居民醫療保險費的時限調整為全年度。
此外,武漢市還取消居民醫保補繳政策限制。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參保繳費的居民,可補繳當年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補繳后的醫保待遇不向前追溯。其中,上年度參保繳費的本市居民,從補繳次月開始享受當年余下月份的居民醫保待遇;上年度未參保繳費的本市居民和非本市戶籍人員,從補繳后的第4個月開始享受當年余下月份的居民醫保待遇。
武漢失業保險最新政策
武漢失業保險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發放失業保險金;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
(三)領取失業保險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及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四)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補貼;
(五)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經費中由社會按規定比例負擔的部分;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支出項目。
失業人員的職業培訓補貼費和職業介紹補貼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相關的人數、標準提出年度支出計劃,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核批準后,從基金中據實列支。失業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戶儲存,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擠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
失業保險基金年度收支預算、決算,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編制,經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報同級人民政府審批。失業人員所在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證明,并將失業人員名單及其有關資料自中斷就業之日起7日內報送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武漢工傷保險最新政策
2014年1月1日起執行新標準:
1、工傷人員的傷殘津貼在工傷人員目前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一級增加247元/月;致殘二級增加233元/月;致殘三級增加219元/月;致殘四級增加205元/月。
2、用人單位難以安排工作且在享受傷殘津貼的傷殘人員,在目前享受傷殘津貼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致殘五級增加192元/月;致殘六級增加164元/月。
3、對于工傷人員的生活護理費,將在目前享受生活護理費標準的基礎上調整,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88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7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53元/月。
4、同時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其中:配偶增加110元/月;父母、子女增加82元/月;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27元/月。
5、另外,2014年度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1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20倍進行核定。
武漢生育保險最新政策:
由用人單位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參保并繳費,個人不繳費。用人單位為職工連續繳費滿6個月以上時,職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簡言之:男方參保可確保女方生育醫療費的報銷。
男職工未就業配偶懷孕6個月內,持相關證明到男職工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并辦理就醫登記;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生育和計劃生育手術的,持男職工醫保卡和本人身份證就診,其享受待遇范圍內的生育醫療費用由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結算手續。在武漢市非定點醫療機構和外地醫療機構就診的,生育醫療費用由個人墊付后,憑相關材料到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個人墊付的生育醫療費用,應在產后或流(引)產術后3個月內向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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