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陜西農村新政策
陜西的農村有哪些新政策出臺,陜西農村的新政策有哪些值得關注的地方.以下是學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17陜西農村新政策,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2017年陜西省新農村改造補償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大力度推進有條件的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意見》,加快我省城鎮化建設進程,創造條件鼓勵農村居民舉家進城落戶,規范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工作,我省日前出臺了《關于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退出宅基地、承包地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明確提出,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經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核準,簽訂退出合同并辦理公證后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根據規定,征地統一年產值平均標準和推進農村居民進城落戶的鼓勵政策,綜合考慮退出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構附著物等情況,確定對退出宅基地(含地上構附著物等)每畝補助價格西安為22萬~25萬元,關中其他地區為14萬~16萬元,陜南為10萬~12萬元,陜北為16萬~18萬元。退出的宅基地原則上轉為耕地,經批準也可以調劑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村居民。轉為耕地后的宅基地建設用地指標可由市、縣政府統一使用,也可以在省內進行有償流轉。
落戶小城鎮可給予3年過渡期限
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在設區市落戶并轉為非農業戶口的,應將其承包地交回集體。對在縣(含縣級市)以下城鎮落戶(不含轉為國家職工)的,可根據農民自愿,交回承包地或繼續耕種或依法自主流轉。選擇保留承包地的,不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
對舉家進城落戶農村居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的,經當地農業部門或林業部門核準,簽訂退出合同并辦理公證后按戶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補助標準應依據實際交回(收回)土地面積,按照收回當年的農村土地流轉費用加農業直補的平均值以10年計算(林地、草地補助標準參照另行計算),主要用于農村居民在城鎮落戶后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補貼。對在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城鎮落戶的農村居民,自落戶之日起可給予3年過渡期限,過渡期內凡選擇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即可領取交回承包補助,享受城鎮居民生活待遇。
取消農村戶口最新消息
3月19日,省政府引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標志著我省戶籍制度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全省在6月底前將實現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這意味著以“農業”和“非農業”區分戶口性質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在我省將成為歷史,今后我省每一位公民的戶口均統一登記為居民戶口,體現戶籍制度的人口登記管理功能。
《意見》指出,2015年,實現全省統一城鄉戶口登記管理,完成陜西省實有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到2020年,實現累計1000萬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省城鎮化水平達到62%,基本建立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有效支撐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依法保障公民權利的新型戶籍制度。
西安市將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其中,在調整戶口遷移政策方面,全面放開了建制鎮和小城市的落戶限制:凡是在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同時放寬市轄區落戶條件:在我省市轄區(西安市市轄區除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員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1、有合法產權住所;2、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租借、寄住)并連續居住1年以上;3、有合法穩定就業并交納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對西安市的戶籍制度改革,《意見》中提出要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合理設置落戶積分分值,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具體實施細則由西安市人民政府研究制訂。
為農業轉移人口建立集體戶
在創新人口管理方面,將建成覆蓋全省人口、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一標識、以人口基礎信息為基準的陜西省實有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分類完善勞動就業、教育、收入、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稅務、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統,逐步實現跨部門、跨地區信息整合和共享。
此外,還將建立社區集體戶,把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納入社區服務管理,在社區、居民小區設立集體戶,解決符合落戶條件,戶口愿意遷往城鎮,但在城鎮無自主產權住房、無法在實際居住地址落戶人員的落戶地址問題。
2017陜西農村新政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