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新能源車政策(2)
國家補貼申報流程
1、生產企業提交資金清算報告及產品銷售、運行情況等材料;
2、企業注冊所在地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企業所上報材料審查核實并公示無異后,逐級報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同時抄送其他有關部門;
3、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其他相關部門,經財務審查、資料審核和重點抽查后整理匯總,將材料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并抄送同級其他部門。
4、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各地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并對企業實際推廣情況進行重點核查,形成核查報告。
5、財政部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出具的核查報告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
申報材料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輛補助資金清算信息匯總表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輛補助資金清算信息明細表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輛運行情況表
★★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車輛生產企業聯絡人
四、地方補助申報流程(存地方政策差異)
1、申報周期
★★每兩個月集中申報一次
★★工信委于每個單月初10個工作日內,受理汽車生產企業及銷售企業(以下簡稱“申請單位”)當期地方補助申報。
2、申報材料(加申報單位公章,一式三份):
★★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申請書
★★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申請信息表
★★車輛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復印件、車輛接入市級監測平臺認定證明;
★★購車單位營業執照及購車個人身份證復印件;
★★非個人用戶車輛(作業類專用車除外)地方財政補助資金申請書、信息匯總表、累計行駛里程達到3萬公里證明材料
★★申報單位銀行賬戶存根表
★★申請地方補助信息真實性承諾書
3、申請單位所報材料審核通過后,工信委將審核結果及擬補助金額等信息在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并將公示無異議的補助意見分別函告市、區財政局,市、區財政局據此撥付地方補助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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