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教育政策
2017年陜西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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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陜西教育政策
陜西高考變化
變化一:單設本科批次錄取規則
之前單設本科批次的錄取一直是設3個院校志愿,每所院校3個專業志愿。
而從2017年起,改為了:單設本科批次分A、B兩段,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并單獨填報。其中,A段為國家專項計劃,設6個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愿,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B段為地方專項計劃,設4個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每所院校6個專業志愿,同時設有專業調劑表態欄。
變化二:提前批次中專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從原來的執行本科三批最低控制分數線,改為執行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且在錄取時,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錄取。
除過以上兩項重大變化外,還有一個政策的發布,它雖然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它的“變”與“不變”的傳言,卻是一直讓二、三本考生和家長所揪心,這個政策就是——二、三本是否合并?
不變:二本、三本不合并
《辦法》中明確指出:2017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設置為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在考生分數、位次和各批次各科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之后,考生登陸“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報志愿。填報志愿分兩個階段進行,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職業教育(三校生)單獨招生志愿在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填報;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志愿在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后填報。
這也就是說:我省2017年的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設置依舊為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職(專科)批次6個批次。并且在高考志愿填報的時候,也仍然分為兩個階段進行,提前批次、單設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在6月25日中午12點至6月28日下午6點填報;本科三批、高職(專科)在本科二批錄取結束后填報。
陜西高考照顧類招生政策
三類考生可適當降低分數投檔
據悉,我省今年規定在高考投檔分數線下適當降低分數投檔的有三類考生:即烈士子女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高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五類考生高中獲獎情況供錄取時參考
我省規定,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有符合規定的獲獎項目將計入考生電子檔案,供學校錄取時參考。這類情況有五項。分別是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照顧政策只適用于二本及其以上批次文史、理工類考生
我省還規定,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我省還規定,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應予以優先錄取。
省招生辦明確規定,所有照顧政策只適用于二批本科及其以上批次的文史、理工類考生。照顧政策中的“同等條件”涉及高考成績的,在梯度志愿模式下,考生總分相同即為同等條件;在平行志愿模式下,考生位次相同方為同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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