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轉移有什么政策最新
北京社保轉移有什么政策最新
北京的社保想要辦理轉移,現如今是有什么政策的呢?小編為你帶來了“北京社保轉移政策”的相關知識,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北京社保異地轉移最新政策規定
北京社保異地轉移仍按以往政策執行。
外地轉入北京的
1、在轉出地開具繳費憑證。
2、在北京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3、北京審核后,向轉出地開具同意轉入函。
4、轉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繳費明細并轉移養老基金至北京。
北京社保轉移流程(跨省轉移)
北京社保轉移外地轉入
(1)在轉出地開具繳費憑證。
(2)在北京單位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3)北京審核后,向轉出地開具同意轉入函。
(4)轉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繳費明細并轉移養老基金至北京。
養老保險 轉移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文件,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后,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后,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醫療保險轉移
轉入
1單位及參保人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簽字確認。
2由單位或參保人本人前往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相關材料。
3社保經辦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直接辦理轉入手續。
轉出
1辦理參保人員減員手續
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或到五險征繳崗辦理將要轉出的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險減員手續。減少原因四險選擇“轉他區/轉本區”,醫療選擇“轉往外埠”。2申請參保人員轉移
申請將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辦理轉外省(此步驟無需報盤) 參保單位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的“轉外省申請中斷”手續。參保人持打印《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第一聯、第三聯交到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3辦理轉出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此步驟無需在京繳費參保單位和參保人操作)
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入地經辦機構郵寄的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后為參保人員辦理保險關系的轉出手續。
注意事項
(1)險種勾選醫療保險。
(2)“減少原因”選擇“轉外省申請中斷”。
(3)在表格右下方空白處注明“本人同意將基本醫療保險轉往外省市”。并由參保人本人簽字確認,標注日期。
北京市內醫療保險轉移流程:
1單位及參保人按照要求填寫相關表格,并簽字確認。
2由單位或參保人本人前往社保經辦機構提交相關材料。
3社保經辦中心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直接辦理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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